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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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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时期,不仅要从观念上重视小额贷款发展,而且要从运作机制上实现小额贷款发展的可持续。本文以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为例,分析检验其经营发展的可持续性,并提出了促进小额贷款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政策建议。

关键词:小额贷款;运作机制;可持续;制度创新

Abstract:At a critical period of new rural construction,it requires not only paying attention to the development of micro-credit in our mind,but also achieving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n operating mechanism. This paper takes the micro-credit companies in Shandong as an illustration to analyze whether they have achieved the sustainable target. In the end, the paper makes a certain number of policy recommendations for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micro-credit.

Key Words:micro-credit,operating mechanism,sustainable,institutional innovation

中图分类号:F830.39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2)03-0024-06

一、引言

小额信贷在二十世纪70年代出现,通过给穷人提供小额贷款,发挥金融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穷人的积极性,以财政转移支付和金融创新的有机结合,实现对穷人的救助。小额信贷的出现,改变了传统的扶贫方式,作为一种有效的金融创新方式,很快在亚洲、非洲、拉丁美洲等发展中国家得到推广。同时,国内外许多专家学者开始致力于对小额信贷的理论和实证研究。

(一)小额信贷的定义

国际主流观点认为,小额信贷是指专向中低收入阶层提供的小额度的持续的信贷服务活动。我国学者对小额信贷的定义比较典型的有姚先斌、程恩江和杜晓山。姚先斌、程恩江认为小额信贷是指贷款和存款两方面的小规模的金融服务,其服务对象是城乡低收入阶层。杜晓山较为全面地定义小额信贷,认为其是在一定区域内,在特殊的制度安排下,按特定目标向贫困人口直接提供贷款资金及综合技术服务的一种特殊的信贷方式。

(二)小额信贷的类型

目前全球范围内已有数百种小额信贷形式,根据业务经营特点和目标差异大体可分为福利主义小额信贷和制度主义小额信贷两大类型。福利主义小额贷款组织以保本微利为原则,是独立的非营利性法人,按照章程从事公益性活动,其公益性体现在融资服务具有某种程度上的社区性和扶贫性,这类机构可以不缴纳税费,并享受一定的政府补贴,其首要目标定位于社会发展。制度主义小额贷款组织以营利性为目标,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享有由股东入股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资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需要缴纳相应的税费,其首要目标定位于商业可持续。

各种小额信贷的目标差异并不是根本性的,主要是程度不同而已,强调机构可持续性的制度主义小额信贷同样也关心改善穷人的经济和社会地位,而注重社会发展的福利主义小额信贷也努力通过员工激励和严格财务制度等手段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因此,两大阵营的小额信贷目标实际上已经在逐步融合。

(三)小额信贷的可持续问题

不论是福利主义小额信贷还是制度主义小额信贷,其发展的可持续性始终是一个问题。目前有300个左右由捐赠组织支持的小额贷款机构,几乎都无法实现财务上的盈亏平衡, 无法实现可持续发展。而金融机构开办的小额贷款由于经营成本高、贷款回收率低,最多只能获得7%―9%的资产回报率,也尚未较好地实现可持续发展。

目前对可持续发展的主流看法是一家小额信贷机构能够通过其金融服务运营产生的收入来补偿所有的成本项目,包括资本成本和营业成本;补偿对通货膨胀和补贴进行的调整;以及一个足够的以补偿可能要注销的坏账的准备。国际学术界对小额信贷可持续性的研究主要体现在以财务可持续研究为基点,通过对小额信贷项目财务状况的分析,判断其是否达到操作可持续或经济可持续,然后再从收入和成本两个角度,对影响机构实现财务可持续的各个组织管理因素进行分析,找出实现财务可持续性的途径。国内对可持续性的研究主要停留在总结国外经验及对某类小额信贷项目组织管理制度方面的不足提出建议,缺乏对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进行评价的指标及系统的研究方法。

二、国内外小额贷款实践及发展模式

(一)国外小额贷款发展模式

1. 个人贷款。个人贷款是向不属于任何团体的个体进行贷款,由贷款机构根据借款人的实际“量体裁衣”。其对象,在城市是小型生产型企业和有一定抵押或有自愿签名担保者,包括中等收入的小商人、小经营者;在农村是农户、小农场主。贷款规模从100―300美元不等,期限从6个月到5年不等。这类贷款成功做法主要是在多米尼加、秘鲁、印尼、塞内加尔、埃及、印度、哥伦比亚等国家。

