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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路是个北漂的大龄女孩,为了圆梦来到北京,因为房租飞涨,几次搬家,几多辛苦。终于痛下决心,要买套属于自己的小房子。于是小路开始了漫漫买房路。由于工资不高,父母也只是工薪阶层,没有多少积蓄。不求精装修面积大,只求交通便利上班方便些,小路把目光投到二手房上,心理价位定在80万以下,首付30万以内,余款找商业贷款解决。
通过连番的找中介、上网查询、打电话、发帖子,小路难过的发现,80万以下的市区房子基本都是乡产权房或公租房,也就是俗称的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国家认可的产权证书,不受法律保障,不能贷款抵押,而且要一次交清房款,交款压力大。大产权房又价格高高在上,小路有些茫然了。
国家限购令的出台让小路看到了一丝希望:也许自己心目中的房子,就在不远处等着她呢!可是,一天天过去了,天天浏览房产网页的小路发现:大多数房产促销雷声大雨点小,降价的房子要么位置不佳,要么房产本身有问题。真正中意的房子,甚至是有些地段较好的小产权房,尽管其身份如何定夺还在风头浪尖上,尽管商品房价格冲击较大,小产权房价位还是稳中上涨。
一咬牙,小路在通州张家湾的某小区购买了一套66平米的小产权房。之所以选择这里,是听中介再三强调:这是 “全国最大的小产权房区”, 国家再治理也不会轰你出去,影响太大了!中介的信誓旦旦给小路吃了颗定心丸。
2012年02月21日,国土部召开会,再次强调,小产权房绝不允许确权登记发证,并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小产权房”的试点清理。随着国家治理小产权房整治方案的出台,小路又担心起来:毕竟这是知法犯法,国家不承认,万一真的拆迁得不到补偿怎么办?小产权房的命运终究如何?小产权房整治,能否让自己如愿获得大房产证,也从整治中分得一份羹!小路一时有些茫然。
和小路有同样迷茫的人还很多。小产权房究竟合不合法?如果不合法,国家是强制恢复原样还是整改成大产权房?已经购买小产权房的业益如何得到保障?小产权房究竟要路归何处?下面我们分别从几个方面来分析:
(一)小产权房的法律地位分析
似乎大家都心知肚明,小产权房从娘胎里出来就被打上了违法标签,是国家三令五申极力禁止的违法建筑,我国现行立法对小产权房购买者始终是一种否定态度,法律权益得到有限的保护,政府部门禁买警告、停工停售甚至拆除的整治动作从没断过,沸沸扬扬的宋庄画家村事件也让购买小产权房的人们心存芥蒂。
但更多的现实是,生命力极强的小产权房不但没有被控制住,反而肆意蔓延遍地开花,形成了一整套政府难以监控的地下交易流程。小产权房购买者似乎明白这个道理:即使我没有产权证,大家都没有,也不能把我们从屋里轰到大街上。基于这种心态的小产权房业主底气十足,该住住,该租租,该卖卖,我行我素,潇洒自如。一些投资性业主也纷纷加入购买行列,转卖转租忙的不亦乐乎。小产权房的利益链变得更长,利益格局更加复杂化。
(二)小产权房的合理性分析
小偷和警察的智慧相差无几,但两者的思想和观念是对立的。有小偷才会有警察,如果没有了小偷,警察也没有存在的必要性了。有高房价才会有冒险买相对便宜的小产权房的业主们。所以,从哲学角度讲,小产权房的存在有其合理性但不符合国家政策和现有的法律法规规定。
从经济学角度讲,有需求就有市场。大中型城市商品房房价过高,居民对房产的刚性需求使得购房者想尽办法不惜代价也要有套自己的房子,安居乐业,只有安居,才会乐业。城市中低收入工薪阶层在无法承受高房价情形下只好知法犯法购买小产权房。如果一个人或有限的若干人买,政府说你错了,绳之以法坚决取缔,或许可以行得通;但如果违规买房的人越来越多,牵扯的利益链也越来越复杂,基于法不责众原理,政府若是雷厉风行的一刀切,恐怕会引起一场不小的社会动荡。如何整改才能皆大欢喜,这确实是个两难命题。
(三)小产权房如何处分的法理分析
小产权如何处置,现有的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地规定,但可以从法理学的比例原则中找到解决问题的答案。比例原则源于正义的请求,它在保护与平衡的意义上对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进行仔细斟酌,以得到较为合理的结果,防止行政决定和公民的利益发生冲突状况下的过度失衡。
比例原则,是指如果某种较优越价值的实现必然会以其他价值的损害为代价,也应当使被损害的价值减低到最小限度。首先,限制人民权利的措施必须能够达到所期望的目的;其次,对于人民权利的侵害程度与所达到目的之间,必须处于一种合理且适度的关系;第三,在适合达到目的的多种手段中,应该选择对人民权利侵害最小的手段,即“最小侵害原则”。
根据以上原理分析,处分小产权房的措施必须能够达到所期望的目的:居者有其屋,而不是把曾经有房住的居民赶走驱净。我们可以将小产权房的处理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合理处置,处理手段不仅要合法更要合理。在政府有通过整改、变更小产权房性质的方法使小产权房业主安居原地不必搬迁的方法,就不要让业主们搬迁。具体整改方法可以参考以下几点:
1、无条件没收小产权房
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违法购小产权房理应要受到惩罚,但如果直接将小产权房强制没收后改为保障性住房,导致居民被迫搬迁居无定所,由于牵扯到有大量的利益群体,其遭受的反弹风暴将不敢设想。很明显,这种方法不可取。
2、华丽转身,小产权变大产权
小产权变大产权,如果想摘掉“小产权的帽子”,首先必须是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但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国家是严格监管和审批的。
国土部已经反复强调不可能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方式,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从而转变为商品房。原因同样很简单:如果对于那些不具备资格的主体补缴市场差价之后,办理了相关产权证,这其实是变相鼓励了那些投机购买小产权房的人,“耍坏的孩子有奶吃”,这种政策行为同样会引起社会的强烈不满。
3、权衡折中,小产权房变身集体土地租赁住房
没收不可行,变成大产权不现实。究竟什么样的政策方针能妥善处理这烫手山芋?国土部同意集体土地建租赁住房的试点则给小产权房指明了一条出路。保障房建设的资金缺口很大,2012年全国计划新开工建设700万套以上保障房,实际在建工程量至少1700多万套。为了降低土地的成本,中央政府可以用便宜的集体土地来建保障房。将小产权房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变成保障性住房,极大地降低了保障房的成本。
如果小产权房是业主的唯一住房,那么可以通过该方式让小产权房变成保障性住房,保障自住型的住房权利。反之,如果是投资性住户,可以强制要求其卖给政府,以示惩罚机会主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