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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II”中国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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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家以巴塞尔新协议(下称巴塞尔ii)标准计提资本的银行预计将在2011年一季度出现,这是中国银行业适应较高的国际化监管标准的又一重要进展。

目前,银监会已经对包括工、农、中、建、交五大行以及招商银行在内的六家银行完成预评估,待下发巴塞尔II申请指引后,各家银行即开始上报申请材料。

原定于2010年底在几家试点银行中推行巴塞尔II的计划有所延后。业内人士介绍,主要原因是金融危机中出现的新趋势,使得监管层对新协议的推进速度有更审慎的考虑。

“实际上,银监会也是摸着石头过河,需要时间。”一位业内资深人士说。

此前试点银行包括五大行、国开行以及招商银行和民生银行等。最终国开行因为特殊的资产结构退出了新协议的实施,据了解,按照现有监管规则该行更加节约资本。

随后,民生银行因需要做更多前期准备工作,实施条件并不成熟,也未能加入第一批试点。

巴塞尔II尚未在中国落地,巴塞尔III又在酝酿之中。实际上,与巴塞尔II对巴塞尔I的颠覆性改革相比,巴塞尔III并不能名副其实,理念上,其与上一版巴塞尔协议一脉相承,只是增加和强化了若干监管指标。不过因为“提升资本质量和水平”等几项措施下手既快又狠,对全球银行业生态可能产生重塑作用,而引起业内极高关注。

金融业并不发达的中国,将如何面对这场变革?

2010年12月初,巴塞尔委员会主席魏霖克(Nout Wellink)接受《财经》记者专访,在被问及新兴市场国家如何引入新国际监管规则时,他说应充分考虑本土金融的特殊性,有节奏地吸收国际新的监管规则。

因此,如何将巴塞尔III的精髓融入巴塞尔II的实施过程中,避免监管政策的频繁变更,以及如何在顺应国际监管要求的同时,适应中国国情完成本土化。中国银行业正面临一场全方位的监管升级。

充足率提升

新协议实施后国内试点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将发生变化,这将体现在2011年各家银行年报中。据业内人士介绍,目前各家试点银行已经按照新资本协议的资本计算方法,重估资本充足状况,银监会已对此进行了定量测评。几家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变动不一。

“不排除会有一两家银行资本充足率提升较大。”一位银行业人士说。

但提升幅度肯定会受到限制。此前,银监会新资本协议计算指引规定,风险加权资产重新计算后不能低于现值的95%,即计算的资本充足率提升最高额不超过5.3%。截至2010年9月末,我国商业银行总体资本充足率为11.6%,以此举例推算,则总体资本水平提升的幅度不会超过0.61%。

也有个别银行资本水平下降。据了解,交通银行按照新资本协议规则计算,资本充足率略有下降。

资本充足率的小幅提升,略微缓解了几家试点银行的资本压力。按照银监会数据,监管层对五大行的资本充足率要求为11.5%;中小型银行则必须高于10.5%。

国内银行经历连续两年巨额放贷,资本状况捉襟见肘。几家新资本协议试点银行2010年三季报数据显示:四大行核心资本充足率在9.33%-9.75%间,资本充足率11.38%-11.73%间;交通银行两个指标分别为9.46%和12.53%;招商银行为8.03%和11.47%。几家银行资本状况虽已达标,但是随着2011年仍然庞大的信贷投放的到来,资本压力仍然很大。

消息称,2010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2011年货币量M2增速为16%左右,业内推算,相应的银行信贷增量至少在7万亿元左右。这意味着国内信贷市场将连续第三年扩张。

2009年下半年以来,受资本监管指标的约束,银行纷纷制定资本补充三年规划。

2010年国内资本市场见证了银行再融资大潮,今年商业银行通过IPO、定向增发和配股共融得资本接近5000亿元,发行了1000余亿元次级债券和650亿元可转债补充附属资本。尽管如此,并未解决巨额信贷投放对资本的快速消耗问题。银行仍然面临很大的资本压力。

“未来银行资本将是,质量好、水平高,但缺口大。”银监会统计部副主任苗雨峰此前在公开场合表示。

资本再定义

除了巨额信贷对资本的消耗,监管层酝酿的一系列新监管指标也将使银行资本金吃紧。

国际银行统一监管规则已发生深刻变化。原巴塞尔II的升级版巴塞尔III框架已于2010年11月G20峰会上获得通过。

该框架协议的最大变化在于,对银行资本质量要求更高,资本水平也大幅提升。普通股和留存收益将成为银行资本构成的最主要成分,创新资本工具等受到严格限制。

巴塞尔III框架中,最后敲定银行最低资本充足率为10.5%,其中包括7%的普通股。7%分为两部分,4.5%的核心资本加2.5%的缓冲资本,以吸收经济下行时的风险。

