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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农民工权益 为城市用工增添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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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持续升温的“进城热”已汇成浩浩荡荡的农民工大军,每年的“春运”已成为我国所特有的社会现象。在关注这一特殊团体的同时,我们也发现因此出现了一些农民工权益问题,本文对此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关键词:农民工 城市 权益

1 农民进城务工所面临的几个问题

第一,农民工收入较低且缺乏社会保障。农民工多从事苦、脏、累以及技术含量较低的工种,劳动条件差、收入待遇低。一些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大量使用农民工,压低农民工工资,不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另外,还有一部分农民工更看重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这直接导致他们宁愿将社会保险折算成工资发放也不愿意参加社会保障。第二,农业生产因素影响农民外出打工。农民工在农忙时必须回流从事季节性的农业生产,从而造成打工不稳定。另外,农业生产的特殊性要求灌溉、治虫等工作必须基本同步才能取得较好的收益,进而间接地挫伤农民外出打工的积极性。第三,农民工子女就学状况堪忧。农民外出打工都要面临子女教育管理的难题,其子女留守的,因缺少关爱和教育,易造成伤害事件。子女跟随父母外出的,一是因为择校费等入学成本过高而造成完全辍学;二是到流入地公办全日制学校借读,但借读费较高,且有不公平待遇;三是在“民工子弟学校”上学,其教学质量以及卫生、安全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第四,社会歧视和偏见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农民工群体在城市受到一定的偏见与歧视,成为事实上的二等公民。而城市居民的歧视使农民工在心理上遭受到压力,其中部分农民工对城市和居民产生逆反心理,这种情绪的积累成为城市不稳定的矛盾源。第五,农村劳动力的素质与日新月异的城市发展很不适应。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普遍存在着文化和技能偏低、不能适应企业用工需求的问题。而城市特别是大城市对劳动力的需求已不仅仅是注重其低廉的价格,还对劳动力的文化技术等综合素质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第六,农民工权益受侵害现象较为普遍。农民打工钱财被骗、工资受到克扣、与城市职工同工不同酬等新闻时常见诸报端,这些无不说明农民进城务工的环境仍是不容乐观的,农民工受社会歧视、合法权益受侵害的情况相当严重。

2 继续鼓励和规范引导农民进城务工的重要意义

第一,农民进城务工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劳动力作为最活跃的生产要素,它的流动组合是必然的。一方面,随着城市二三产业迅速发展,全国各大城市包括二三线城市普遍出现了劳动力短缺问题,建筑、化工等以简单体力劳动为主的脏、累、险职业工种以及摊贩、拾荒、废品收购、社区及家政服务、购物配送等流动性强、收入不高的职业工种吸纳就业容量也十分巨大,而我国有数亿农村劳动力,其中不乏勤劳、肯吃苦和具有一定技能的人员,这就为农民进城务工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另一方面,农村人均可耕地面积正越来越少,而城市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较农村而言相对高出许多,这就对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形成了有效拉力,使农民从土地向城市流动成为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第二,引导农民进城务工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要求。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和人口大国。引导农民走出家门、走向城镇正是贯彻落实中央扶农兴农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转变农民的观念,提高农民的素质,引导农民进城务工、促进农村劳动力资源充分合理开发利用不仅是重大的经济任务,更是重大的政治任务。第三,引导农民进城务工是实现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耕技术发展,势必会有越来越多的劳动力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形成新的人力资源闲置与浪费,进而降低农民人均收入。要致富农民必先减少农民,引导农民进城务工正是富民强国的一条重要途径。

3 引导和促进农民进城务工的对策措施

首先,要进行管理体制的革新。今年,国务院出台了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通知,对农民户籍迁移作出了前所未有的改变。下一步重点是细化落实工作,从根本上把农民转换为市民,在住房、教育、医疗等方面享受城市居民同等待遇。继续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革新,扩大土地流转规模,推动土地向种粮大户集中,从而把农村富余劳动力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其次,要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一是鼓励扶持和规范发展多种类型的劳务中介服务组织,发展壮大劳务中介服务产业,为农民进城务工牵线搭桥。二是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建立一个覆盖广泛、及时、提供网络应聘功能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为农村求职者提供快捷的就业服务。三是安排足额农村劳动力培训补贴,鼓励社会培训资源为农村劳动力提供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农民转移就业的能力。四是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力度,规范劳务中介服务组织和培训机构的运作,打击坑蒙拐骗农民工的不法行为,形成引导和推动农民进城务工的良好市场环境。五是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切实保证农民工“老有所养、失有所助、病有所医、伤有所补、困有所依”。最后,要改善农民工的生存条件。进一步强化对农民工的社会认可和人文关怀,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地方或城乡结合部建造民工公寓,有条件的配建教育培训、文化娱乐、商业服务设施,逐步改善农民工的居住环境。加大义务教育经费的支出,通过增加城市中小学班次、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创办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办法,切实保障农民工子女的基本教育问题,禁止对农民工子女上学乱收费,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酌情减免费用。同时要充分保障农民工在城市中的政治权利,能够让农民工参与城市政治生活,发出自己的声音,反映他们自己的利益。

参考文献:

[1]刘洁.义务教育后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升学可行性研究[J].价值工程,2011(25).

[2]王新,王媛媛.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途径探讨[J].价值工程, 2012(04).

[3]康彩霞,王宏.城乡统筹背景下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探讨[J].价值工程,20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