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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国书法充分体现了民族的审美思维及其文化特征,是我国特有的文化现象。书法讲究笔法,其最终追求的是“技进乎道”,这既是技法跃迁之过程,也是在学习书法中对中国文化中“象”与“阴阳”意识感悟的过程。当今,书法不仅为欣赏的对象,最终成为感悟民族文化的“体道”门径,在书法中悟道不但有利于提高书法之审美情怀,更是对中华厚重文化的体认和传承。
[关键词]中国文化 立象 运笔
中国书法古老而精深,是中国的国粹和文化瑰宝,浓缩了中华民族古代优秀历史文化,充分体现着中华民族的审美思维及其精神特征,在世界上是独特的文化现象。书法是中国式思维方式的物化,有着鲜明的文化个性。当今的书法,在今非昔比的文化环境和社会环境中,更加需要传统的书法思维来支撑现代文化所急需发展的动力因素,满足人们日益膨胀的对中国文化的心灵负载,新时代中国文化精神需要最大限度地张扬我们的个性和创造力,承载着时代的文化品格,形成中国文化的真正自主与自由。
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的独特的文化,而文化的核心问题是这个民族所持有的宇宙观,是该民族解释一切事物的现象最基本立足点,成为该民族文化的基本特征。中华民族的宇宙观是“道”,用“道”统一万物。《老子》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因此,关于道的学问成为中华民族的终极目标,原道成为中国文人的终极追求。作为中国书法也必然受到“道”的规范和影响,同时,书法也可从其自身诠释“道”,正如庄子提出由“技”而达“道”,即所谓“技进乎道”。在传统思维方式的影响下,书法逐步从技进道的境界,这个渐入佳境的体道过程,生动展现学习中国书法中所蕴含的感悟中国文化的思想。
书法追求的是由技入道
几千年来,中国书法形成了一套丰富的技法系统,是学书者必须遵循的人门之径。技法是书法的基本功,掌握了才有可能进人书法的大门。书法中的“技”就是技术、技能、技巧、技艺,具有可操作性,这是学习书法必须具备的基本要素。我们从中国书法发展的过程可以看到,中国书法是一个不断深化传统的过程,没有民族传统,没有文化积淀,没有技法程式,中国书法就没有内容可言,没有中国特色可言。中国书法的传统于中国的历史文化中形成,是几千年来无数书家的经验总结,它包括书法的精神内涵及其技法程式。“程式”指笔法运用时必须遵循的规范化的模式,是对笔法运用中可能存在的各种形式的提炼和美化。中国的传统文艺如戏曲、诗词等,都是程式化的。有程式化并不代表笔法的审美特点,相反,笔法的审美内涵不仅应当表现在程式之中,而且通过一定的笔法程式,能得以更完善的表现。从这层意义出发,笔法之程式化,实际上是书法成熟的标志。
中国书法中的笔使用的是柔软的毛笔,这样书写的笔画就形成粗细、轻重、曲直的各种线条;表现出刚柔、逆顺、强弱品质。运笔又有中锋、侧锋、藏锋之变化,行笔的过程须处处强调笔意,体现在用笔的轻重缓急以及起笔、行笔、收笔的全过程中。历代书家无不重视用笔、笔法,并视笔法为书法技法之第一要素。古人对笔法有不少形象的比喻:如铁划银钩、万毫齐力漏痕、锥画沙、折钗股入木三分、力透纸背、屋印印泥等。为掌握笔法,古人可谓弹精竭虑。
书法中笔法的掌握最为困难。得不得笔法,关系到书法的成败,要对毛笔的驾驭达到挥洒自如的地步绝非朝夕之功,非经历多年磨炼不成,笔法的学习不仅需要勤学苦练,更贵在参悟。古人将参悟笔法视为学书的要诀。北宋黄庭坚《论书》曰:“凡学书先学用笔。用笔之法欲双钩回腕,掌虚指实,以无名指倚笔,则有力。古人学书不尽临摹,张古人书于壁间,观之人神,则下笔时随人意。学字既成,且养于心中,无俗气然后可以作,示人为楷式。凡作字,须熟观魏普人书,会之于心。自得占人笔法也”。庭坚强调掌握笔法既要认真练习,更重要的是参悟魏晋书法。