中国的银行因为近年来资本金水平持续较高而并无近忧。2010年11月监管层一位人士介绍说,“按照最新的巴塞尔III规定,我国的资本充足率不降反而略升。”原因是,中国银行业资本构成以普通股和利润留存为主。

主要由国际银行组成的IIF(国际金融协会)于2010年6月新规则影响测评报告,其中包括新规则对新兴经济体的影响。其认为,流动性指标的提出会给新兴经济体银行业带来压力,因为在新兴市场,合格的流动性工具的供应有限。

另外的影响包括,资本中对机构少数股东权益的“有限认可”,可能会使西方成熟经济体流入新兴经济体银行业的资金量减少。

在吸收国际最新监管手段方面,中国银监会正在酝酿一整套国内监管框架,总体称为“3+S”框架。

其中的“3”是指强化的资本要求、向预期损失靠拢的拨备制度、流动性指标要求,而S则是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采取更严格的监管措施,解决“大而不能倒”问题。

在此框架下,资本要求、拨贷率、杠杆率、流动性比率以及系统性重要银行额外资本要求等指标均将进入监管工具箱,其中拨贷率和杠杆率分别定为2.5%和4%。

2.5%拨贷率属于国际上很少见的监管指标。据业内人士介绍,该指标的推出,源自监管层对国内银行贷款五级分类准确性的不信任。

“是不是所有的不良贷款都按标准分出来了,这是要打很大问号的。”一位监管层人士表示,“所以适合我们的国情,推出拨贷率这一招狠棋。”

但目前除了几大国有银行,特别是农业银行因为拨备较多而达标拨贷率外,股份制银行差距仍然很大。

交银国际的研究报告显示,如果按照2.5%的贷款准备金率,由于股份制银行不良率和关注类贷款占比较低,受影响较大。按照贷款准备金率2.5%的要求,深发展和中信银行全年盈利将下降约一半,其次是兴业银行和宁波银行,全年盈利下降约40%,民生银行和浦发银行盈利下降30%左右。

目前股份制银行对此如临大敌,正在积极争取与大行“区别对待”,并获得一定的过渡期限。

争议大银行

系统性重要银行的名单也在酝酿中,银监会负责人2010年10月曾在公开场合表示,将有两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名列其中。对于此类银行的资本要求在最低的基础上再升高1个百分点。另外还可能增加流动性比率等要求。

大行对此表现“坦然”,此前大行的监管标准普遍高于中小银行。但业内人士对股份制银行入选则表现讶异。一度有消息称,中信银行和招商银行进入名单。

“如果标准是两万亿的资产,我宁可自己的银行只有一万九千九百九十九亿。”一位国内股份制银行负责人掷地有声地说。

“在中国讨论系统性重要银行的问题,就是伪命题。”另一位业内人士说,“国外要解决大而不倒的问题才讨论系统性重要银行,而中国的情况不是‘大而不能倒’,而是‘一个都不能倒’。”

尽管如此,有消息称2011年中可能推出系统性重要银行的名单。

与国内名单的制定相比,国际上关于系统性重要银行的确定以及监管遇到更大阻力。

“国际主要大银行对具体的确定方法反应相当消极。”接近巴塞尔协议规则制定的人士告诉《财经》记者,在2010年11月12日韩国首尔举行的G20峰会上,并未就这个问题达成有实质性一致意见。

目前关于定义哪些银行属于系统性重要银行的原则是:资产规模、相互关联性以及可替代性。但要达成国际性一致意见,依然困难重重。

IIF在2010年3月发表报告称,限制金融机构规模是一种太过“简单粗暴”的方法,可能产生不可预知的糟糕结果,其中包括大型机构主动分拆、放贷成本上升引起的业务收缩等。

上述人士称,关于系统性重要银行的国际监管建议最早也得等到2011年上半年出台,但由于各国意见分歧巨大,“不排除不了了之的可能性。”

巴塞尔委员会主席魏霖克在接受《财经》杂志专访时表示,最后名单可能于“2011年中确定”。但业内人士多对此表示悲观。

“谁愿意授人以柄?谁愿意被列到系统性重要银行名单里呢?这不是主动降低自己的竞争力吗?”一位银行业人士说。

2010年11月G20峰会通过的巴塞尔III版本中,系统性重要银行额外资本要求值这项不是空白就是以问号代替。

本土化难题

与巴塞尔III所面临的纷争类似,中国银行业的监管升级面临诸多难题。

“提高资本、拨备要求,钱从哪里来?”一位业内资深人士切入核心,“按照最新的趋势,资本都要求是最高质量的股本,也不能让银行发新股发至市场崩掉。”

