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发展医疗旅游的障碍分析和应对策略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摘 要 目的:为发展医疗旅游市场提供可行性建议。方法:描述医疗旅游发展面临的障碍,井以此为基础探讨有效的策略。结果与结论:政府应在公共政策和法律上做相应的调整,鼓励医疗旅游,同时医疗机构和保险公司应根据市场需求实施战略规划。
关键词 医疗旅游 障碍 对策
中图分类号:R0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533(2010)10-0460-03
1 引言
世界旅游组织将医疗旅游定义为:以医疗护理、疾病与健康、康复与修养为主题的旅游服务。学者们还分别从成本、产业融合、医疗、服务输出的角度对其进行了定义,如孟卓认为:医疗旅游是指人们因定居地的医疗服务价格太昂贵或不太完美,到国外寻求较相宜的治疗、保健服务,廾与休闲旅游相结合发展而成的一种新的产业。早期的医疗旅游主要是由于欧美发达国家领先的医疗技术水平吸引着国外病人,然而随着发展中国家医疗服务的发展和完善,呈现出反向就医的新形式。2005年,约有50万美国人出国旅游接受治疗,其主要的目的国是墨西哥及周围的拉美国家。其它许多国家也接受了大量的旅游医疗病人,如:新加坡接待25万人,印度接待50万人,而到泰国的多达100万人。欧美国家拥有发达的医院系统、先进的医疗器械及高素质的医务人员,为何西方人要舍近求远,到遥远的亚洲国家医院治病?它的机遇来自各国之间医疗费用的巨大差异和不同消费阶层的特定医疗需求。
2 发展医疗旅游的障碍
医疗旅游实质上是全球医疗资源的重新整合,有利于医疗成本的节约。但基于国家保护,国外供应商通常很难进入本国的医疗卫生系统。目的国(主要是一些发展中国家)在得益于全球一体化带来的医疗水平提高的同时,其在发展巾也存在一系列的问题。笔者认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法律限制
一些发达国家颁布一系列的法律限制行业竞争,抵制国外医疗供应商冲击国内市场,否认国外的认证标准,以防止资本外流。以美国为例,部分州政府制定的相关法律限制国内病人接受海外治疗,他们规定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只限于本国的医疗供应机构(如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并且可报销的医疗项目是有限的。在设汁和实施员工福利计划时,雇主和保险公司将雇员的医疗服务进行外包从而降低成本,但必须符合雇员退休保障法信托义务的要求,即受托人必须保证资产在整个投资过程中的安全性和收益性。出国治疗的行为可能会带来更大的风险责任,即便是存在经济诱因,他们一般也只会选择当地的医院。对内限制自我交易行为,导致国外医疗服务很难融人到当地的医疗供应方中去。此外,目的国的法律体系常存在许多漏洞,往往很难妥善解决医疗纠纷,国外病人的权利不能得到很好的保障,比如有限追诉权导致违法行为的追究时间范围是有限制的。缺乏相应的法律约束,在巨大的经济诱因下,难免会有未取得相关经营资格的非法医疗机构或未通过执业医师认证的非法个人涉足其中,反而会引发恶性竞争,扰乱市场。
2.2 超出医保范围
大多数发达国家都有政府实施的国家医疗保险计划,一般通过税收资助解决保险资金问题,几乎所有的国民都有权利享受医疗保险,接受公共医疗服务,包括日常的和基本的医疗保健。如英、法、德、加、日等国都实行了全民医疗保健或全民医疗保险制度,政府承担主要的医疗保险费用,通过税收或雇主、雇员分担解决经费问题。而美国是刚开始推行全民医疗保险的,且政府承担着针对老人的“医疗照顾”和低收人人群的“医疗补助”计划,是社会医疗保险的主要提供方。
但一些官方医疗保障计划只限于本土或者本地区,病人出国后不享有政府保险计划的保障,医疗可及性差,除非病人另行购买私人保险。在英国,享有居住权的病人只能到指定的医疗机构享受免费的医疗服务(牙科和眼科服务除外);在美国,社会医疗保险也只覆盖一定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和服务项目。基于成本问题,如何说服国家替医疗旅游病人买单成为关键。
2.3 服务质量受影响
一方面,一些目的国医疗水平不高,达不到国际认证标准,无法满足国际病人的需求。落后的基础旅游设施、人员配备,以及城市化扩张和人口膨胀带来的负面作用,导致消费者望而却步。另一方面,对于医疗旅行者,医生无法跟踪随访病人回国后的并发症状。基于医疗风险,国内医生是不乐意为其提供后续治疗的,这也是限制行业竞争的一种表现。
2.4 信息不对称
病人和医疗供应方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双方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导致选择决策上存在风险。同时,各国语言存在差异,在掌握病情、检查结果和治疗情况方面和病人交流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
2.5 影响当地居民
本国的医疗资源水平是开展医疗旅游的基础。医疗旅游者的到来可能会引发当地居民的强烈反对与抵制,导致医疗旅游者对目的地丧失信心。伴随着医疗旅游的开展,大量外来病人势必引起对目的地卫生资源的争夺,甚至可能导致医疗费用的增长或者医疗等候时间延长。
3 策略