2. 团体贷款。团体贷款由5个互不相干的成员自愿组成,进入村中心,中心包括8个团体。要求每周参加会议和储蓄,交纳团体基金和保险费。接受一笔贷款前,必须有在该贷款机构4―8个星期的储蓄历史,并在贷款期间持续交纳。团体成员相互担保彼此的贷款,按法律为别人的还贷负责。发放贷款是先发放2个成员,待获得成功,再发放2个,以此类推。贷款对象通常是低收入的城市、农村的妇女。贷款规模从100―300美元不等,期限有半年、一年两种。这类贷款成功做法主要是在孟加拉、越南等国家。

3. 拉丁美洲团体性群体贷款。拉丁美洲团体性群体贷款是向4―7个团体中的个体成员贷款,客户通常是女性小商人,成员交叉担保彼此的贷款。要求借款人参加储蓄,并从贷款中扣留,以作为一种平衡补充,对贷款进行部分担保。首期贷款通常在100―200美元,以后贷款没有上限,但贷款利率高,还要收取服务费用。这类贷款成功做法主要是在玻利维亚、危地马拉等国家。

4. 乡村银行。乡村银行由社区管理的信贷和储蓄组织提供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通过建立社区自助团体,帮助成员融资。成员在30―50人,大多数是妇女,有一个管理委员会。首期贷款的数额较小,一般为50美元,期限以4―6个月短期为主。第二期贷款的数额由一个成员第一期贷款期间每周储蓄额累计的总额决定。这类贷款成功做法主要是墨西哥、危地马拉、泰国、玻利维亚、马里、加纳等国家。

5. 自力更生的乡村银行。又称为储蓄和贷款组织,由农村的社区建立和管理,由全村人共同组建,决定章程和机构,选举管理组织。鼓励村民储蓄,并向村民提供个体为基础的短期贷款,整个贷款规模受储蓄提供的资金限制,贷款的利率水平由各乡村自行决定,贷款要求提供抵押,但是更重要的是乡村的信用和社会的压力保证了贷款的按期归还。这类贷款成功做法主要在马里、马达加斯加、赞比亚、喀麦隆等国家。

(二)我国小额贷款的发展变迁

到目前为止,我国小额贷款的发展大体可分为试点的初期阶段、项目的扩展阶段、推广小额贷款活动阶段和试点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以及外资参与的全新阶段等四个阶段。

1. 试点的初期阶段(1994年初至1996年10月)。在这一阶段,小额贷款试点主要是依靠国际和国内公益组织援助的非政府形式来开展的。这一阶段的明显特征是,在资金来源方面,主要依靠国际捐助和软贷款,基本上没有政府资金的介入。重点探索的是孟加拉国乡村银行式小额贷款项目在中国的可行性,以半官方或民间机构运作,并注重项目运作的规范化。

2. 项目的扩展阶段(1996年10月至2000年)。这一阶段的明显特征是,政府从资金、人力和组织方面积极推动,并借助小额贷款这一金融工具来实现扶贫的目标。

3. 推广小额贷款活动阶段(2000年至2005年6月)。这一阶段的明显特征是,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正规金融机构逐步介入和快速扩展小额贷款试验。同时,前期的小额贷款机构在此阶段有了很大分化,良莠不齐。

4. 试点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以及外资参与的全新阶段(2005年6月至今)。这一阶段小额贷款发展的突出特点是,由政府及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推动,由商业性资金或者正规商业银行等投入和经营。在此期间,不论是2004―2010年七个中央1号文件,还是央行和银监会的政策建议和支持,都促使各类资本以多种组织形式落户农村,致力于发展农村金融市场。

三、小额贷款可持续发展研究

(一)小额贷款的运作机制

研究小额贷款的本质和精髓,探讨小额贷款的相关理论,离不开对其运行机制的准确把握。小额贷款的运行机制是:小额贷款项目为实现贷款机构和贷款对象双方面的可持续发展,各组成部分及相互联系、彼此制约所产生的系统内在工作原理及运行方式。据此,可以将小额贷款运行机制的分析框架拟定为以下三个组成部分:一是小额贷款对象层面,即目标客户的选择问题;二是小额贷款组织机构方面,即小额贷款机构主体的类型、各类型的特征及其在小额贷款市场中所处的地位等;三是小额贷款在借贷过程中的一系列创新制度安排(见图1)。

