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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四非”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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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也开始更多地关注健康相关的产品。近年来,上海的保健食品市场发展势头较快。目前,全市共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64家,均已达到保健品GMP(良好作业规范)要求,440种产品获国家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产品质量总体平稳、较好;经营企业近万家,2012年市场保健食品零售额达百亿元以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2012年抽检保健食品2 300余件,合格率90%。不合格保健食品中,主要是减肥类产品,占不合格总数的38%,其他如免疫调节类占8%,调节血脂类占8%,调节血糖类占7%;快速检测近1 500件,合格率96.9%,不合格原因主要是检出西布曲明、酚酞为主的违法添加物。

专项行动——“三四五”

2013年5月24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集各区县食药监分局、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相关行业协会负责人,召开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和非法宣传(下称“四非”)专项行动部署大会。从即日起到9月底,围绕保健食品三个“重点对象”,深入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对违法行为实施严惩重处,形成打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促进本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个“重点对象”

一是以保健食品集中的交易市场、网络销售、违法(会议、讲座、上门)销售、委托加工为重点领域。

二是以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压等易添加违禁药物,以及易发生安全问题、违法宣传等违法行为的保健食品为重点品种。

三是以本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批件持有者、总商、专卖店(柜)、药房、超市、成人保健品商店,以及以往监管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等为重点单位。

四个“非法”

打击非法生产行为 1.地下黑窝点生产保健食品的;2.企业未经许可生产保健食品的;3.在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掺杂掺假或者不按照批准内容生产保健食品的;4.生产的保健食品存在重金属、微生物超标等质量问题的;5.违法违规委托生产的。

打击非法经营行为 1.未经食品流通许可或保健食品流通许可经营保健食品的;2.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的声称特定保健功能产品的;3.经营保健食品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4.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的;5.市场开办者对入场的保健食品经营者未履行市场开办责任的。

打击非法添加行为 1.在生产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压等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的;2.明知保健食品存在非法添加药物,仍然继续经营的。

打击非法宣传行为 1.在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广告中夸大功能范围的;2.宣称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的;3.虚构保健食品监制、出品、推荐单位信息的;4.未经审查保健食品广告的;5.不按照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内容广告的。

五个“最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五个最严”的要求,依法严处保健食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

鉴于保健食品领域一些违法行为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和流动性,在监管部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希望社会各界和消费者通过举报电话、网络等形式,积极向“12331”电话举报保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将积极受理、认真查办,绝不放过一个疑点、不漏掉一条线索,不让违法犯罪分子成漏网之鱼,对查实的举报将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