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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关”长三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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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一体化,“通关”先行一步。按此前计划,10月1日起,长三角地区的沪宁杭甬合5地海关将率先启动通关一体化。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从南京、宁波两地海关获悉,“通关”可能提前至9月22日。“考虑到国庆假期因素,可能提前一个星期试运行。”宁波海关监管通关处副处长乐会说。

目前,“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方案仍在完善中,在上述5个海关先行启动试点,待条件成熟后再将长江经济带其余7个海关纳入,实现通关一体化全面覆盖。

“一体化是未来方向,京津冀之后是长三角、珠三角。”宁波海关副关长刘玉升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

从近期海关总署公布的一系列政策可以看出,外贸便利化呈现出逐步推动、层层推进趋势。在长江经济带战略规划中,上海自贸区“可复制推广”的惠及措施是“以点带面,由面到片”,从而形成一个大范围的发展格局。

12关如1关

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5地通关一体化,既是长三角一体化的组成部分,也是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一部分。

南京海关监管通关处处长沈建明介绍,这次改革主要是整合海关监管资源,强调专业分工,打破关区界限,在长江经济带营造“可预见、低成本、高效便利”的通关环境。

核心是“一中心、四平台”,即在原则上不改变现行组织体系和机构设置的前提下,通过区域海关通关中心的虚拟化运作,实现通关现场一体化作业。

如何一体化作业?在虚拟化运作的通关中心,搭建统一的申报平台、风险防控平台、专业审台和现场作业平台。

比如,企业在获取舱单信息后,通过电子口岸自主选择申报口岸,向海关提交报关信息。区域内海关按“由企及物”管理理念,对口岸申报及进出境的企业、舱单、商品等风险要素进行分析和甄别,实现同一企业同一商品统一风险防控。在风险分析和风险甄别的基础上,区域内海关按照分工开展跨关区专业集中审核。最后,各海关业务现场根据审单指令,实施接单、征税、查验和卡口核放。

“一体化改革的核心是打破了关区间界限,企业有了很大自主选择权,也促进了执法的统一性。”乐会说,未来五个海关的审单中心将整合为上海、宁波、南京三个区域审单分中心。

刘玉升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扩展到整个长江经济带的方案还在探索中,但今后趋势是审单中心越来越少、越来越专业。

对海关而言,虽然原则上不改变现行组织体系和机构设置,但一体化之后原有直属海关的业务层级会打破,相同的职能会进行合并、压缩,这需要在区域内各海关建立健全应急协调工作机制和执法协作机制。

“在改革启动阶段设立联合应急协调中心,依托网络、通讯手段虚拟常规运作,保障业务正常开展、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南京海关副关长沈晓红说。

在沈晓红看来,改革后有两个明显变化。

一是创新了“一体化通关”方式。当企业所在地与货物进出境口岸不一致时,目前通行的做法是采取转关、“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和“属地申报、属地放行”等方式。而改革后无需经过这些流程就能直接实现跨关区的属地清关。

另外,改革后,区域内海关将统一执法规范,统一作业流程,统一参数设置,统一验放标准,提供标准化的监管和服务,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使同一企业在不同海关受到同等待遇,“12关如1关”。

比如,与传统转关模式相比,一体化模式下企业可以自主选择在企业注册地或货物进出境地海关办理通关手续,对于已在现场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企业也可自主选择运输车辆,而不必使用海关监管车,物流费用和时间成本能有效缩减。

据了解,目前京津冀地区选择一体化通关的一天有200多票,长三角地区将争取一天能有500票。

苗圃变森林

上海自贸区的改革探索一直被中央政府寄予“可复制推广”的厚望。目前,上海自贸区14项海关监管措施的“可复制推广”,又先于“通关一体化”一步。

14项海关监管措施分别是“先进区、后报关”、“区内自行运输”、“加工贸易工单式核销”、“保税展示交易”、“境内外维修”、“期货保税交割”、“融资租赁”、“批次进出、集中申报”、“简化无纸通关随附单证”、“简化统一备案清单”、“内销选择性征税”、“集中汇总纳税”、“仓储企业联网监管”和“智能化卡口验放”。