(二)小额贷款可持续性发展的衡量指标

一般而言,衡量小额贷款可持续性的标准有两个:一是获取大于成本的收入的能力,即小额贷款机构是盈利的;二是在没有补贴、捐助等情况下的生存能力,即可以保持机构有效运行的独立性,无需受公共政策或政治主张变化的影响。一般来讲,衡量小额贷款可持续性发展的指标有营业自足(OSS)、财务自足(FSS)、可持续利率等。

1. 营业自足(OSS)。营业自足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最低标准,也就是操作上的自负盈亏,测量营业收入补偿营业费用的程度,反映了在给定的期间内,小额贷款机构用其所有的营业收入补偿其出现在利润表中所有的营业费用的能力。表达公式:OSS=营业收入/(营业费用+财务成本+贷款损失准备金)。

2. 财务自足(FSS)。财务自足即金融上的自负盈亏,度量营业收入补偿所有费用的程度,它反映小额贷款机构在微利性水平上运营的能力。实现财务自足的小额贷款机构能在接受很少或不接受捐赠的情况下,提供可持续性的服务,实现机构的可持续发展。表达公式:FSS=营业收入/(营业费用+财务成本+贷款损失准备金+资本成本)。一般来说,只有当财务可持续性比率大于100%时,我们才认为小额贷款机构实现了可持续发展。

3. 可持续利率指标。设放贷1年的预期收入为:(1+ro)(1-a)L,其中,ro表示利率水平,a是坏账率,L是一年贷款业务量的平均规模。如果运作可持续,预期收入应该大于信贷预期总支出L+C(C是利率成本和操作成本之和),即可持续利率条件是:(1+ ro)(1-a)L≥L+C,由此,可求得可持续性利率:ro≥(C/L+a)/(1-a)。

(三)小额贷款可持续性发展的运作机制分析

基于小额贷款可持续发展的涵义和其衡量标准可以看出,小额贷款机构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是:利率决定机制、风险保障机制、成本控制机制。采用合理的商业利率是小额贷款机构实现可持续的基本条件;风险管理是降低操作经营成本的重要方式;提高操作和管理效率是实现小额贷款机构可持续性的重要条件。

1. 利率决定机制。自小额贷款项目开展以来,其利率水平一直是影响其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图2中,S与D表示对农村信贷资金的供给与需求。如果农村的资金供求达到均衡,则均衡点为E,此时均衡的利率与数量为RE和QE。由于农村正规金融的资金供给有限,如S1供给曲线,在利率受到管制的情况下,如果规定最高贷款利率不能超过RE,则存在着资金缺口QEQ2;如果放开利率管制,允许利率自由浮动,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利率就会上升,这在一定程度上能支撑小额贷款的可持续发展。

为促进小额贷款机构的可持续发展,低利率是不可行的;而高利率必然会影响服务的覆盖范围和惠农政策的有效性。因此,需将小额贷款利率设定在一定范围之内,实现双赢。

2. 风险管理机制。根据财务可持续利率的计算公式ro≥(C/L+a)/(1-a),坏账率高低是影响可持续利率的因素之一。坏账率越高,小额贷款机构要维持财务可持续的利率越高;反之,坏账率越低,小额贷款机构要维持财务可持续的利率越低。因此,风险及风险管理是小额贷款机构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保证。小额贷款一般对象都是小企业和农户,人数众多,信用记录基本很少,容易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从而影响整个小额贷款机构的健康运行,因此,小额贷款对风险管理比一般性信贷活动要求更高。

3. 成本控制机制。根据财务可持续利率的计算公式ro≥(C/L+a)/(1-a)可见,成本的高低也是影响可持续利率高低的因素之一。成本越高,小额贷款机构要维持财务可持续的利率越高;反之,成本越低,小额贷款机构要维持财务可持续的利率越低。因此,成本控制也是小额贷款机构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保证。使用营业费用比例公式:营业费用率=营业费用/平均资产(指小额贷款的贷款规模)来衡量。营业费用率低,说明小额贷款的经营成本低,经营效率较高。一般国际上认为若营业费用率低于10%,小额贷款机构才有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小额贷款可持续发展的案例研究

以山东省为例,利用理论模型中可持续性衡量指标及运作机制,对已开业运营的小额贷款公司经营发展状况进行分析评价,并根据指标检验结果,探究其可持续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障碍。

(一)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总体情况

截至2011年6月底,山东省已审批设立小额贷款公司197家,其中,已开业并发生贷款业务的共计164家(见表1),注册资本154.8亿元,上半年累计发放贷款256.65亿元,贷款余额180.9亿元。