中国书法不仅仅表现在笔法技巧上,书法格调的高度才是第一位的,书法名迹除了以法度示人外,最重要的是精神气质的高不可攀。学习书法只在技法上下工夫远远不够,必须广读诗书,变化气质,才能在精神层面上形成书法的品格,最终达到道以艺显的目的。书以近道,使得中国书法内涵丰富,魅力无穷,以此可窥见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学习书法如果就碑帖临草,照猫画虎,知其然而不知所然,则沦为写字匠而难以自拔。中国书法的本质是写字,由写字而得其法,由法而近道,这是中国书法的本质规定,与西方的文艺观念有一道天然的鸿沟。在中国传统书法思想当中,将技与道的融合视作孜孜以求的最高境界。技道合一的内涵表现为,一方面,将玄妙之大道下达于具体而微的笔法技艺,并努力朝向庄子所奉行的“技兼于事”,“道兼于天”的理论旨归;另一方面,又通过技法演练参悟精神领域的天地大道,逐步完成了由技悟道的转换过程。因此,由技入道、技道合一,堪称中国书法独特的体道思维模式。
悟道是传承中国文化的核心。
中国书法作为一门传统文化,凝聚着中华民族的人文精神,实为书法之品质,书法的妙境来自于对中国文化的领悟,这样才能使得书家的作品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对书法的研习,更在于中国传统思维模式的应用,如此才能从根本上把握对中国文化传统。刘熙载《书概》对此作了极为简要的回答:“圣人作《易》,立象以尽意。意,先天,书之本也;象,后天,书之用也。”这就是说,《易》与书法都是以“意”为体,以“象”为用。“立象以尽意”之论直接本于《易传》中“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然则,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子曰:“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变而通之以尽利,鼓之舞之以尽神。”所谓“圣人之意”,就是圣人体悟天地万物之道而获得的浑全而微妙的心灵感悟,这种“意”是难以由语言来完全表达的。所以圣人只有立象、系辞以尽量传达这微妙而难名的意味。对于象与意二者来说,意以象著而又超乎象外,故而得意可以忘象,执着于象者则非得意者也。故“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言生于象,固可寻言以观象;象生于意,固可寻象以观意。意以象尽,象以言著。”①
正是这“意”与“象”相即相离的精神品格深深地影响到中国书法的文化品格,王羲之《论书》中有:“须得书意转深,点画之间,皆有意,自有言所不尽,得其妙者,事事皆然”。这蕴藏于点画之间而又为言语所不能尽的“意”其实就是人对自然“道”的感悟。我们在提笔书写时,运笔写下文字,就成为我们立“象”,我们这个象并非是“圣人有以见天下之颐,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的象,书法中的文字如果想成为圣人之象,就需要我们不断的临摹书法大家的作品。而我们临摹的这个象能否有“意”,就需要我们要感悟“圣人之意”。所以我们练习书法的进步就需要我们不断的研习前人的书法,通过前人的书法的“象”来感悟到“意”。
在此书家还需要接受并运用了“近取诸身,远取诸物”的“法象”观来提升书法的品格,如蔡邕《笔论》曰:“为书之体,须入其形,若坐若行……若云雾,若日月,纵横有可象者,方得谓之书矣。②”《笔阵图》则为每一点画配置了可资取法的形象,美其名日“笔阵出入斩斫图”,并认为“各象其形,斯造妙矣,书道毕矣”③。可见,书家自天地宇宙所取、所法之象,表之于点画之中,而把象感悟出“意”则是书家的“心”,正如沈亚之在《叙草书送山人王传乂》所谓:“夫匠心于浩茫之间,为其为者,必由意气所感,然后启其象也。”④
书家“法象”、“取象”,最重要的途径是取法于人类自身。孙过庭曰:“书之为妙,近取诸身。”⑤以象达意塑造着中国书法整体的精神品格,书法的形象一方面要寓天地万物为一体,“囊括万殊,裁成一相”,另一方面又要传达审美主体的情感世界与精神境界。这两个方面的相互融通与中国文化传统是一以贯之的,正如圣人仰观俯察天地万物以立易象,而在曲尽变化的易象当中所透露的中国文化传统在于天人合一的“圣人之意”。书法的文字形象与中国文化传统就在这妙合自然、呈显心灵的意味上实现了内在精神的沟通,使得书法在内在品格上与中国文化内涵的一致性。
