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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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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密劳社发[20*]48号文件精神,加快培养和造就高素质、高技能人才队伍的步伐,确保*县首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比赛组织机构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县旅游局等十二家单位组成“*县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根据*县首届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分工,旅游局成立*县旅游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局长郭立新任竞赛组委会主任。*县旅游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下设办会室,办公室设在旅游局培训科,负责组织、协调等工作。(名单附后)

初赛组委会由各参赛单位组成,负责本系统的初赛工作,组织初赛优胜者参加县复赛和决赛工作。

二、组织形式及职责分工

各星级以上的旅游宾馆饭店和星级以上的定点餐馆、教委、机关事务办、个私协、街道、乡镇等单位负责组织中式烹调、前厅服务员、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工种的初赛工作。

初赛试题根据相应工种中级,决赛试题根据相应工种高级《国家职业标准》中“技能要求,相关知识”的标准制定。

各单位应在初赛前将竞赛试题报大赛办公室备案,并对试题做好保密工作。

三、比赛时间安排

竞赛时间:20*年7月16日至10月15日

(一)初赛阶段

7月16日至8月15日,参赛单位内部进行。

(二)复赛阶段

8月16日至9月15日,由旅游局组织集中进行。

(三)决赛阶段

9月16日至10月15日,由旅游局组织集中进行。

四、报名条件

1、参赛选手需从事旅游工作半年以上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并且是本企业的在职职工。

2、参加中式烹调的选手必须是本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在本企业工作三个月以上的,方可有资格参加比赛。

3、初赛出线的选手为复赛资格选手,复赛资格选手为决赛资格选手,参赛选手名额不得超过分配名额。以旅游企业为单位,于8月16日前报名,报名需带二张一寸和二张二寸蓝底免冠同版彩色照片,填写《复赛人员花名册》报旅游局培训科。

五、比赛内容及试题标准

1、比赛内容分笔试和实操两个部分,其中笔试占30%,笔试包括理论知识(80分)和职业道德(20分);实操占70%,实操(100分)。餐厅、客房实操部分将分步骤抽签进行。

2、实操比赛

(1)前厅服务员技能操作:客房预定、入住登记、问询服务、离店结账、公关与推销、沟通与协调。(本单位同岗位两人,模拟客人和服务员演示以上内容)。

(2)餐厅服务员技能操作

分步骤抽签进行:A单人操作服务香槟酒(斟6人用香槟,时间5分钟)。B单人操作分菜服务(完成10人用餐菜肴分菜服务,时间5分钟)。C单人操作中餐分鱼(完成中餐分10份鱼的服务,时间5分钟)。

(3)客房服务员技能操作

分步骤抽签进行:A现场演示楼层会客服务程序(20分钟)。B标准房卫生间查漏补缺的检查(10分钟)。C标准房的清洁整理(30分钟)。

(4)中式烹调实操部分由三部分组成,一道冷拼(七种原材料,四荤三素)、二道热菜,一道指定菜品——芫爆里脊丝(8寸盘),回民厨师做:干煸牛肉丝。一道自选菜品。共计三道菜,要求在40分钟内全部完成,所用材料全部是精料,现场改刀,除指定菜用指定盘之外,其余二道菜所用器皿自选。

六、比赛要求及程序

(一)赛前要求

1、制定比赛方案:各初赛单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方案包括组织方式,比赛工种,组委会成员等内容。

2、成立评委会:各级组委会要成立评委会,并按工种设立评判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技术评判工作。评委会成员的组成要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初赛评委会成员由参赛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不足的可在本专业内聘请具有高级以上技术等级的人员予以补充,评委会成员不少于5人,评判小组不少于3人;决赛评委会成员将聘请市相关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担任,评委会成员不少于7人,评判小组不少于5人。

3、制定安全预防措施:各单位比赛组委会,要加强安全意识,严格赛场管理,制定预防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做好比赛期间的安全预防工作。

各参赛单位要在7月30日前将《比赛实施方案》、《初赛组委会人员名单》、《初赛评委会人员名单》及具体负责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等)上报*县旅游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4、成立仲裁组:各单位初赛组委会成立仲裁组,负责本单位竞赛争议提案的仲裁。仲裁组的成员要选择坚持原则,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本地区或本行业内有一定威望的人员担任。

(二)比赛程序

1、各单位初赛组委会组织初赛选手报名参加复赛时,由参赛选手填写《参赛人员申报表》。

2、由参赛单位填写《初赛人员花名册》报*县旅游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办公室,竞赛办公室将初赛情况汇总后填写《初赛情况汇总表》,并在开赛前一周报*县首届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备案。

3、复赛结束后,*县旅游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办公室对取得初赛各工种前20%的名次选手填写《*县职业技能大赛参加决赛人员花名册》报*县首届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4、在复赛和决赛中取得规定名次的选手,由初赛组委会和专项赛事组委会填写《大赛取证名册》,报*县首届职业技能大赛办公室,核发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七、设定个人奖项

*县首届职业技能大赛设立如下奖项:

1、县总工会授予“*县技术能手”称号。

2、共青团*县委授予“*县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3、县妇联授予“*巾帼技术能手”称号。

以上奖项均在取得各工种决赛前6名的选手中产生,同时给予奖杯、荣誉证书以及相应的物质奖励。

大赛优秀选手将被推选为北京市职业技能大赛*县候选参赛选手。

4、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对取得各工种复赛、决赛前20%名次的选手,核发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说明:前厅岗位、客房岗位的参赛选手取得相应的名次按国家设定的标准最高级别核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其中取得各工种复赛第一名的核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已经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核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5名的核发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已具有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核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6名以后只核发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其中取得各工种决赛第一名的选手,核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已经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核发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5名核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已经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核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6名以后的只核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对未取得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参赛人员,在竞赛中理论考核和技能竞赛双合格者,颁发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八、其他要求

(一)宣传总结要求:各参赛单位要利用新闻媒体、比赛标语横幅、展板、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在比赛现场进行广泛宣传。并及时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比赛信息,信息内容有组织方式、比赛标准和程序、选手水平、群众的反映、媒体的反映、比赛对加强高技能人才建设、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和就业准入制度的意义等。大赛信息还将在*劳*予以公布。同时各组委会要按照大赛组委会的统一要求做好比赛数据的统计和汇总工作。

(二)资料归档要求:各单位组委会于9月5日前将与竞赛有关的资料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大赛办公室归档。具体内容包含比赛时间、地点、场地布置(要配合宣传的需要),比赛组织方式、出题人名册、仲裁人员名册、考评员名册、比赛期间安全预案(单列)、数据包括参赛人员总数和涉赛人员(涉赛人员指所有参与比赛相关事宜的人员)总数、参加竞赛人员名次、成绩、比赛时的影音资料等,影像资料要包含与竞赛有关的横幅、比赛场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