目前银监会正在牵头进行银行长期资本补充研究,这也是中央金融工作会议15个课题之一。

据了解,基本的思路还是通过“银行利润留存”的内源方式为主。但因牵涉银行股东分红等问题,还待财政部、证监会的态度。

西方金融业普遍用来补充资本金的优先股等创新资本工具,在国内亦无规可循,因而不可能成为短期的解决渠道。而据记者了解,此前可被纳入附属资本的次级债,亦有可能逐步淡出合格资本的名单。

目前已经在业内激烈讨论的拨贷率指标,也因为与银行税收的协调问题,而需财政部意见以及相应会计规则的修改。

由于各部门态度不一,国内一系列银行监管政策的升级,还在相关部门协调阶段,预计于2011年1月在国务院层面讨论方有望取得相对一致意见。

“监管是一方面,但最主要的还是银行自身真正的提升风险识别和管理能力。”一位国有大行人士说,这正是巴塞尔II的要义。

在即将落实的巴塞尔II框架中,其核心即是银行通过内部评级法,“更精确地计量风险”,从而节约资本金。这相比此前巴塞尔协议第一版是一个方法上的颠覆。

但由于内部评级方法较为复杂,需要良好的数据和可靠的模型作为基础,例如违约概率要五年的数据,违约损失率要七年的数据,而这恰恰是目前国内银行较为欠缺的部分。

“即使勉强找到这些数据,但是真实性、可靠性怎么样呢?”一位监管层人士亦表示了担心,“在不真实的数据基础上做精益求精的计算,就毫无意义了。”

另外,巴塞尔II的推行需要可靠的模型作为基础。目前,由于银行相关人才储备缺乏,模型开发多由外部咨询机构协助银行完成,加上所需IT设备更新等硬件投入,总体耗资不菲。

据了解,目前国内几家试点银行推行巴塞尔II花费多在2亿-10亿元人民币之间,分布在不同年份中。由于人力财力投入不菲,对于小型银行来说,通过这套新的系统提升风险管控能力显得力不从心。

而模型本身的可靠性亦需要长时间检验和校正。2010年初以来,银监会已对此做过反复评估。但目前银监会并没有专门负责巴塞尔II实施的小组,监管力量并不充足,面对复杂的模型亦感吃力。

虽然困难重重,“新资本协议的实施,也让一批银行在数据积累和IT系统改善等方面下了很大功夫,与几年前相比已经有了很大改观。”一位国际风险咨询服务机构人士说。

“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能指望一夜间改头换面。”上述人士说,“银行通过模型、数据来判断风险,相比以往的经验主义是一种进步。”

中国式风险

在国际金融监管升级的大趋势中,中国银行业监管的推进速度异乎寻常,在推行巴塞尔II的同时,亦在引入部分巴塞尔III的工具,杠杆率、流动性比率均在其中。

但也有业内人士认为,中外有别,针对欧美发达经济体在危机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而出炉的巴塞尔III,并不能解决中国问题。

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的中国市场经济仍未摆脱旧时烙印,与西方较自由的金融环境相比,中国金融监管刚刚从指令性监管体制中转型。

“至少现在,人们还相信没有哪个国内银行会破产,因为有‘终极上帝’――政府在。”一位股份制银行人士说。

而对于银行来讲,亦相信有政府背景的大企业、大公司具有较高信用。

“近几年来,我们的风险偏好越来越低。”一位股份制银行负责人说,“大家都盯着大企业、大公司业务。这样下去很可怕,我们的风险管理能力会越来越弱。”

在政府信用时刻发挥作用,且银行利差较大的环境中,诸多业内人士认为银行业监管的一系列工具并不能发挥提升银行资产质量的作用。

“现在一系列监管手段也就是搭个架子,毕竟现代银行业风险管理和监管模式是大方向。”一位银行业资深人士表示。

要有效提升银行风险管理意识,更多金融体制深层次的问题尚待解决。

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近期多次提及,要加快建立制定金融机构破产法规,防范银行道德风险。“不仅小型银行可以倒闭、破产、退出市场,大型金融机构、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如果经营失败,也同样面临关闭和退出市场。”

但建立真正的市场化约束并非易事。该破产法规,以及与此紧密相连的存款保险制度推出屡屡受阻,至今尚未有明确的时间表。

“银行都反对。”一位监管层人士表示,“部门间也颇多纠葛。”

“风险控制是个逐渐提高的过程,要和制度大环境以及经济发展程度相适应的。不能单独要求银行怎样,把国际的原则拿来套用,也是不行的。”上述人士表示。

魏霖克也向《财经》记者表示,金融系统依赖国家信用运转也许是特殊时期的特殊做法,但“将可能不再是最好的办法”,“几十年之后,当你已经有了充分发达的经济,有很庞大很庞大的银行业,大到政府再也没有能力去担保了,事情会怎样?”他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