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谨防农村社会崩溃:亟待人力资源反哺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谨防农村社会崩溃:亟待人力资源反哺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要破解“三农”这一巨大难题,必须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优势,反哺农村。实践已经证明,仅仅依靠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的反哺是远远不够的,因为“人”才是所有要素资源的核心

城乡二元结构下人力资源的持续单向流动将使各种资源过度聚集到城市,造成农业、农村的凋敝和城市资源过剩,进而可能会引起经济停滞和社会崩溃。这是市场失灵的表现,这时就要运用其它机制缓解或纠正这种趋向。事实上,到工业化中期阶段(以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为标志),由政府主导对农业进行补贴,对农村进行“反哺”,这在国际上已成为一种通例。笔者认为,“反哺”的核心应该是“人”的多予,即人力资源反哺。(以上观点的详细内容可参看人民论坛杂志2011年8月中期《人力资源反哺论》,8月下期《人力资源反哺论之理论分析》)

人力资源反哺运作机理展开的过程实质上是一种强制型制度变迁与内生性制度变迁有机结合的过程。它需要一系列的步骤,更需要监督与激励机制做保障,才能从根本上化解“三农”难题。

人力资源反哺的运作机理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逐步建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上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取向,形成了人力资源从农村向城市单向流动的制度背景,造成了比较顽固的路径依赖,使人力资源的单向流动成为一种难以逆转的趋势,从而带动大量资源流向城市,引发“三农”问题的恶化。虽然当前中央政府大力加大对“三农”的投入,但是,对“三农”已有的投入效果并不显著,并且资源从农村流向城市的大趋势仍未扭转。

要走出这种路径依赖造成的困境,就需要引入外生变量,以打破原有制度运行轨道的锁定状态。而人力资源反哺的运作机理,可以使这一外生变量有效地发挥作用。即根据农民实际需求,由政府主导,通过下派干部等方式向农村导入优质资源的人力资源反哺运作机理可以作为打破路径依赖的外生变量而有效地扭转资源单向流动的趋势。人力资源反哺运作机理展开的过程实质上是一种制度变迁的过程。根据新制度经济学,制度变迁可以分为强制性制度变迁和诱致性制度变迁。仅仅依靠利益导向的诱致性制度变迁会导致制度供给不足,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而强制性制度变迁由于集团利益冲突、政府有限理性等原因往往会导致制度供给过量或供给偏差,不能建立有效的制度。有鉴于此,人力资源反哺的运作机理,是充分发挥政府的强势主导作用,同时注意对接制度变迁利益相关方的需求,即通过农民需求引致的强制性制度变迁来达到有效的制度安排。

这种安排,是由政府法令引起的制度变迁,但它在具有强制性的同时又能够体现由需求和利益引导的诱致性变迁机制,是政府与市场结合的产物。从而,能够达到较好的制度绩效。

诱致性制度变迁是在需求的呼唤下逐步磨合而完成的,能够很大程度避免或减少新制度与现有社会环境的不适应。而政府主导下的制度变迁是由政府从外部导入外生变量引起的,可能会存在与原有社会环境不兼容、不适应等问题,为避免或减少新制度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在新制度实行前,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实际因素,在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基础上系统地提出新制度运行的机制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

人力资源反哺的地方实践

自1999年始,福建省南平市委、市政府直面农村普遍存在的环环相扣的“五个结”:滞后的科技服务、乏力的农业投入、难以适应市场的农民、断层的领导体系、农民对民主法制的期盼与实现的差距。通过行政力量的推动,以下派干部(科技特派员、村支书、企业助理、流通助理、金融助理)为载体,迁移党政工作重心,整合资源(科技、人才、 金融、信息、管理等关键要素)导入农村、反哺农业,激活基层经济细胞,形成“高位嫁接、重心下移、互动联动、一体运作”的新机制。这“五路特使”是结合在一起的、是几方面的人力资源的整合,形成的是一种合力,不是单枪匹马,恰恰符合农村全方位发展的需要。其结果,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使农村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与生态得到了全方位发展。

南平市在人力资源反哺过程中总结出的“高位嫁接、重心下移、互动联动、一体运作”这四句话,道出了人力资源反哺运作机理的核心。虽然中国之大、且发展具有非均衡性,但人力资源反哺的运作机理具有区域差异的普适性。

政府成立领导机构。在开展工作之前,首先应成立由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以组织人事部门为牵头单位,以科技、农业、金融、工商、通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人力资源反哺工作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和协调政府各部门支持、参与本项工作,保证工作的统一和顺利开展。

政府需准确了解农民实际需求。在下派干部前,政府应派人赴拟下派干部的村庄深入调研,从农资购买、农业信息、农业技术、农产品销售、生产资金、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公共服务等方面全方位了解农民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汇总列出本行政区域各村(镇)农民的实际需求和农民最迫切希望下派的人才类型。这一步至关重要,直接关系到下派干部能否充分发挥作用,切实有效解决农村农业农民问题。

