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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公益伦理视角下的公益实践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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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政府和公众的关注和支持下,我国的公益事业得到迅速发展,但同时也出现了许多问题应该得到重视。首先对情感主义和功利主义两种不同的公益伦理基础理论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对公益困境面临的两种倾向进行了探析,并提出以实践伦理学为主的方法论。此外,对三种公益特征的转向进行了探讨,然后提出了四种公益实践方式。

关键词:公益伦理;公益困境;实践伦理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0-0102-02

一、公益伦理的理论基础

(一)情感主义

1.休谟。首先提出著名的休谟问题,即事实判断推不出价值判断。他认为,在以往的道德学体系中,普遍存在着一种思想的跃迁,即从“是”或“不是”为连系词的事实命题,向以“应该”或“不应该”为连系词的伦理命题(价值命题)的跃迁。其次,论证理性与情感问题,他认为“作为情感的奴隶,理性只是告诉情感德性与愉快之间的必然联系,最终做出道德决定的是情感”。最后,在实现对自己和他人的有用的或令自己和他人愉快的目的上提出了同情说。他认为人的本性是倾向愉快的,而人性中的这些倾向会导致人对他人的同情,进而关心整个社会的利益。

2.亚当・斯密。首先,认为道德的起源是同情,这同孟子认为道德的起源是恻隐之心有异曲同工之妙。他认为人的本性就是怜悯或同情,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道德的一般原则:通过对别人行为的不断观察,我们会发现有些行为不仅会引起自己的愤怒和不满,而且会引起周围人的厌恶。其次,提出了独特的道德评价体系,将同感客观化。同感产生于将自己作为公正的旁观者设身处地的想象,是在经验的基础上产生一种情感共鸣。此外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还有关于“不赞同施恩者的行为,就不会对受益者的感情的同情”的讨论,笔者称之为公益行为的传递性,是一种感化旁观者鼓励加入其行列的行为。最后,提出了两个美德范畴:一种是在利己情感支配下,以谋求个人幸福为目标的谨慎之德,另一种是在仁慈情感支配下,以谋求他人幸福为目标的仁慈和正义之德。其中斯密强调第一种美德:自爱,但自爱不等于自私自利。卢梭在斯密的基础上进一步阐述了自爱与自私的区别:自爱心涉及的只是我们自己,所以当我们真正的需要得到满足时,我们就会感到满意;然而自私心则使我们总与别人比较,所以从来而且永远不会有满意的时候。

(二)功利主义

1.边沁。边沁把“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作为评价行为价值的标准,也是道德活动的唯一目的。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关于“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计算方法,即快乐计算方法,一种行为带来的完全是快乐而没有痛苦,就是最大幸福,大多数人都获得这种最大幸福,就达到了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在边沁看来,社会公共利益其实就是个人利益的总和,只要计算得当,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总是一致的。

2.约翰・穆勒。首先,改进了边沁的快乐计算法,他认为快乐不仅有量的不同更有质的差异。他把快乐分为低级和高级两种,低级快乐是肉体感官欲望的满足,高级快乐则是精神上的满足。其次,提出了利己的利他主义。他认为“他们欲望并珍爱美德,不是因为它是取得幸福的工具,而是因为它是幸福的一部分”。为追求幸福,必须把他人利益和自己利益的平等看得很重要,至少使自己变得重视别人的利益,从而决定了个人如何可能为他人幸福而牺牲自己。

3.关于功利主义的问题分析。首先,功利主义容易陷入本利分析,即用目的证明手段之正当性的僵局中,从而忽略了每个人本身的目的性,把人沦为手段。其次,难以确定给别人带来的结果,因为在衡量相关利益者的最大幸福时,由于每个利益相关者对幸福的理解和追求不同,很难探清所有利益相关者对幸福的定义。

二、基于公益伦理视角下的公益困境分析及方法论初探

(一)困境分析

当代社会的两种倾向,一种是追求自我膨胀,即对欲望激情的过度追求。另一种是自我麻木,即对其他人其他物种(尤其对弱势群体)的不幸和痛苦的麻木情感。关于公益的困境可以用巴特勒在《论人性的布道论》一书中提到的层级的人性论来分析。巴特勒将人性分为三个层次,最底层:特殊的激情和欲望;第二层:自利与仁爱的动机;第三层:具有最高判断能力的良心。他认为按照本性行事就是在人性的系统层级结构中合理平衡各种级别的原则爱好。笔者认为,出现公益困境的原因即是处于最底层过度膨胀,打破了人性系统里的平衡,人们由开始的在合理范围内追求激情和欲望所带来的愉悦,慢慢地超出合理范围,然后形成对目前状态的麻木感。这层麻木的罩衣看似坚不可破,其实如同气球一样很脆弱,一旦被扎破一个洞立刻出现崩溃(气球效应)。

(二)方法论初探

针对麻木的气球效应,笔者认为应该运用公益的力量,为揭开麻木的罩衣提供一个契机,可以提倡一种公益的实践伦理。它不同于原有的将伦理学划分为元伦理学和道德规范体系的范畴,是一种应用伦理学,是一种综合直觉主义、境遇主义、情感主义和常人道德的伦理形式。简单来说,坚持“日行一善”(不是只有一善,而是至少一善),首先做到善于发现,扩大伦理范围(包括人类社会和自然界),无论事物事情大小(提倡微公益)。其次运用同感感受他者的痛苦,实施公益行为,最后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评价,慢慢认识到仁爱和良心的可贵性,从而养成一种热爱生活、乐于助人的态度和品质。

