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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对商业银行风险监管的影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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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06年2月,财政部颁布了新会计准则,与商业银行业务相关的一些准则发生了很大的变动,这对银行风险管理带来很大的影响,同时对监管部门的风险监管工作带来挑战。本文分析了新会计准则实施五年来给商业银行产生的影响和效果,研究了这些变动给银行风险监管的主要影响,并对完善新会计准则下银行风险监管提出了政策建议。

关键词:会计准则;商业银行;风险监管

中图分类号:F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1)08-0040-03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1.08.11

一、引言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包括1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的新会计准则体系,并于2007年1月1日率先在上市公司执行,同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2009年,新会计准则在所有金融机构实施。新会计准则中《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会计准则对金融资产的分类、会计确认、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等方面进行了重新界定。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也对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带来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对商业银行经营风险进行有效监管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

二、国内外文献综述

(一)国内文献综述

杨树润(2006)认为新会计准则对银行监管的主要影响是监管资本数量的计算、增加银行收入和损失真实性判断的难度、影响加权风险资产的计算以及对监管人员的素质的要求提高[1]。程丽丽,许莉(2008)从会计目标与监管目标的差异性、会计口径与监管口径的差异性、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贷款风险管理的冲突方面分析了会计准则对银行监管的影响[2]。李珍珍等(2008)认为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加大了非现场监管信息的采集难度、增加了对单一机构非现场监管信息的分析难度、增加了横向评价银行机构的难度[3]。施其武(2006)认为新会计准则实行后,衍生工具从表外转向表内披露,会改变资产负债表的结构,突出了衍生工具的地位;公允价值计量的引入增加商业银行资本的波动性;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改变与银行业监管的审慎要求不一致等[4]。梁小冰(2009)指出应从会计信息的披露、国家的监管和银行内部监管等方面加强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5]。范珍珍(2010)选取风险抵补指标为研究对象,分析了新准则对银行风险的监管的影响,并指出要重点监管公允价值的运用[6]。可以看出,国内学者对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银行的影响主要有衍生工具表内核算、公允价值计量、减值准备计提三个方面,并认为这三方面也是对监管的主要挑战。

(二)国外文献综述

新会计准则基本是与国际接轨,与商业银行相关的部分,在国际上称为IAS39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国外学者对IAS39对银行的影响也进行了相关研究。Yiannis An-

agnostopoulos and Roger Buckland研究表明在公允价值计量下,银行收益波动明显增加。同时增加了银行的会计处理难度,表现在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需要很多假设,其中的某个条件变化,将会对银行资本、损益的计算结果产生很大影响[7]。甘培根(1992)指出在公允价值会计下,银行更难以达到资本充足性的监管要求,因为IAS39使一些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计量,随着衍生工具公允价值的变化,其资本会出现波动[8]。Katrina and Strausz研究表明公允价值会计准则会促使银行采取更为冒险的投资行为,这种行为将会导致较高的违约概率,降低银行的价值,因此公允价值会计加大了监管者和银行之间的分歧[9]。

三、新会计准则对商业银行风险监管带来的不利影响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给我国商业银行带来了积极的影响:一是公允价值的引入,资产和交易得到了公允反映;二是衍生金融工具表内核算,充分、及时地反映银行的衍生工具业务所隐含的风险及其对银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三是新准则对金融资产分类增强了银行管理风险的能力,有助于利益相关方对银行风险管理作出判断;四是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规定缩小了金融企业利润操纵的空间,增强了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但另一方面,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仍无法解决市场不稳定导致公允价值波动大,并带来银行资产价格波动稳定等问题,扩大衍生金融工具表内核算的难度,难以顾及银行监管的审慎性和前瞻性等要求。

(一)监管难以全部覆盖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

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引入,对商业银行防范信用风险提出更高的要求。按照新准则对金融资产减值的规定,银行对持有至到期投资和贷款及应收款项的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并以摊余成本计量,在期末还要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要求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这样得到的数据更加真实、具体、准确。但是采取这种方法不仅要求银行充分了解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及债务人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还要了解抵押品市场行情,必然给银行应对信用风险提出更高的要求。对于资产质量不高、信用风险控制压力大的银行来说,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规定必然给银行增加信用风险管理压力[10]。另外,套期会计要求银行对套期行为的有效性进行持续评价,要求提供每笔业务的风险管理书面要求,对银行管理信用风险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新会计准则实施五年来,我国商业信用风险监管的内外监管方面都取得了很大进步。信用风险、资本充足率监管的规章弥补了审慎监管的不足,《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监测和考核暂行办法》、《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等法规丰富了监管手段。银监会积极推动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盈利状况等信息披露。但我国目前金融监管仍是重市场准入管理和合规性监管,轻持续性监管和风险性监管,信用风险监管的理念和管理技术及监管体制还存在严重不足,关联交易和关联担保融资导致的信用风险未能引起商业银行和监管部门的足够重视。