书家在书写过程中的,他在运笔中所体现出虚实、巧拙、刚柔;以及用墨、间架、章法等不同层次变化无不体现中华民族的宇宙意识,即阴阳相推为核心的宇宙意识在书法中的外在表现,将“阴阳”理论具体落实于书法线条的形质之中如清之刘熙载在《艺概·书概》中所言“:画(笔画)有阴阳,如横则上面为阳,下面为阴;竖则左面为阳,右面为阴,唯毫齐者能阴阳兼到,否则独阳独阴而已。⑥”
初唐虞世南则以为,我们在练习和创作时要做到“享阴阳而动静,体万物以成形,”⑦才能写出好的书法。可见,书法中也要表现出“一阴一阳”循环往复的阴阳宇宙观。虽然书法中的各体书体都有自己独特的运笔方法,状貌体势,但是只有合乎“阴阳”之理,才能写出高质量的书法;因此,学习书法也就要能辩“阴阳”、懂得“道”学之义理,由此使得中国的书法在世界文化领域上独树一帜。书法中的文字不仅仅具有记录和传播文化的功能,它本身就是中国文化的象征,作为书法的最高境界就是在“流动的线条”中体悟那不可言说之“道”。
当我们在书写的时候,对点画的表现,都可以成为我们感悟道的象,对用笔的把握,无不思考的阴阳变化,这种思考正是对中国特有的宇宙观的应用,只有书法才能不滞留于具体书写的象上面,否则就会失去对书法本质的把握,因此,练习书法不能仅仅执著于书法笔法的练习,必须忘象,如此才可以超越具体的象,才可能最终得到书法中的意。我们的文化正是蕴含在这种宇宙观中,只有从书法中的象中体悟出书法意,才能真正的理解和传承我们的文化,中国文化的传承必须是动态的过程,而不是静态的记忆。在书法的练习和创作中这种思考模式只能是中国思维模式,这种模式是开放的,不是西方逻辑的,只有这样才能写出真正的中国书法作品,而对书法参悟的过程正是理解和传统中国文化的入门之径。
结束
中国书法与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血肉相连,他的身上承载着中华民族的人文精神,形成了约定俗成的社会规范。因此,要真正了解中国书法的奥秘,就必须将其纳入到中国社会发展史的大背景中加以解读。中国传统文化观念上塑造着中国人的宇宙观和生命观,而书法作为悟道的一种特殊形式,以其独特的历史行程实现、成全着中国人的生命感受与生命境界的提升。
中国书法强调书以近道,蕴含着深刻的东方悟道的哲理,直通中国的文化精神。中国社会历来崇尚书法,中国书法既玄妙又通俗,既高深又实用。古往今来,从皇帝到庶民、从大儒到童稚,社会上下对书法一直是作为最基本的文化传统来认识和学习的,在书法中从小处可品出书者之学养秉性;从大处可道出乾坤变化之玄理。正如丰子恺“中国人都应该学习书法。须知中国的民族精神,寄托在这支毛笔里头。⑧”
参考文献
[1]楼宇烈.王弼集校释[M].北京:中华书局, 1980年8月第一版,第609页
[2]《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10月第一版,第6页
[3]《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10月第一版,第23页
[4]《中国书画全书》第二册,上海书画出版社1993年版,第520页
[5]《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10月第一版,第130页
[6]《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10月第一版,第709页
[7]《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10月第一版,第113页
[8]丰子恺:《略谈书法》,引自季伏昆:《中国书论辑要》,江苏美术出版社,2000年版,第3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