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并不反对人们追求财富、地位、权利等,而是反对把这些作为人生的唯一目标,蔑视和忽略其他,丧失人的完整性,而应该坚持一种适度原则,正如儒家的中庸思想“执两用端”和亚里士多德的“中道”理论,坚持用赤子之心来坦然面对困境,逐渐恢复心灵与自然的通道,达到内心平静的美好状态。

三、公益的基本特征转向分析

(一)由政府主导转向由政府引导

由于在政府主导的环境下,许多公益机构都是由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在管理公益活动运行的同时又要担任对其行为监督的任务,容易出现权力过于集中或监督失误、公益腐败等现象。一系列政府主导下的公益组织问题接连曝光,让公众对公益组织的信任度下降,对参与公益活动的积极性降低,长此以往必对我国的公益事业有很大的负面影响。应提倡由政府主导转向由政府引导,大力发展非政府组织NGO,与国际并轨。政府组建的公益组织可以负责宏观政策、法规的制定,对NGO进行强有力的监管,如准入制、公益捐资审查、制定行业规范等。

(二)由非营利性转向以公益性为核心能力,营利性为辅助手段

在传统的思维下,公益组织均不以营利为目的,原动力是志愿精神,这是值得肯定的。但容易出现只输血不造血,公益事业持续性差,公益人才大量流失的现状。通过对目前公益组织的从业人员进行调查,不难发现个人发展、前景预期、经济环境、家人反对等问题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他们的去留。所以笔者认为,应以公益性为核心能力,营利性为辅助手段,实现公益与商业的共赢。以公益性为核心能力是因为公益性是公益组织的本质也是核心竞争力,失去公益性、靠经济利益驱动,则不能被称为公益组织。

(三)由笼统性转向专业化

传统的公益组织的重心在于募集捐款等前期工作,而后期的工作却缺乏专业性,偏向于笼统性,各个领域都有涉及。但是每个公益领域所需要掌控的资源却并不一致,包括管理资源、人力资源和技术资源等。现在公益领域的范畴很广泛,包括教育、扶贫、卫生、医疗、环境等各个方面。所以笔者认为公益组织应由笼统性转向专业化,提高其组织效率。

四、公益实践探讨

(一)规范金融市场,构建公益风险保险基金

首先,金融市场面临许多伦理困境。在宏观领域,存在金融资源、金融服务和金融资本的不平等性,金融大投机者和资本优势者向资本弱势者转嫁金融风险。在微观领域,金融道德缺失,以追求财富自由为唯一目标,不择手段,沦为金钱的奴隶。

其次,对规范金融市场的建议。一是针对金融市场不良金融风险转嫁行为,对潜在实施者收取公益风险保险基金,成为公益组织资金来源之一,用于NGO公益活动运作。二是编制道德评级指数,除了已有的建立在技术之上的信用评级,还应增加道德评级系统。

(二)构建公益市场平台,公益组织与企业之间进行双向选择

首先,在实体经济领域,同样有必要编制道德指数对企业进行规范管理,成为评价企业的硬化指标,道德指数高的企业可以得到国家政策倾向等优惠。其中企业对公益事业的关注和支持即是道德指数中一个重要指标。

其次,企业对公益事业的关注和支持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形象,有利于品牌文化的构建和增加无形资产,例如加多宝集团在2008年地震之后捐款1亿多,得到了大众的认可,迅速提升了企业的知名度和产品的销量。但企业贸然从事公益事业会让人感觉动机不纯;另一方面,企业对公益活动缺乏认知,专业性不强,容易出现失误。所以笔者建议构建公益市场平台,让公益组织与企业之间进行双向选择。通过公益市场平台,企业可以找到其公益形象的专业打造团队,而另一方面,公益组织也可以收取合理费用,以保持组织的持续性,实现公益组织和企业的共赢。双向选择的含义是企业和公益组织双方都可以根据自己不同的企业文化和关注方向找到契合度最高的对方,从而使企业和公益组织相得益彰。

(三)完善公益救助方式,由传统偏向单项式到单项式、双向式(互动式)并重

单项式主要指单方面对弱势群体进行公益捐赠,包括财产、物资等,这是目前最广泛也最容易实现公益活动的方式,但其存在一些问题,因为不清楚财产、物资的去向和具体用处,对受助者的帮助作用的大小,是否这些为受助者真正所需等原因,容易对公益活动产生怀疑,降低其可持续性。所以笔者提倡应大力发展双向式(互动式)公益活动,即志愿服务。志愿服务指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资源、善心为社区、社会提供援助的行为。这样亲身参与到公益活动中,有助于了解到公益财产、物资的去向和用处,受助对象的具体情况和需求,提供精神帮助,建立友谊关系,利于公益活动的持久开展。比如多背一公斤组织的公益旅游活动,它倡导边旅游边公益,旅游者可以与孩子们面对面地交流,激发孩子们的信心。

(四)培养公益方面的专业人才,在高等院校开设公益专业

目前国外已有不少大学开设了公益专业或者开设了公益课程,我国虽然还没有大学开设公益专业,但已有30多所学校开设了非营利组织的课程。在高等学校开设公益专业不仅有利于培养公益方面专业的人才,而且有利于得到大众对投身公益工作的认可。在其课程培养方面不仅应该包括资金募集、公益营销、项目评估、志愿者管理危机公关等基础知识,更应该包括哲学、伦理学和企业文化等内容,注重学生的德行培养,在此基础上,还应该开展公益方向选择和特殊的专业培养,包括教育、扶贫、卫生、医疗、环境等各方面。

参考文献:

[1]休谟.道德原则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2]休谟.人性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3]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4]何怀宏.伦理学是什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5]边沁.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6]约翰・穆勒.功用主义[M].北京:商务印书馆,1957.

[7]卢梭.爱弥尔[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

[8]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