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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批判了包装图形设计“拼凑”与“堆砌”的机械设计思路,以事理学角度详细分析了包装图形设计的内外部因素与各因素之间的复杂关系,论述了包装图形从诞生到应用再到反馈的动态过程,揭示了包装图形集多方面因素于一身的本质,提出了包装图形“立足当下”并“继往开来”的真正使命,总结了事理学角度包装图形的设计思维方法。
关 键 词:包装图形 事理学 外部因素 设计思维
前言
在物质丰裕的商品经济时代,商品包装已然是直面消费者的无声售货员,包装图形成为了承载品牌文化,表述商品特质,建立商品与消费者情感沟通,促进消费的重要途径。同时,作为构建“第二自然”的人为事物,包装图形也在潜移默化中塑造着人们新的文化风貌与审美品位。
然而,纵观市场上的包装图形设计,变向抄袭、盲目拼贴与符号堆砌的现象比比皆是。包装图形设计已沦为“就形论形”的图形游戏,忘记了包装图形的根本内涵与真正使命。因此,想要打破这种传统设计思路的桎梏,就要突破“图形”这一狭隘概念的思维束缚,从“事”的角度重新认识包装图形设计。柳冠中先生在论述事理学方法论时,将事理学理论特点概括为:“超以象外,得其寰中;关系而非元素;过程而非状态;理解而非解释;主体间性而非主体性[1]”。基于这五点,笔者试对包装图形设计进行事理学初探。
一.超以象外,得其寰中
所谓的“象外”就是指事物“外部关系的总和”。一个事物之所以如此,是由于在这事物之外的许多因素的制约。我们要理解事物,就应该绕到具体的事物之后,考察它的外部关系[2]。同样的道理,包装图形的设计也应探究图形之外的众多决定性因素,而非仅仅着眼于图形自身的形式语言与构成法则,应从品牌、商品、消费者的视角多方面考虑包装图形设计。
1.品牌的角度
优秀的品牌,是靠它旗下无数优质的商品铸就的。每一件商品身上都流动着品牌文化的血液,传承着品牌的精神理念,而包装图形就是彰显这种品牌灵魂的重要途径。因此包装图形的设计,不应仅仅将商品本身作为表现的对象,应重视同一品牌下不同商品的内在联系,通过系统的手段整合品牌视觉形象,将品牌精神诉诸于每一件商品。让消费者在享受商品物质功能的同时感受到背后的品牌精神,在消费体验中逐渐形成品牌认可与品牌信赖。
2.商品的角度
商品内容是包装图形表现的主旋律,是商品的一种符号象征。苏珊·朗格在论述情感与形式时说:“符号与其象征事物之间必须具有某种共同的逻辑形式[3]。”相对于商品,包装图形是商品的表现形式。这种形式,必然是体现着商品内容的形式,其内部也必然存在着和商品内容一致或相关的逻辑关系。采用具象写实的表现手段将商品物质特性图形化再现,是大多数商品包装采用的表现形式。这种方法虽然以直白的方式让消费者对商品的物质属性一目了然,却常常忽视了消费者的精神需求。消费者在面对同类商品的选择时,影响最终决定的因素是复杂多变的。除了上述的品牌因素外,情感因素也不容忽视。在物质需求越来越容易被满足的今天,情感需要变得越来越重要。包装图形能否通过视觉手段建立商品与消费者的情感联系,往往成为关键所在。对商品内容的图形化表现,要超越商品本身,着眼于商品与消费者的多方面联系,在联系中展开设计。
3.消费者的角度
消费者是商品消费的主体,几乎所有的商品包装设计都想取悦于消费者,获得消费者认可,进而促成消费。然而,包装图形设计往往容易只站在商品角度“自说自话”,忽视了从消费者的角度考虑包装图形设计。包装图形设计应充分研究不同消费群体的消费习惯,文化背景,审美取向等诸多外部因素,力图通过包装图形建立商品、品牌、消费者三者之间多层次关联。以图形引起与消费者记忆相关的通感,激感共鸣,获得消费者主观认可。建立超越商品本身的情感沟通,多方面丰富消费体验,建立新认识,形成新记忆。
二.关系而非元素
《杂阿含经》卷 12 说:“譬如三芦,立空于地,辗转相依,而得竖立。若去其一,二亦不立;若去其二,一亦不立。”缘,意为关系或条件,所谓缘起即世间万物的存在和变化都在相互的关系之中[4]。决定事物属性的因素更多的来自于关系,而不是元素[5]。包装图形设计原本就不该是元素符号的随意拼凑或堆砌,而是梳理图形背后错综复杂的关系脉络,在关系与关系中展开设计,以视觉景象建立新的关系。
具体分析包装图形背后复杂的关系网,我们应该考虑:图形内部元素元素之间的关系,图形与品牌的关系,图形与商品的关系,图形与消费者的关系,商品通过图形与消费者建立的关系,消费者通过商品与品牌建立的关系等微观层面的关系。同时,也应该看到图形与民族、时代、文化、美学等要素宏观层面的关系。包装图形设计应在这些众多的关系中展开,这种因素与因素、关系与关系的主体间性才是我们开展图形设计的真正空间。“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包装图形设计也是这个道理,通过关系的巧妙建构,达到浑然天成的效果,这样的包装图形才是运动着的,变化着的,活着的图形。
三.过程而非状态
人的日常生活是连续不断的,意识在时间轴与空间场中流动。状态只是一个点,是意义的碎片[6]。包装图形静态的视觉形象背后隐藏着消费体验过程与设计过程的动态胶着。