从经营发展总体情况看,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重点突出,覆盖面广。截至2011年6月底,全省已在108个县(市、区)和21个高新区、开发区、保税港区共计129个区域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县域覆盖率达77.1%。围绕重点区域建设战略,重点支持了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19个县(市、区)2011年已实现全覆盖,目前试点家数达48家,占全省的24.4%;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内60个县(市、区)中已有52个县(市、区)和14个高新区、开发区、保税港区进行了试点,试点家数达96家,占全省的48.7%。

二是定位准确,特色鲜明。作为新型地方金融组织,小额贷款公司立足县域,贴近基层,小额、分散、快捷的特色十分突出。2011年上半年,已开业的164家小额贷款公司,累计为23566户发放贷款28254笔,共计256.65亿元,户均贷款额109万元,平均每笔贷款额91万元。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审批环节少、效率高,6个月以内短期贷款达220.14亿元,占贷款总额的85.8%,适应了小微客户贷款需求时间短、频率高的特点。从贷款投向看,上半年累计发放“三农”贷款123.1亿元,中小企业贷款110.52亿元,合计占比达91%,在支持“三农”和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资金实力不断增强,内控制度逐步完善。目前,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在1亿元以上的达140家,占71.1%,全省平均注册资本9881万元,公司规模和资金实力进一步提高。风险防控方面,各小额贷款公司能够按照依法、合规、精简、高效的原则,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一系列操作规范、管理制度,使公司有章可依,规范运作。小额贷款公司高管人员大都具有金融从业经验,使小额贷款公司从一开始就能够按照银行业的要求合规经营、防范风险。截至2011年上半年,全省小额贷款公司不良贷款率仅为0.06%。

四是经济社会效益良好,发展活力旺盛。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期限短、手续简便快捷、决策高效灵活,满足了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短期、紧急资金需求,也为其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2011年前6个月,实现贷款利息收入10.53亿元,实现营业利润6.43亿元,累计纳税1.75亿元,上缴地方税收1亿元,吸纳就业1917人。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使小额贷款公司呈现出旺盛的发展活力。

(二)可持续性衡量指标检验

运用营业自足(OSS)、财务自足(FSS)、可持续利率指标等几个小额贷款可持续性发展的衡量指标对山东省已开业运营半年以上的110家小额贷款公司2011年上半年经营状况进行测评检验,结果发现(见图3):

这110家公司中,营业自足(OSS)指标分布区间为[0.80,5.33],即营业自足比例最高的可达到533%,而最低的为80%。OSS未达到100%的仅有15家,占13.6%;OSS介于100%―300%的有84家,占76.4%;OSS在300%以上的仅有11家,占10%。说明大多数小额贷款公司(占比86.4%)能够实现营业自足。但由于各方面条件的限制,经营状况特别好的小额贷款公司也为数不多(占比10%)。对110家公司的财务自足(FSS)指标进行检验,其分布区间为[0.74,4.81],即财务自足比例最高的可达到481%,而最低的为74%,大多数小额贷款公司(占比83.7%)能够实现财务自足。利率方面,今年以来,110家小额贷款公司单笔最高利率为25.2%,最低利率为5%,累计平均利率为15.9%,测算其可持续利率为12.8%。

由此可见,目前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基本能够达到可持续的各项衡量指标,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可以作为发展小额贷款的一种有效方式积极推进。同时也发现,由于经营理念、业务拓展能力和资金运作水平的不同,小额贷款公司个体发展存在较大的差异,这也是市场机制作用的必然结果。

(三)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存在的问题

结合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的实际来看,目前影响和制约其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有:

1. 性质定位不明,业务发展受限。《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将小额贷款公司定性为“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贷款类金融业务,在业务管理、会计制度、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金融机构的特点,小额贷款公司以工商企业之名行金融业务之实,造成了运行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如不能税前提取风险拨备,向商业银行融资时不能按照同业拆借利率加点执行,在财务监督、抵押手续、纳税管理等其他方面也存在操作问题,制约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

2. 资金来源渠道狭窄,后续资金难以为继。目前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和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这样,注册资本1亿元的小额贷款公司,在没有捐赠的情况下,即使按照50%的融资上限融入资金,其营运资金也只有1.5亿元,与旺盛的市场需求相比,资金缺口较大。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可用资金已全部贷完,进入无钱可贷的状态。