针对农民需求,选派适当的人才。根据调研结果,面向全体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募拟下派干部,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单位推荐、组织审核的办法,根据不同村(镇)农民的实际需求,择优选派能够满足农民需求的人才。主要体现两大机制,即“高位嫁接”和“重心下移”。“高位嫁接”就是把较高层次的生产要素和文明成果通过较高素质的人才充实到农村一线,与农民的需求直接对接,引导和提高农民,实现“三农”质的提升;“重心下移”就是通过人才的派遣和组合,实现党的政策在农村的落实,并引导各种资源向农村流动,切实解决当前政府农村工作中存在的“皮球论”即“浮在水面、不能下沉”这一尖锐问题。这里,应注意避免“近亲繁殖”,实行“异地下派”,即尽量选派与下派村没有任何瓜葛的干部,以保证下派干部在工作中的公正性、权威性、有效性。

将各种优质资源进村、优化配置。下派干部进村带给农村的不应仅仅是“人”,而是以下派干部为核心,以其原单位和人力资源反哺工作领导机构为后盾,包括资金、技术、信息、管理、人脉等资源在内的能够满足农民需求、解决农村实际问题的一个“资源种子”――起到既“授之以鱼”又“授之以渔”的作用。

下派干部与农民互动。下派干部在驻村期间应积极寻找切入点,以农民实际需求为导向,在开展诸如引进大量资金和先进技术、改造农村基础设施、改进农村民主治理等方面工作的同时,可以采用典型示范等手段使农民看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调动农民主动性,吸引其主动向下派干部寻求致富方法等,从而达到下派干部与农民互动交流、互相学习的生动局面。通过在生产实践中手把手的互动和对农民进行有针对性的农业技术等方面培训,使农民自身的科学文化素养、劳动技能和学习能力得到提高,能够自强自立,形成以农民自身为核心的新生的或改良的“资源种子”,发挥其自身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

以“下派干部”为纽带,形成各方“合力”共同促进“三农”发展。这里体现的是“互动联动”和“一体运作”的机制。“互动联动”就是推进城市与农村、机关与基层以及科技、资金、市场等互相作用联合行动,形成推动农村发展的合力;“一体运作”就是围绕农村发展的实际,实现进入农村各种力量的整合,互相支持、互相配合,调动和发挥各方的积极性打总体仗。通过行政力量的推动,前移党政工作重心,整合资源导入农村,激活基层经济细胞,强制型制度变迁与内生型制度变迁相结合,外力与内力相互动,让人力资源反哺机理充分展开,从根本上破解“三农”难题。

如何避免人力资源反哺“异化”

由政府主导的制度变迁一般具有强制性和突变性,在实施中可能会出现偷懒等导致制度绩效打折的问题,所以需要有配套的强有力的监督和保障机制。监督与保障机制是贯穿人力资源反哺运作机理整个过程的重要辅助机制,是整个体系有效和顺利运行不可或缺的保证,对充分发挥其效果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监督机制。任何完善的工作机制都应包括反馈和监督机制,以便为工作人员提供工作动力、保证工作效果。根据中国的现实情况,为避免人力资源反哺机理在运作实施过程中的“异化”,建立以农民为监督主体,以政府为考核主体的上下结合的监督机制是极其必要的。

农民对下派干部的监督,应着力弘扬民主精神。可以利用村“两委”换届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如有必要也可单独召开)等机会,由参会村民为下派干部投票打分并指出其工作中优缺点,民主评定其工作成绩。由于下派干部与本村村民没有私人亲友关系,所以村民民主评议基本上能够真实反映出下派干部的工作成绩。还可以在村及各级政府设立意见箱,设立监督投诉热线,建立网络意见箱等意见反馈和监督渠道。

政府对下派干部的考核由人力资源反哺工作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其下属的考核工作小组具体执行,主要依据村民民主测评结果和村民意见,同时通过实地检查、被考核人述职、原单位评议、投诉统计等途径全方位对下派干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与评价。

保障和激励措施。政府在选派干部时,应注意为下派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待遇提供保障和激励措施,以利益引导的方式吸引优秀干部报名参加并热心扎根农村、服务农民。

首先,政府应保证下派干部在下派期间原编制、级别、职称、工资不降低;为下派干部发放交通、通信、食品等生活补贴;根据下派工作考核结果优先提拔和奖励下派干部;对下派干部家属在教育、就业、生活等方面给予一定优待;等等。如此,方能吸引优秀的干部报名参加下派工作,保证下派干部在下派时能够安心工作,免除后顾之忧。

其次,政府应协调好财政、金融、科技、农业、交通、工商等部门以及下派干部原单位随时准备为下派干部的工作提供强大的后盾和支援,从资金划拨、项目审批、技术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强有力地支持和帮助下派干部开展工作,使下派干部能够充分施展才能,实现自身价值。

再次,政府可以鼓励下派干部发挥自身长处,以技术、资金入股与农民合伙经营创办农业生产、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加工销售等合作社或企业,建立下派干部与农民密切合作的“利益共同体”,使下派干部在为农民服务的过程中能够获得一定物质利益,从而调动农民和下派干部双方的积极性,以利益引导的市场机制吸引下派干部扎根农村,热心为农民服务。

(作者为清华大学经济学教授、博导)

责编/王慧 美编/石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