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从住房制度改革到住房保障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摘要:住房是民生之要,在住房已经商品化市场化的格局下,为保障和改善民生,让中低收人人群也有房子住,必须建立与市场化住房制度相衔接的住房保障制度。然而,由于我们对住房保障的一些基本问题缺乏全面认识和准确把握,不仅导致了理论上的颇多争议,也带来了实践中的诸多困惑。为了加快住房保障的建设和完善,有必要从理论与实践层面弄清这些基本问题。
关键词:住房制度;制度改革;住房保障
中国住房制度改革已经历了32年,大致经历了“住房商品化——住房市场化——住房分配货币化”等阶段,市场化程度较高,是所有经济领域改革较为成功的。但也存在着市场化过度、政府缺位、住宅产业政策不稳定,住房保障制度建设滞后等不容忽视的问题。应当反思我国住房制度改革,重构住房体系,从以“居者拥有其屋”目标调整到“住有所居”的目标上来,制定中长期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住房保障规划,政府从经济政策入手引导普通商品住房的发展,有效发挥市场在住房配置中的主导性作用;同时,应强化政府在保障住房体系中的主导作用,确立以公平价值为取向的住房保障制度,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改革现行的经济适用房政策,积极发展多渠道多方式供应保障性住房,扩大廉租房的保障范围,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使所有公民“住有所居”目标得以实现。
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历程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与人口的迅速增加,进一步加剧了我国住房问题,使得传统的住房制度已经不能够满足现行社会的发展需求,因此,实现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已是必然趋势。自二十一世70年代末截止至今,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先后步入三个阶段。
1.住房商品化阶段
住房商品化阶段是我国住房制度的初次改革,该阶段起于1979年止于1990年,其主要是以提租和出售公房为突破口,以解决住房短缺问题为基本目标。住房商品化阶段下,重点针对于公房租金调整,一方面是所有房屋均按成本租金计租;另一方面是将住房消费纳入工资,彻底实现住房商品化。此次住房制度改革虽一定程度上满足了部分人的住房需求,但其未从根本上解决住房短缺矛盾。
2.住房制度改革在全国逐步推开并深化阶段
住房市场化是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第二阶段,该阶段起于1991年至于1997年,其主要是以“租、售、建并举”为手段,推进市场化改革。为响应住房制度的改革,上海和深圳等城市先后实施了“提租给补贴、买房给优惠以及各种购房优惠政策”,推动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建立住房基金或住房公积金,实行“租、售、建并举,以提租促售房”的房改举措,以此,推进我国住房市场化的发展。
3.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并逐步建立住房保障制度体系阶段
住房分配货币化是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第三阶段,该阶段起于1998年止于2007年,其主要是以取消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市场化和社会化。1998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该文献进一步确定了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标和基本方向,其内容包括:一是打破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二是健全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三是完善我国住房交易市场,强化公有住房改革。以上内容有效推进了我国住房由传统住房体制逐渐向住房投资、分配、消费的社会化和市场化转变。
二、我国住房保障的性质和原则
1.我国住房保障的性质
(1)部分福利性。住房保障是政府部门为救助弱势群体所实施一系列机制,因此,福利性是其核心特征。总结来说,其部分福利性特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由以往的向全体社会人员提供福利转变为仅向中低收入阶层群体提供福利;二是对于能够有能力解决住房问题的全体,其享受福利待遇越低;三是加大对中低收入阶层的福利力度,即住房补贴、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
(2)广泛覆盖性。住房保障是在全社会范围内开展,并非只针对于某一地域,因此,其具有广泛覆盖性特征。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部分群体有足够的能力解决自身住房问题,所以,我国在住房制度改革时应进一步缩小住房保障范围,即明确规定:住房保障机制仅覆盖于无力自行解决住房的中低收入困难的居民。
2.我国住房保障的基本原则
