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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泳 溺水而亡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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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仅一天时间,山东、湖南、黑龙江就相继发生三起16名中小学生溺水身亡事件……

专家指出:游泳一定要去游泳馆,以免造成意外。

今年刚刚放假的第一天,上海就发生两位学生意外溺水身亡;前一时期,教育部发出紧急通知:6月9日仅一天时间,山东、湖南、黑龙江就相继发生三起16名中小学生溺水身亡事件……5月1日至31日,北京120接到“溺水”呼叫16人次,较去年同期的7次有大幅增长。

这一连串的触目惊心的数字打破了多少个家庭的平静和幸福。对此,北京冬泳俱乐部科研部的专家郑欧平、李力军教授指出:游泳一定要去有安全防范、设施齐全的游泳馆,切勿一时冲动,在野外的河道或水库等处游泳,以免造成意外死亡。

溺水家庭失去孩子令人痛心

两位专家指出:暑期来临,孩子们终于可以放下沉重的书包、放松心情去享受属于自己的快乐假期了。其中游泳自然就成为广大青少年十分喜爱的体育锻炼项目之一,尤其是欠发达地区,由于条件所限,场地及设施缺乏,游泳更是孩子们娱乐、锻炼的首选。但近几年,中小学生溺水身亡事故呈逐年上升趋势也是不争的事实,它已成为未成年人意外身亡的头号杀手。入夏以来,我国多地发生多起学生溺亡事故,教育部为此下发紧急通知。

暑期虽然刚开始,但无情水祸的魔爪已悄然伸向孩子们的身边,致使含苞待放的花朵瞬间枯萎,他们美好的人生还未真正开始,就在人世间戛然而止。多少个家庭也同时打破了往日平静幸福的生活,坠入悲伤与痛苦的深渊。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了,一对对父母的希望也随着弦子的逝去而破灭。这是家庭的不幸、是社会的损失,令人扼腕叹息,更令人痛心。它同时带给我们的是深深的思考……

怎样才能既满足孩子们嬉水娱乐、锻炼身体的愿望又能有效地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呢?这一直是我们的家长、学校、政府以及社会关注的问题。两位专家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警示一:家长应教会孩子如何保护自身安全的方法

这里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家长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是简单地看管孩子,更需要教会孩子如何防范、保护自身安全的方法。首先,作为家长,要接过学校安全教育的接力棒,真正负起第一监护人的责任,不要借口工作忙而疏忽了对孩子的关注。不仅要舍得花时间和精力对孩子进行相关技能的培训,还要陪同孩子一起学习游泳、耐心给他们讲解安全的重要性等。同时要提醒和教育孩子在任何时候都要学会保护自己、关爱自己,远离危险。

警示二:学校应担负起教育训练的职责

教书育人是学校的基本职能,而安全教育则是学校的必修课,游泳不仅是体育课的一部分,更应该是安全技能课的重要组成部分。再就是作为孩子,听老师话的程度远远要高于家长,所以学校安全教育效果要比家庭更好。

1天16名学生溺水死亡给各级学校教育敲响了警钟,建议教育主管部门应将安全纳入考核范围之内。同时,作为教育的主体,学校应担负起教育训练的职责。应该肯定的是,对于暑期学生的安全教育问题,教育部非常重视,每年都会下发文件督促学校搞好此项工作,尤其是暑期游泳的安全教育更是重中之重,各学校也都会认真抓好落实工作,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专题的安全防护教育,并给每位学生下发一封致家长信,可以说起到了教育提醒的作用。

但是,如果学校在平时的教学中,除去安全教育外,再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更深一步的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方面的教育,告诉孩子溺水了怎样进行自救和施救,什么情况下不能贸然对溺水人员进行施救等,并进行一些必要的模拟训练及求生演练,这样学生在遇到这种紧急情况时就不会惊慌失措,就会大大减少溺水身亡事故的发生。

