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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兴佑使宋与丽宋使者往来规模及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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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李兴佑及其使宋史料考辩

关于李兴佑使宋的史料,中韩两方面共有七条,分别来自《宋史·太祖本纪》、《宋史·高丽传》、《高丽史》、《宋史全文》、《玉海》、《续资治通鉴长编》、《宋会要辑稿》等。其内容简繁不一,但大体相同,可见李兴佑实有其人,使宋之行确有其事。其具体史料如下:

《高丽史·卷二》:“冬,遣广平侍郎李兴佑等如宋贡方物。”

《宋史·高丽传》:“十月,昭遣其广评侍郎李兴佑、副使李励希、判官等来朝贡”。

《宋史·太祖本纪》“建隆三年十一月丙子,高丽国遣李兴佑等来朝。”

《玉海·卷一五四》:“建隆三年十月,高丽李兴佑等使宋,贡方物。”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宋史全文·卷一》内容相同,皆曰:“十一月丙子,三佛齐国王释利耶、高丽国王昭并遣使来贡方物。”

《宋会要辑稿·蕃夷七之二》:“十二月二十三日,高丽国王昭遣使广评侍郎李兴佑等来贡方物。”

通观以上史料,不难看出,关于李兴佑使宋在整体内容上大致相同,但有些具体细节上略有出入。主要体现在其出使时间和李兴佑在高丽官职方面。

(一)李兴佑的级别与身份考辩

李兴佑在《高丽史》中并未立传,所以其人及家世已难以考证。但从该使的官职可以看出其作为出使宋朝的使节级别是很高的。据《高丽史》载“高丽太祖开国之初,参用新罗、泰封之制,设官分职,以谐庶务然其官号或杂方言盖草创未暇革也。二年,立三省、六尚书、九寺六卫,略仿唐制。成宗大新制作,定内外之官:内有省、部、台、院、寺、司、馆、局;外有牧、府、州、县。官有常守,位有定员,于是一代之制始大备。文宗睿宗虽少加增损大抵皆袭成宗之旧子孙有所遵守。”(1)通过这段史料可以看出,高丽在建国初期,王建根据新罗、泰封,并参照中原(主要是唐)典章制度,为其草创之国建立了初步的中央机构。这一时期,高丽在中央设置内议、广评和内奉省三省,其中以广评省(2)地位最高,下辖选官、军事、刑罚、礼仪、工程六管,是高丽王朝的政治中枢。而广评侍郎则是广评省的一个官职。其在广评省的具体职责,据《高丽史》载“冬十月庚申以守义刑台卿能律为广评侍郞,广评侍郞职预为内侍书记。”(3),由此可见,广评侍郎为“内侍书记”,属于皇帝近臣。又据《高丽史》记载:“丁酉,以珍阁省卿柳陟良当革命之际群僚仓卒散走独不离本省,所典仓库无所亡失,特授广评侍郞。”(4)由此可见,该官职在选拔和任用时都非常审慎,大多会选品质高洁、恪尽职守,能力较强的人任用。

关于广评侍郎的官阶,据《高丽史》载“癸巳广评侍郞荀弼病免,以兵部卿列评代之。”由此可见,其官阶应该在兵部卿之上。又参唐代官职,尚书省下设六部,各部部主事称尚书,副主事称侍郎,部下设司,各司正、副负责人称郎中、员外郎。如前文所述高丽设官多参考唐代官制,因此,广评侍郎一职在高丽初期应属广评省副主事。

再据《高丽史》载:“(王建)丙申谕群臣曰:‘平壤古都荒废虽久,基址尚存,而荆棘滋茂蕃人游猎于其间,因而侵掠边邑为害大矣。宜徙民实之,以固藩屏,为百世之利。’遂为大都护遣堂弟式廉、广评侍郞列评守之。”(5)此段史料则说明广评侍郎虽为内职官员,但有时也会外放为官,委以要职。镇守平壤对于高丽初期来说显得非常重要,因为这是王建北进设想的关键一步。(6)事实上,广评省本就下辖礼部,而礼部则是主司祭祀、外交、科举等职。因此,广评侍郎应有专属外交之职者。他们主要负责对外交往、媾和、接待之职。在高丽史中关于广评侍郎参与外交者多有记载:如高丽太祖元年“遣广评侍郞韩玄珪、礼宾卿金廉如晋告嗣位、遂贺破契丹”(7);同年“甄萱遣一吉粲闵合来贺(太祖)即位”(8),王建同样也是“命广评侍郞韩申一等迎于甘弥县”(9);太祖三年曾“遣广评侍郞徐逢如(后)周献方物”;“遣广评侍郞荀质如(后)周贺即位。”(10)通过上述外交记录可以看出,在高丽初期,广评侍郞对于外交事件多有参与,尤其在出使中原王朝时多用此职人员。

简而言之,从李兴佑的身份上来看,高丽遣其如宋朝贡,是高丽初期既定的对中原政权采取事大外交策略的直接延续。这也可以说明高丽在宋建国伊始,便在策略上倾向于与之建立朝贡册封关系。

(二)李兴佑使宋时间考辩

李兴佑使宋,在丽宋双方在时间记载上存在着一定的误差。《宋史·高丽传》和《玉海·卷一五四》均记载为建隆三年十月;《宋史·太祖本纪》、《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宋史全文·卷一》等均记载为建隆三年十一月丙子;《宋会要辑稿·蕃夷七之二》记载为建隆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高丽史·卷二》在时间记载上比较模糊,为建隆三年冬。笔者以为,采《宋史·太祖本纪》、《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宋史全文·卷一》三则史料记载较为可信,其具体时间应该为建隆三年十一月丙子日(高丽光宗,十三年;辽穆宗,应历十二年,农历十月初六日,公元962年11月5日)。一方面,本纪作为记载帝王生平史实的记录,一般在撰写过程中相对较为严肃,史料的真实性更高,而且该记载精确到了具体的时间,撰写者应有具体实录为证,而其它史料则可做侧面印证。而这个具体的时间应为李兴佑朝觐宋太祖的具体时间。而对于这些记录的差异,也有学者认为,月份相异可以理解为“十月为李兴佑等始发之期,十一月为至东京之时,十二月为朝见之时。”(11)笔者以为这种推断从表面上看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三者时间相差三个月,从丽宋交流的行程安排上恐难以经得起推敲,笔误或以讹传讹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二、高丽与北宋之间的使者往来规模特点

通过考察李兴佑使宋及其史料,我们还可以由此观察高丽与北宋之间的使者往来的规模及特点。

丽宋朝贡册封关系持续了近30年时间,直到993年契丹萧宁逊率“80万”大军侵高丽,面对辽强大的军事压力,高丽只得向辽称臣纳贡,第一次中断了对宋的朝。这一时期的突出特征是高丽奉行宋之年号,二者确立了较为明确的朝贡册封关系。从目的上来看,高丽寄希望于宋之强大,在北方征伐可以取得全胜,恢复汉唐旧壤。彼时,高丽则可以藉此实现其北进梦想。因此,这一时期丽宋关系的政治军事意义远远大于商贸文化意义。通过对这一时期的丽宋交往史料系统考证(12),即将丽宋朝贡册封体制下近三十年(962—993)的各类史料进行统一的梳理,便可以看出丽宋这一时期交流的特点。在此为了便于更加清晰的研究,本文又专门以时间为轴线,以具体事件简述为主题,以出使主体(高丽或宋)及出使性质为备注,加以简化,便可以更为清晰地看出这一时期丽宋交往的基本特点。现列简表(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