(1)制度化原则。完善的相应制度体系是保障民生问题的基础。就住房保障问题而言,我国只有建立起相应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中低收入阶层居民的住房问题才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同时,我国还需要构建起健全的监督机制和问责制度,为住房保障机制的顺利开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2)人性化原则。住房保障机制的人性化原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尊重被资助人的尊严和人格。其应将其住房资助视为社会给予的温暖,切勿将其视为自上而下的施舍。二是尊重被资助人的选择权。对于政府提供的公共福利品,应赋予被资助人充足的选择权,使其能够感受到政府给予的人性化服务;三是注意保护被资助人的发展权。住房保障作为一种社会救济或救助,其直接关系到被资助人日后生活的稳定,资助过程中应切实规避被资助人对资助形成依赖,积极鼓励其能够自主发展,为理想而奋斗。
(3)公平优先原则。住房保障机制的公平优先原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供给过程的公平。即在对每一个贫困居民进行住房保障时,应保证其程序的公开、公正以及透明,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二是供给机制的公平。即针对于中低收入阶层群体的住房保障经费均来源于财政,其供给并非全面通过市场机制的等价交换实现;三是供给取向的公平。即政府部门在实施社会住房保障时应始终树立公益性意识,尊重社会公众的集体意愿。
三、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到住房保障的演变
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到住房保障的演变,其供给形式表现为:住房合作建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以及限价商品房等。
1.合作建房
对于住房合作社来说,其主要具有三种产权方式:一是由住宅合作社出资建设,其产权归住宅合作社所有;二是由个人出资建设,其产权归出资人所有;三是由住宅合作社和个人共同出资建设,其产权归住宅合作社和个人共同所有。针对于住房合作社,我国政府部门具有明确的规定:该住宅不得向社会出租、出售,一旦住户不需要该住宅时应归还住宅合作社,由住宅合作社支配和管理。注:对于个人出资建设的住宅,住宅合作社应给与一定的补给。
2.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是城镇住房供应体系渠道之一,其主要针对于离退休职工、教师以及住房困难户。经济适用房是由政府部门或政府部门与开发商共同出资建设,并以成本价出售给离退休职工、教师中的住房困难户。经济适用房政策的出台在社会范围内引起了极大的轰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我国离退休职工、教师中的住房困难户的合租房问题,维护了我国社会的和谐稳定。
3.廉租房
廉租房是由政府出资建设,将其房屋租赁给中低收入阶层群体,其所收取租赁资金远远少于普通住房的租赁资金。继1998年起,国务院相继颁布了多项关于廉租房的政策法规,其中在《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对中低收入阶层群体的住房保障,包括租赁住房补贴、实物配租以及租金核减,以此,最大限度上减轻中低收入阶层群体的住房负担。
四、建立统一协调的住房市场调控机制
基于我国房地产企业起步比较晚,目前,尚未构建起统一协调的住房市场调控机制,因此,不利于实现我国住房市场的可持续发展,故而,应采取有效措施力求构建起统一协调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机制,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进一步完善房地产预售制度。房产预售制度是房地产企业的一次创新与完善,该制度为推进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现阶段,我国房地产制度尚未成熟,其运用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的漏洞,因此,房地产企业应不断完善房地产预售制度,严格预售条件,切实充分发挥房地产预售制度应有的职能。
2.不断加大租赁市场培育力度。租赁是解决居民住房问题第二选择,近年来,我国租赁市场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当前社会下,租赁的重要性越来越显著,而社会中绝大部分居民尚未能够认识到租赁的重要性,他们过分执着于购房,给予自身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和思想压力,因此,这就需要政府部门不断加大租赁市场培育力度,首先要彻底打破传统思想观念的束缚,加强居民树立购买与租赁并购的二元化消费观念;其次是政府不断加大对租赁市场的建设,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进一步推进我国租赁市场的发展;最后是积极开辟保障性房源,切实充分发挥我国住房租赁保障功能。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张玉台,刘世锦,贡森,张文魁,陈昌盛:突出五项保障 保民生扩内需[J].发展研究, 2010,(10).
[2]白 雪:住房制度建设与改革的国际经验和启示[J].北方经贸,2010,(07) .
[3]刘润秋 曾祥凤.住房保障制度的目标及实现路径[J].经济纵横, 2011,(02).
[4]周阳敏:基于包容性社会治理的保障房建设与管理研究——国外的经验教训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 河南社会科学, 2011,(04).
[5]刘岩芳:近十年我国住房保障问题研究探析[J].未来与发展, 20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