各个国家都在努力满足本国国民医疗保健市场的需求,但是由于公共政策和市场操作的原因导致很大一部分人还是不能得到有效的医疗保健服务。每个国家都存在卫生资源不足的严重问题,故利用国际资源来满足自身需求、提升各个国家的福利水平将成为必然趋势。基于该产业发展面临的障碍,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3.1 政府方面
3.1.1 修订相关法律法规
首先,解除限制合作的法律,允许互利互惠,以更加有效的方式协调合作。综合医疗可以促进本国供应商创造更有效的经营运作模式。比如,一个美国的放射师通过印度的同行来看X放射光片,成本要低于其本国竞者。所以一些可输出的医疗项目(一般的常规检查)可以外包给国外的医生,以较低的成本提供慢性疾病管理。其次,保险公司和自我保险雇主应该有权利体验卫生领域全球化带来的一系列的健康好处。类似美国ERISA(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案)和HIPPA(健康保险流通责任法案)提出的“限制雇主或健康保险计划向病人提供经济奖励去国外接受低成本治疗”的规定应该取消。最后,还应修改相应的许可规定,医疗许可必须符合信息时代特征,与距离或者国家无关。改革应该包括认可其他国家的标准。如果一位医生的职业技能经过网上评估和审核被认定符合认证标准,那么就应给其颁发相应的执业执照。
目的国也应当细化法律法规,加强管理,规范医疗旅游行业的发展,确实保障病人的权利。高效而快捷地解决医疗纠纷,使医患双方摆脱诉讼之苦,也可一定程度地间接遏制医疗服务费用的增长。应该积极探索和实践纠纷的诉讼外解决办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3.1.2 公共政策
类似于全球化竞争会促进汽车产业水平的提高,客
源国相关决策者应当意识到卫生保健全球化将有利于降低本国的医疗成本,节省有限的卫生资源。其次客源国政府应当以身作则,将医疗旅游纳入到社会医疗保险中,扩大医疗保险的外延,将其延伸到国外医疗市场中。
对于目的国,政府应采取更多的鼓励措施,为医院和旅游业之间的协调合作提供优惠的政策,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对外国游客特别是病人的出入境限制,同时还要考虑到医疗旅游和公立医院公益性之间隐含的冲突。公立医院在确保公益服务的基础上,可以划分出专门的医院为医疗旅游的顾客服务。我国政府可以对发展中医保健游等突出中国特色的项目给予扶持和保护,将宣传医疗服务国际化作为外交工作项目之一,一方面有助于发扬民族传统文化,另一方面也有利于造福国内外病人,促进社会福利极大化。
3.2 医疗机构
3.2.1 提高质量,建立品牌效应
从市场营销的角度来说,医院的竞争实质上是品牌的竞争。品牌是市场竞争的利器,是一所医院乃至整个行业竞争力的体现。因此,应该创造并尽快推广品牌。尽早占有商机,形成持久的竞争力。医院的品牌,除了包含医疗服务固有的技术含量、服务质量和价格三大要素外,还应包括专家知名度、专科特色、高精尖仪器及技术水平等形成的无形资产。医疗供应方应加强国际认证,建立国际信息认证网络,与传媒公司合作,推动国际行销;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力度,与国际知名机构联合,积极培育外语医疗人才,实现资源共享。作为医疗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必须把病人的舒适和方便放在首位,既要考虑照顾病人的生理状况,也要考虑他们的心理需求,提供多样化服务。为此,建议成立国际病人联络中心,树立“病人走进来,医疗走出去”的目标,强化医疗服务的国际化,实施个案管理,建立国际病人服务模式,为病人安排合适的医生和护理人员,包括为病人和家属办理相应的食宿旅游服务,拟定康复计划。
3.2.2 细分客源市场
任何医院和医疗服务产品,都满足不了所有患病人群的全部需求。在分析自身条件的基础上,找到适合本医疗机构的服务对象,才能满足病人的需求。建议根据医疗市场中不同消费者的需求特点、消费行为和消费习惯等不同特征,按一定的标准,把市场按不同病症分割为不同的病人群,如整容类、疾病治疗类或健康保健类市场。
3.2.3 公开医疗信息
公开服务价格和医疗项目开支明细,透明化处理医疗费用,使病人具有较高的可获得性。另外,最好公布更详细的费用帐单,包括药品、医用耗材和接受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及医疗总费用等情况,还包括可复印或者复制的病人病历的主要内容和服务的流程、地点等处理医疗事故问题时可能需要的信息。
3.3 其他
3.3.1 创建新的医疗保险计划
当发生医疗事故时,可为在国外没有追索权的医疗旅游病人开设另外一种保障途径,即购买医疗事故保险以保障病人的追诉权,通过合同明确各方的责任,政府法律应当认可该类合同的有效性,提供有约束力的仲裁和裁决。
3.3.2 中介建立网上评分系统
评分体系应该整合各目的国高品质的医疗技术项目。并且这些项目需经过相关权威机构和专家的技术风险评估,从而帮助病人正确地选择目的国和医生,引导病人到满意度较高的机构就医。
4 结语
伴随医疗旅游病人数目的增加和医疗成本的增长,到国外寻求低治疗成本的医疗服务成为势不可挡的趋势,医疗旅游业将引起全球卫生保健行业的竞争。但面对该市场存在的障碍,政府、保险、医疗和旅游部门要实施各种策略做好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的准备。其中,政府不应仅仅是市场的宏观调控者,为行业发展制定一系列的改革措施,还要承担好公共卫生服务的保障工作,成为某些医疗服务的买单者。医疗机构应结合本国国情,提高医疗水平,打造品牌,吸引国外病人。保险公司应提供最具价值的医疗旅游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