3. 风险防控水平不高。小额贷款公司不是金融机构,暂未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无法实现客户信用情况的查询和录入,使得很多小额贷款公司只能凭传统经验和地缘、人缘关系了解、判断客户的风险状况,尚未具备足够的风险评估技术,存在较为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内控方面,虽然大多数小额贷款公司已建立内控制度,但各项规章制度尚不成熟、不完善,内控风险仍较突出。此外,小额贷款公司的借款人大多缺乏受法律保护的抵押担保品,增加了贷款风险。

4. 监管体系尚不成熟,发展前景有待明确。目前国家层面尚未形成系统的监管框架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有效监管,“只贷不存”的小额贷款公司无需接受银监会的审慎监管,各省、市一般由省级政府指定金融办或相关机构负责试点,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并承担试点失败可能出现的风险处置损失。另外,小额贷款公司的未来发展前景需要进一步明确,以确保其可持续性健康发展。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作为一种新型地方金融组织,不失为小额贷款发展的一个成功模式,推动和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可以考虑从以下几方面采取措施:

(一)明确法律地位,创造可持续发展条件

目前国家层面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规范性文件只有《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指导意见》,各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不同的试点政策,特别是在准入门槛和监督管理方面,差别较大。建议国家或相关部门针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和特征,尽快制定适应其规范发展的法律法规,提高立法层级,明确其法律地位,给予其发展的法律空间,使其进一步合法化、规范化。同时,应积极出台落实相关配套扶持政策,为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包括制定财税优惠政策,对服务“三农”和小企业成效突出的小额贷款公司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提高风险拨备金比例,充分计提小额贷款公司呆账准备金,提高其抗风险能力;进一步简化办理贷款过程中涉及的抵押、担保、评估等程序,降低或者免除相关费用等。

(二)拓宽融资渠道,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一是完善与银行的合作机制。加强小额贷款公司与银行的战略合作,适当简化其向商业银行融资的手续,理顺融资关系,打通融资渠道,鼓励银行择优向小额贷款公司授信,同时在开户及结算服务、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创新产品等方面提供相应服务。二是支持增资扩股,扩大经营规模。对依法合规经营、效益较好的小额贷款公司,在运营资金不足时,允许其通过增资扩股增加资本金,比如将现有的持续经营一年以上才可以申请变更注册资本的规定缩短为半年。三是适当提高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资比例。对依法经营、发展良好的小额贷款公司,经考核评价后可以提高融资比例,比如注册资本金的1至2倍。四是适度开放金融市场。允许考核优秀的小额贷款公司进入银行间拆借市场,发行票据、债券等。小额贷款公司自身也应该注重发挥优势,加强信贷产品的创新,如联保贷款、收益抵押贷款、小额授信贷款等以及不同期限、不同付息方式的信贷产品,不断创新信贷经营管理模式,切实加强贷款管理,形成拥有自己特色的核心竞争力。

(三)完善公司治理,逐步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建立合理、规范、高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小额贷款公司长远发展的重要保证。首先,在公司设立初期,需要寻找经营理念相同或者接近的股东。如果股权分散,股东经营理念差别很大,在重大问题上难以达成一致,董事会也就难以作出决策,公司灵活快速的优势不能得到发挥。其次,要建立一个强有力的董事会。强有力的董事会可形成对公司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和正向激励,有效监督管理层的经营行为,规避管理层的道德风险,并对公司经营层的经营绩效形成正向反馈。另外,挑选熟悉金融业务并具备风险管理意识的高级管理人员也是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成功的关键一环,具有多年金融从业经验的高管人员,对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开展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积极配合,形成公司治理的有效委托关系才能保证小额贷款公司的良性发展。风险管理方面,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贷款管理制度,明确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的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监测机制,对贷款呆账充分计提准备金,增强对贷款风险的抵补能力,从而有效地防范、控制、化解经营风险。

(四)明确监管职责,督促合法合规经营

小额贷款公司的横向监管层面涉及金融办、工商、公安、人民银行、银监部门等多个主体,金融办一般作为省级主管部门,负责监管工作的总牵头;工商部门重点在公司登记、注册资本监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发挥作用;公安部门重点在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存款等犯罪活动方面发挥作用;人民银行重点在利率执行和资金流向等方面发挥作用;银监部门重点在监控小额贷款公司非法吸收或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方面发挥作用。发展好小额贷款公司,需要各部门建立畅通的协调联络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形成整体合力,确保小额贷款公司合规、稳健经营。小额贷款公司纵向监管层面,涉及省、市、县三级,需要三级政府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各项风险防范工作,保障小额贷款公司的稳妥有序发展。各级、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才能共同监督管理好小额贷款公司,促进其规范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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