1.消费体验过程
消费者对商品的购买是个动态的消费体验过程中。这个过程可以概括为:包装图形通过引发消费者关注,使消费者产生兴趣,在兴趣的驱使下引起联想,然后产生购买,在享受商品的物质功能与精神功能的同时产生新的认识,引发新的联想并产生新的情感,进而充实了原本的记忆库,为二次消费播下种子。
2.包装图形设计过程
杉浦康平曾说过,对于平面设计师来说,并非印刷完成了就万事大吉。包装图形从孕育到诞生再到完成使命,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设计师对包装图形的设计不应是对商品机械的图形再现。应从消费者通过图形认识商品进而引发消费这一过程考虑包装图形设计。在设计前要针对消费群体进行充分的背景调查研究,在设计的过程中尊重消费群体的文化认同感与审美趋向等背景因素,以符合时代特色的形式语言予以表现,在商品面市后要调研消费者对商品的全方面评价,做到信息的及时反馈,再从中进行包装设计的经验性总结。
四.理解而非解释
设计需要沿用社会科学的“理解”原则去找寻人们的行为背后的意义与情感、价值与象征系统,而无需自然科学的因果规律。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才会有更好的创造[7]。包装图形设计应改变传统的向消费者解释商品内容与品牌内涵的倾诉状态,应寻求消费者的主动认同与理解,建立沟通的桥梁。要想建立这种沟通机制,就必须在包装图形中融入消费者长期形成的价值认同因素,文化脉络因素与审美积淀因素。
原研哉在论述其设计思想时提到了“容器”的概念:“传播并非将信息从一个实体或个人分派给另一个,而是启动信息的相互交换……当受众得到的不是一条信息,而是一具空的容器时,传播因为受众自己提供了意义而发生[8]。”包装图形也应寻求消费者的主动参与,当消费者自身的感官体验或情感经验与包装图形诉说的内容发生联系时,商品对于消费者的意义便具有了特殊性,包装图形也将获得相对于消费者的特殊符号意义。
五.主体间性而非主体性
设计师有自由创作的权利,但选择与价值判断的权利在用户。设计者的“主体性”向设计师与用户的“主体间性”转移[9]。设计师与消费者既不是相互妥协与折中的关系(消极的寻求共同点,彼此让步维持现状,不具备创作性意义),也不是无差异化的协调关系,更不是互不相干的共存关系,而应是一种和谐共生的关系。和谐共生是一种积极意义上的创造性关系,他们彼此存在一致性,也存在差异性,他们彼此干扰,但也相互肯定对方的主体意义。
由于包装图形设计外部因素的复杂性(如消费者的差异性),设计师不可能设计出让每一位消费者都完全满意的包装图形。鲁道夫·阿恩海姆说过:“一个人在某一时刻的观察,总要受到他过去看到的,想到的或学习到的东西的影响[10]。”因此,要在消费者的特殊性中寻求一般性,在差异性中寻找一致性。
设计师也应有自己的坚持和主张,不能为了一味迎合消费者而做虚假设计或过度设计,应肩负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同时,设计师也要有一定的文化使命感,应清醒地认识到,我们设计的人为事物在给人们提供便利与享受的同时,也在潜移默化中塑造着人们新的文化风貌。设计师要在充分尊重消费者的前提下,以符合时代精神与进步潮流的视觉语言,合情合理的满足消费者的物质需求与精神需求。
六.结语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现代包装的要求不断提高,包装图形设计已不再是为了单纯地装饰商品进而刺激消费的工具,它在充当“售货员”的同时,也成为了当代文化的载体与促进社会进步的手段。对包装图形的设计应立足于包装设计之“事”呈现包装图形设计之“形”,深入探究决定包装图形设计的内外部因素与错综复杂的关系脉络,才能使包装图形——上承文化之脉络,满足当下之需求,完善未来之塑造。
参考文献
[1] 柳冠中.事理学论纲[M].长沙:中南大学出版社,2006.
[2] 柳冠中.事理学论纲[M].长沙:中南大学出版社,2006.
[3] 苏珊·朗格.情感与形式[M].刘大基,傅志强,周发祥.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
[4] 霍天明.杉浦康平“噪音”探析[D].南京:南京艺术学院,2011.
[5] 柳冠中.事理学论纲[M].长沙:中南大学出版社,2006.
[6] 柳冠中.事理学论纲[M].长沙:中南大学出版社,2006.
[7] 柳冠中.事理学论纲[M].长沙:中南大学出版社,2006.
[8] 原研哉. 设计中的设计[M].纪江红. 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
[9] 柳冠中.事理学论纲[M].长沙:中南大学出版社,2006.
[10] 鲁道夫·阿恩海姆. 艺术与视知觉[M]. 滕守尧,朱疆源. 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