(二)可能存在操作风险监管真空

新会计准则要求银行取得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采用公允价值确认和计量,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还欠发达,公允价值难以直接从市场上取得,需要依赖财务人员或资产评估机构专业人员利用评估模型进行评估得到,这不仅提高了成本,还可能导致人为操纵,增加了银行的操作风险。新准则实施五年来,银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操作给银行造成巨大损失的案件仍居高不下,说明在对操作风险的监管仍存在问题。如重视事后监控,轻视事前防范;重视基层人员防范,轻视高层管理人员监督。

(三)增加对市场风险监管难度

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是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的直接影响,公允价值频繁的波动增加了银行资本的波动性,从而导致会计报表项目的波动性。这将银行会计核算与宏观经济环境和复杂的资本市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金融市场环境变化通过会计信息放应出来,对银行利率风险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银行的金融衍生工具都在表内反映,要求银行能够很好的预测所处的宏观环境下的市场经济,这种预测能力体现在银行对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等市场风险的管理能力上。根据巴塞尔委员会的规定,商业银行应将交易性业务与传统的银行业务分开。交易账户按市场价格计价,银行账户按照历史成本计价。而新准则规定金融资产在取得时采取公允价值计量,还允许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以相互转换,这使得交易账户和银行账户更加模糊,增加了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市场风险审慎资本监管的难度,给商业银行带来了套利机会。

四、完善商业银行风险监管的政策建议

(一)健全信用相关法律制度

我国已颁布一些针对信用问题的法律法规,确定了某些失信行为的惩罚措施,但这些法律法规都是零星分布在其他法律框架之下,可执行性不强。针对国内信用问题频现,必须对信用问题专门立法,使社会信用建设得到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制定出台《中国商业银行监管基本法》、《金融信用评级制度》、《金融信息披露管理规定》、《反不正当银行业竞争法》、《集团公司信用评级制度》等。同时还要加强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严惩故意欺诈、违规违约行为,防止道德风险。

(二)完善我国资本市场,确保公允价值公允性和公正性

大力发展资本市场,使会计信息能真正反映资产市场价值,信息更加真实、公允、可靠。还要加强专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交易和事项的职业判断能力,提高公允价值的准确性,提高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借鉴国际经验,推动国内商业银行按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要求,对不同商业银行开发内部评级法,在公允价值计量时实行严格“盯市”制度,监督其波动情况[11]。

(三)建立有效的监管法律体系和监管执行机制

建立一套有效的法律体系,完善监管部门的激励机制,激励并约束监管人员恪尽职守,使公允价值的使用有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对于商业银行运用新会计准则进行利润操纵和风险掩盖行为,监管部门必须加强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以适应新会计准则的需要。监管部门还要加强与司法部门的配合,防止商业银行和企业串通蓄意作假。

(四)完善商业银行会计报表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

新准则对金融资产的规定和要求增加了商业银行的主观性和商业银行的风险,这会导致商业银行经营指标巨大波动。而监管部门要求的是金融稳定,为了更有效的监管商业银行,必须完善商业银行的会计报表体系,对商业银行的主要指标进行改进,让监管部门更容易分析和监管各项经营指标的变动状况。通过完善商业银行会计报表体系,充分披露银行会计信息,充分揭示商业银行的风险,从而监管部门可更加有效地对商业银行的风险进行监管。

参考文献:

[1]杨树润.正视新会计准则对银行经营和银行监管的挑战[J].中国金融,2006(11).

[2]程丽丽,许莉.新会计准则对银行监管的影响[J].会计之友,2008,(12).

[3]李珍珍,陈伟国,谈晨,王珍.新会计准则在商业银行实施中的操作难点与监管对策[J].三江论坛,2008(6).

[4]施其武.银行业监管如何在新会计准则下谋变[J].银行家,2006(6).

[5]梁小冰.次贷危机下国内银行风险监管的反思[J].现代商业,2009(24).

[6]范珍珍.新会计准则对商业银行风险监管的影响分析――以风险抵补类指标为例[J].经营管理者,2010(13).

[7]Yiannis Anagnostopoulos and Roger Buckland,Historical cost versus fair value accounting in banking:Implications for supervision,provisioning,financial reporting and market discipline[R].Journal of Banking Regulation,109-129.

[8]甘培根.外国金融制度与业务[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2.

[9]Katrina and Strausz,The impact of hair value accounting on commercial banks and banking regulation[R].Banking reaserch,2006:263-281.

[10]高大兵.新会计准则实施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影响及对策[J].农村金融研究,2007(8).

[11]张莉.新会计准则对银行业监督的影响及其对策分析[J].财会通讯,20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