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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构建“大调解+司法确认”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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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山东东平县探索建立了“大调解+司法确认”的社会矛盾化解新模式,把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机关企事业单位调解有机结合在一起,有效解决了部门职能单一、各自为战的问题,形成了调处化解矛盾的整体合力,实现了由小调解向大调解、被动调解向主动调解、单一调解向综合调解的根本转变。目前这一制度已写入最高法相关法律条文之中。

密织组织网络,构建齐抓共管的大调解格局

从县里到乡镇(街道)再到村居,分别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三级调节体系;在县司法局、县法院以及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人民调解工作室以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同时在卫生、农业、交通、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系点,协助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另外,还联合河南省台前县等周边地区,建立鲁豫九县矛盾纠纷联排联调组织。

坚持高点定位,实现社会矛盾化解规范化、日常化、信息化

投资1000多万元,在全县上下建立统一、标准的排查调处场所,配备高科技视频设施,上下级排查调处机构之间实现视频指导、监督、对话、交流。并研究制定了排查报送、台账登记、交办督办、考核奖惩等21项规章制度,形成了一套规范完善的工作流程。另外,每年分期对调解员进行集中培训。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每周开展一次排查调处活动,乡镇(街道)部门半月开展一次,排查调处情况按时逐级上报,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每月月底将全县情况汇总后报县综治办。同时,还建立了全国第一家县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站,开通网上指导、网上监督、网上调解,实现了调解工作的信息化。县法院在14个乡镇(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设立巡回法庭,向社会聘请800名人民调解联络员,实现了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机结合。

建立四大平台,非诉调解司法确认规范推进

针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非诉调解协议缺乏强制约束力,协议达成后部分当事人反悔的现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创立了非诉讼调解司法确认机制。与此同时,县法院还在立案庭、民一庭、交通事故案件合议庭、人民法庭建立四大司法确认平台。同时,为使司法确认工作依法规范进行,县政法委、法院和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共同研究制定了《非诉讼调解司法确认实施细则》,明确了司法确认的受案范围和申请、审查、确认程序。县法院研究制定了《在司法确认机制中防范和查处虚假民事调解协议的意见》,有效防止了个别当事人恶意串通制造虚假协议,损害第三方利益的行为。

城市大报头版头条

2012.08.04-2012.08.10

■ 4日 星期六

在97个国家和地区设立1159个营销网点

甬企全球布局增强出口话语权

■ 5日 星期日

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开建

计划2015年全面建成

■ 6日 星期一

宝坻区打造开放性、集聚性和

可持续性现代产业体系发展新格局

“产业融合”筑发展“宝地”

■ 7日 星期二

2012中国·兰州牛肉拉面节开幕

“中国牛肉拉面之乡”揭牌?九大活动助推产业整体提升

■ 8日 星期三

15种蔬菜要控制批零价差

市发改委向蔬菜直销企业提出告诫

■ 9日 星期四

孙政才在宽城区调研时强调

加大改善民生力度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 10日 星期五

曾维在考察部分重点工业项目建设情况时强调

不断巩固存量 着力扩大增量

充分发挥工业经济对稳增长促振兴的支撑作用

社会管理创新

襄阳首评

“城市法治指数”

7月23日,《襄阳市法治城市建设总体方案》在武汉通过专家评审。这是湖北省首个法治城市建设方案,在全省率先提出建立“城市法治指数”评价体系。

方案提出,到2020年,襄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步入法治化轨道,让弱者有尊严维护权益、让市民养成法治精神、用制度破解“不信法”、“信关系不信规则”等难题。按方案,襄阳将建立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行政机关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合法性和适当性审查、法律和社会风险评估等制度,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成本效益分析制度;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市、县、乡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均应设立法律顾问,提高依法办事水平;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提高行政许可、审批效率,建设服务型政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执法、乱执法等问题。

方案还对司法机关公正执法、城市建设法治化、依法管理社会事务、推进社会生活法治化、权力监督体系建设等方面作出设计。并通过建设法治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 建立“城市法治指数”评价体系,以量化的方式科学评价城市法治化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