上海自贸区的载体实际上是海关特殊监管区,按照海关总署排出的时间表,8月18日起,在长江经济带的51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9月3日起,在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9月18日起,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外的地区复制推广。

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强调,复制推广并不是简单的模仿照搬,一定要结合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制度的适用性,有条件、按需求地来复制推广。

8月18日,宁波海关推出“集中汇总征税”、“批次进出、集中申报”、“保税展示交易”等六项企业急需又具备实施条件的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陆续推广‘智能化卡口验放’、‘境内外维修’,最后将根据企业配套成熟情况和实际需求推广‘先进区后报关’、‘工单式核销’、‘仓储企业联网监管’等措施。”宁波海关加工贸易管理处副处长陈川告诉记者。

南京海关加工贸易管理处处长陈解平介绍,“批次进出、集中申报”、“区内自行运输”、“智能化卡口验放”等三项措施已在南京关区开始实施,相关操作规程正修订完善中。

以“区内自行运输”为例,既是上海自贸区可复制推广的监管措施,也是长三角通关一体化的重要突破点。目前,南京海关正在与郑州、济南、重庆等三个海关进行跨关区的“区区流转自行运输”联调测试,进一步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未来将扩展到整个长江经济带。

“批次进出、集中申报”将改变以往“一票一报”的作业模式。货物在进出后30天内实行集中申报,将为企业节省大量经营成本,还将增强货物进出的灵活性,进一步提升长三角各特殊区域间的货物流转速度。

据了解,在复制推广前,各地海关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反馈显示,全国113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14项制度总的复制需求率达83%。

也有例外。“这些对我们来说都不解渴。”苏州工业园区海关副关长朱春霞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如“境内外维修”等七项措施在园区海关已有实践,但仍有“融资租赁”等措施没有涉及,有需求也“很有兴趣”。

借助于中新联合协调理事会这个平台,苏州工业园区可以争取到一些先行先试政策。朱春霞说,在2012年成功开展“两单一审”业务试点的基础上,将向海关总署积极争取开展并扩大特殊监管区域无纸化通关试点。

“制度创新和复制推广是一篇文章的上下篇,二者缺一不可。要像推进制度创新一样推进复制推广工作,让苗圃变森林。”于广洲说。

外贸便利化

8月2日凌晨两点,一列载有50个集装箱货物的列车,缓缓驶出苏州铁路西站。这列满载价值近5500万元“苏州造”机电产品的列车将从苏州出发,经内蒙古满洲里口岸出境,跨俄罗斯腹地,长达11200公里,12天左右即可抵达欧洲。

苏州海关监管通关处副处长康政介绍,苏州海关对“苏满欧”运输货物开展“属地报关、属地放行”,通过制定协调方案和应急预案,开辟专用申报通道。

以点带面,由面到片。从“可复制推广”到“通关一体化”,海关一直在探索提供标准化的监管和服务,让企业有更多的自由选择。其中首先要做的是提高通关效率,促进外贸便利化。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是下一步外贸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南京海关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出口业务逐步扩大至江苏省内多个城市。

刘玉升说,截至7月底,宁波保税区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申报单已突破10万票,货值突破3000万元,位居全国试点城市前列,“进口我们做得不错,但出口还没搞起来。”

尊重企业的自主选择权,成为海关改革的特色,但有些问题并非海关一家能解决。比如,针对出口企业资金周转紧张的困难,目前施行的出口退税管理办法,内容过于笼统,一些细节问题未做详细说明,从而影响到外贸企业开展自营出口业务和出口业务。

另一个问题是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收费较多,主要发生在报检、报关、港口装卸、仓储和物流运输环节。出口一个20尺集装箱货物,从工厂到码头装船前需缴纳16项费用,达3000元;进口一个20尺集装箱货物,收费约17项,需4300元。

外贸便利化是一个综合生态,需要各部门一起推动创新,研究出台更详细、更合理、更具操作性的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