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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胜其烦,防不胜防。”尽管没有造成一次损失,但多次遭遇信用卡诈骗的李先生的话道出了“刷卡族”们共有的烦恼和担心。有关方面提供的情况表明,近年来,不法分子利用虚假信息等手法进行信用卡诈骗犯罪的活动仍呈现多发态势,给广大消费者放心使用信用卡蒙上了一层阴影。
信用卡诈骗花样翻新窃取个人信息是“核心”
应该说,信用卡诈骗犯罪是老问题了,但不法分子诈骗手法不断花样翻新,层出不穷,从有关方面了解的情况看,2008年以来,信用卡诈骗出现一些新动向、新特点。
案例一:利用虚假短信进行诈骗。市民刘先生手机上前几天突然收到一条短信,短信的内容是:爸妈,我在外面和异性开房间被抓。请速汇4200元钱缴罚款到我朋友的卡上,建行622748119015193 XXXX,户名邱某某。短信还特别交代,详情待出来以后再说,请保密。刘先生误以为儿子办了丢人事,赶紧将钱打到了指定的信用卡上,然后又急忙赶到派出所。可是,他怎么也没有想到的是,派出所的同志明白无误地告诉他“没有这回事”。
案例二:冒名申领信用卡疯狂透支。犯罪嫌疑人利用银行在信用卡审查方面存在的漏洞。骗取朋友的信任,留下了他们的身份证复印件,然后向多家银行提出办理信用卡申请。同时,他们还假冒公司的名义,虚开工作证明或收人证明,并且伪造房产证、汽车行驶证等材料,向银行骗取信用卡和较高的信用额度,疯狂消费,大额透支,不少市民深受其害。
案例三:以“返还话费”为名实施信用卡诈骗。诈骗分子冒充电信公司工作人员,以“电信公司返还话费,需到柜员机上操作”为由,诱骗受害人到自动取款机上进行转账操作,使受害者误将自己存款转入犯罪分子提供的账号。
案例四:利用信用卡“挂失后透支”进行诈骗活动。诈骗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冒名向银行电话挂失并申领新卡进行恶意透支。
“无论诈骗手法如何变化、不法分子如何狡猾,从信用卡犯罪实施的过程分析。想方设法窃取持卡人的个人信息资料是整个诈骗活动的核心和前提。也是犯罪分子诈骗成功与否的关键。”有关专家分析认为:这是信用卡程序设计和管理使用决定的。也是不法分子善于抓住的信用卡“软肋”。
针对犯罪分子花招频出的犯罪手段,各家银行采取了多种措施和犯罪分子进行了不懈的斗争。有的行利用宣传栏、告示牌、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形式向客户宣传防范知识,有的行和公安机关合作收集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追踪犯罪动向,分析诈骗手段,利用各种媒体及时向社会公众提醒、警示,对防范信用卡诈骗活动起到了积极作用,受到了广大信用卡使用者的欢迎。
对于持有和使用信用卡的社会公众,有关方面告诫大家:接到来源不明的信息,特别是涉及转账、汇款等要求的信息,一定要保持冷静,并多方查证核实,判明真伪。同时,持卡者要做好防范工作,要妥善保存好个人的信息,不让骗子钻空子。发卡银行告诫持卡人要从五个方面防范自己的信息外泄:一是申请个人信用卡时要直接到银行柜台办理,不要委托他人或中介机构代办。二是收到密码函时,请检查该信封是否完整无损。一旦发现密码泄露,尽快更改密码。三是刷卡消费时,尽量让信用卡保持在您的视线范围之内。并留意收银员刷卡的次数,谨防掉包或多刷。四是在使用自动柜员机时,如遇ATM机没有吐钞或未退卡时。请不要立即走开,注意屏幕提示。若卡被吞,应及时与银行联系领取卡并更改密码。不要轻信粘贴在机器上的电话号码。五是注意保密,不要随便将自己的身份证外借,也不要在网络上输入银行卡个人信息资料。
“事实上,防范信用卡诈骗。仅靠发卡银行提醒社会公众,请持卡人保管、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是远远不够的。”在工商银行某行从事信用卡营销的小丁认为:保护好个人信息。遏制信用卡诈骗需要多方面的努力。
“从个人角度来看,现代社会条件下,个人信息的保护仅靠个人注意、保管好是难以完全做到万无一失的。”在公司做财务工作的老刘深有体会:生活当中个人信息泄密的事件接连不断,比如每年高考录取还没有开始。“录取通知书”就寄到了一些学生家里:有的市民刚买了房子,装修公司的电话就接踵而至,而且手机上经常收到各种各样推销房子、车子、服装、首饰等的信息,“发短信的人都不知道从哪里知道人家的手机号的?”
其实,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无论是就医上学,办水电煤气交费手续。乃至买手机、购房,都需要个人的信息资料,个人的信息资料完全保密是不可能的,再加上个人信息管理不规范,无法可依,打击不力,一些利益熏心的人见有“商机”可乘,往往不负责任地大肆兜售,犯罪分子更是无孔不入,千方百计窃取公民的个人信息,诈骗客户,危害社会。
促进信用卡产业发展急需法律保护个人信息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日前了《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7(2009)法治蓝皮书》,其中的《个人信息保护现状调研报告》指出,由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督机制存在很大问题,我国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和滥用时,大都投诉无门。在我国法律中。公民个人隐私毫无疑问是必须加以保护的。有些个人信息或许谈不上隐私,然而一旦泄露同样会给公民的正常生活带来不便,甚至造成伤害。个人信息作为一项公民基本权利长期被忽视,导致了个人信息被恶意侵害的事情屡屡发生。
《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缺位。不仅使公民的权利容易遭受侵害,而且产生诸多后果:由于担心个人信息的泄露,不少人依旧不敢贸然尝试网上交易,由此不免会制约电子商务的发展;而缺少了值得信赖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电子政务的建设也必然遭受影响。“对于银行来说,个人信息如果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信用卡诈骗活动就不可能得到有效遏制,银行卡产业的大发展将面临很大的障碍。”银行卡方面的专家对此深感不安。
截至2008年,我国银行卡发卡总量已经超过17亿张。境内银联卡联网特约商户已达118万户。联网POS机具达到185万台,联网ATM机近16万台,一个规模化的银行卡受理网络在我国已经形成。根据中国银联公布的统计数据,今年春节假期境内银行卡跨行交易金额达到388.4亿元,同比增长32%。银联卡境外交易金额同比增长54%。银行卡交易金额大幅增长成为今年春节期间我国居民消费的一大亮点,因此,加快银行卡产业发展,扩大银行卡使用范围,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应对金融危机做出贡献。已经刻不容缓。
“随着侵犯个人信息事件的增多,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已经刻不容缓。”有关法律专家认为。“运用法律保护个人信息能够规范个人信息的管理使用。使防范信用卡诈骗活动的关口前移,对窃取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能够产生强大的威慑作用,对防止诈骗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同时,这也是保证信用卡产业健康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