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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己所能,全力支持,力避责任不清、推诿扯皮……力戒空话、套话,切忌语言生硬。”2007年3月30日,在吉林省政府组织召开的代表建议交办会上,副省长矫正中要求各承办部门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要做到每个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确保代表建议件件有着落、有回音。
面复率要达到100%
省十届人大以来连续四年的代表建议交办会上,省人大常委会都一再强调面复,2006年又将面复内容补充到修订后的代表建议办理条例中,从而使这项工作有法可依。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仍然存在着把面复代表看成可有可无或者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现象。有的个别承办部门更是怕麻烦,缺乏应有的诚意。还有的承办部门一次没有见到代表,就此不了了之,使面复工作流于形式。
代表建议涉及提出、交办、承办、督办和最终得到落实等多个程序,所以办理代表建议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协调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各方面的通力合作。为扎实做好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确保面复率达到100%的目标,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要求各承办部门要着力从三个方面进行协调和配合:一是承办部门要主动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尽量邀请代表参与办理工作。在办理代表建议前,对代表建议内容不够明确的,可以采取信函、电话联系、见面等多种方式与代表进行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了解代表所提建议的原意、提出的背景和办理的要求;二是在办理过程中可更多地邀请代表参与调研、考察或者座谈,与代表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同时向代表介绍本部门开展的相关工作;三是承办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直接对具体办理工作亲自抓,亲自出面答复代表。过去的几年实践证明,主管领导亲自出面答复代表,特别是一些敏感性较强、处理难度较大的代表建议,效果更好些;四是建议面复后,还应采取多种方式,继续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就建议的落实情况进一步征求意见。
办理工作要“回头看”
从以往情况看,在实际办理工作中,由于受诸多因素制约,所办代表建议当年落实率不高,大约占30%,有50%以上的都属于纳入规划逐步解决的。这说明一些承办部门往往只是重视办理任务的完成,而忽视已承诺问题的解决。对此,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要求各承办部门今年在上半年办理工作结束后,要对2003年以来的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往年承办的代表建议应落实而未落实或已列入规划实施的项目,全面进行梳理,搞好跟踪办理。省政府办公厅将会同省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做专项督促检查。
要把办理的建议落到实处
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们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对各方面的工作提出建议151件。建议数量虽然与去年持平,但建议的质量又有了明显提高。归其原因主要是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意识进一步提高,绝大多数代表建议是代表在闭会期间参加视察和调研,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社情民意,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经过慎重思考后提出的。此外,省、市两级人大常委会为提高代表建议质量,做了许多改进和规范方面的工作。
通过对代表建议的认真分析研究,省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在征求有关承办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建议内容,确定由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机构承办3件,省委督查室承办1件,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承办134件,省法院承办2件,省检察院承办3件。对于内容比较宏观、涉及面广,难以确定承办部门的8件代表建议,经征求代表本人意见,将其转为参阅件,在省人大常委会《代表之声》上刊登。
根据新修订的吉林省代表建议办理条例中增加了重点建议的内容要求,省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目前正抓紧与省政府办公厅沟通,准备筛选出10件为重点代表建议。重点代表建议的办理客观上都有一定的难度,为此,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要求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努力在提高办理质量上下功夫,同时,在重点建议的办理过程中邀请提建议的代表参加调查研究,提出的措施、办法要征求代表意见。按照条例的要求,各承办部门将在10月底以前,把重点建议的办理结果书面报告省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
“代表建议办理的关键并不在答复件本身,而在于真正解决问题,改进和推动工作。”针对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省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的负责人认为,各承办部门只有在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调查研究的力度,把切实解决问题作为建议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真正把代表建议落到实处。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要求各承办部门对代表连续多年提出、涉及人数较多或代表对答复不满意的建议,要做更多的调查研究,切实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对代表建议绝不能一答了之,还要加大工作力度,一抓到底,抓出实效来,让代表和人民群众都满意,从而推动本部门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