因为据不完全统计,有近一半的溺水伤亡事故是因为施救不当造成的。还可通过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展板等形式,加强教育力度,宣传介绍预防溺水安全常识,把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落实到每个班级、每个学生。密切家校联系。

学校通过印发《告家长书》、家访、家长会、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给每位学生及家长预防溺水等安全提示,提高家长安全防范意识。

警示三:一定教孩子学会游泳

游泳是一项很快乐的运动,如果喜欢就要尽可能学会游泳,以便多掌握一项遇突发事件能够求生的本领。游泳也是一项非常好的体育锻炼形式,尤其是冬泳,如果从夏天开始每天坚持,一直游到深冬,一年下来,必能强壮其体魄,磨炼其意志。学生从小开始练习游泳并坚持下去,对今后的人生都会有很大的帮助。我们不能因噎废食,因为怕溺水而放弃让孩子与自然水域亲近的机会,那样将得不偿失。

警示四:相关部门应加强重点水域安全管理

由于一些地方缺少游泳池,这些学生只能选择到一些池塘或水库等地去游泳纳凉。对此,相关职能部门要在不适合游泳的水域边和危险路段上,及时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并加强巡逻,以起到警示告知的义务,以减少学生因盲目游泳而发生意外。

建议:尤其是像北京等这样的一线大城市,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开辟一些安全合法的游泳场所,并对他们进行必要的疏导。

警示五:学会溺水施救方法

虽然年年强调“注意安全”,但意外仍时有发生。据统计,溺水是我国人群意外伤害致死的第3位死因,占意外死亡总数的10%。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缺少安全防范意识,遇到意外时不能沉着自救;另一方面则是急救措施不当导致时机贻误。因此,掌握正确的急救知识能极大地挽救伤者的生命。

有人错误地认为:既然水是罪魁祸首,就应该尽快把呛进的水倒出来,于是将伤者背朝上、头朝下进行“倒水”。有的则把溺水者扛在肩上,快步奔跑。这些都是不妥的做法,往往只会浪费时间,丧失抢救时机。

事实上,人溺水后,水、泥沙、杂草等会堵塞呼吸道,并且喉、气管、支气管会产生反射性痉挛而导致窒息,这是引起溺水者死亡的主要原因。

正确的做法是:

将患者仰卧于坚实地面或木板上,施救者用一手掌根部按住伤员胸骨下1/3处,另一手置于前一手背上,两臂伸直用力向下压迫胸骨,成人下陷4、5厘米,儿童下陷2、3厘米,每分钟按压100次。口对口人工呼吸,吹气频率成人8-10次/分,儿童18-20次/分。吹气与按压的比率为30:2,即30次按压后给予2次人工呼吸。千万不要放弃人工呼吸,应一直坚持到专业救护人员到来。有时患者虽然已瞳孔散大,坚持有效的复苏后,再转医院进一步治疗仍有可能康复。如溺水者清醒,要给予保暖和热的饮料,同时呼叫120,用救护车送其到医院进行治疗。

专家提醒孩子:

为了避免发生溺水的不幸,发热、癫痫、酒后神志不清者,均不宜游泳。身体健康的人下水前应先活动身体,如水温低应先在浅水处用水淋洗身体,待适应水温后再游,以免引起抽筋而发生意外。若小腿或脚趾抽筋,要先吸一口气仰浮水上,用对侧手握住抽筋的部位,用力向身体方向拉。

救人时,如被溺者抱住,应放手自沉,使溺者离开,必要时再救,否则救人不成反而陪上性命。如果不会游泳,一定不要在没有家长陪同的情况下,结伴或单独去河边游泳、玩耍。二是要多学习一些必要的溺水自救或施救的科学方法,不要盲目的去进行施救,以提高自己的安全保护意识。在遇到同伴溺水自己没有能力施救的情况下,要抓紧到岸边呼救或找大人帮助也是见义勇为的一个表现形式。

在此呼吁:全社会都来关注孩子的安全问题,这样也会减少许多不必要的伤亡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