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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武汉资本市场新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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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扩容试点获批,金融中心应具备的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产品等要素在武汉基本配齐

经过6年的努力与争取,武汉东湖高新区申请“新三板”扩容试点在今年7月终于获得了国家批准。

新三板主要是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股份转让和股权私募服务。因其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故被称为“新三板”。

在我国,经过近6年的发展,“新三板”已逐步成为科技型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顺畅流转的平台,创业投资与股权私募基金的聚集中心,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资源的“孵化器”和“蓄水池”,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演练场”。

对武汉来讲,获批“新三板”试点,不仅能让武汉打造中部金融中心更具实力,更重要的是“新三板”能够扩大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真正促进产业升级。

一个显见的结果是,“新三板”开板后,金融中心应具备的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产品等要素在武汉基本配齐,加之20多家金融机构在汉建立后台服务中心,武汉打造中部金融中心的骨架更加雄伟、清晰。

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

6年来,武汉一直在为试点新三板做着准备。在东湖高新的“资本特区”,为了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入驻,武汉市政府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拿出“真金白银”,针对资本特区在金融要素市场、金融新业态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截止目前,武汉已有3家银行总部、2家证券公司总部,外资银行数年位居中部第一,人民银行、外资银行分行等大多管辖湘鄂赣三省。尽管在武汉,如武汉金融资产交易所、武汉光谷联合产区交易所等交易机构已在“遍地开花”,但还是缺乏重量级的金融交易市场。

为了推动新三板试点的获批,早前,武汉市还成立了一个由市领导牵头的工作专班,具体申报工作由东湖开发区运作和筹备。6年的坚持不懈,武汉最终圆梦。

“光谷获批‘新三板’条件早已成熟,高校与民营资本嫁接非常充分。”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高新示范区每个省市都有,但是没有光谷这么规范,光谷已纳入战略规划,以光谷的优势,没有理由不纳入“新三板”。

显然,“新三板”能成为助推武汉金融发展的“新引擎”。甚至有专家断言,“新三板”扩容具备标志着武汉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上,进入全国第一梯队。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4月,分管金融的武汉市副市长邢早忠表示,“武汉市还将积极争取柜台交易试点。”来武汉挂职前,邢早忠是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综合管理部主任,资深业内人士。

据悉,这一试点与多年前被关闭的“武汉柜台交易市场”不同。新的柜台交易将由国家证监会选定区域性券商进行试点,且有两条红线:一是股东人数不超过200人;二是不能进行竞价交易。

按此前证监会管理层设想,在全国推进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包括区域性股份转让市场(或称柜台交易市场)、新三板、创业板、中小板、主板等不同类型。未上市的公司,先在区域性市场交易,达到一定条件后转为“新三板”,再壮大后转入A股的创业板、中小板。

打造中部金融中心是武汉一直以来的追求。“新三板”的试点,为武汉配齐了打造这一梦想的要素——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产品。至此,武汉离梦想又进了一步。

武汉的“姿态”

在筹备试点的同时,武汉也在想方设法的鼓励更多的高新企业参与到“新三板”中来。

6月7日,武汉东湖高新区出台措施,对上“新三板”企业奖励70万元,加上武汉市的50万元奖励,总计达120万元。

“企业经证券机构辅导,完成股份制改造的,奖励20万元;备案材料被正式受理的,再奖励20万元;在‘新三板’成功挂牌,再奖励30万元。”东湖高新区发展改革局局长汪志忠表示,之所以分步奖励,是因为企业前期准备需要成本,每一步政府都给予奖励,更能激发企业筹备“新三板”的积极性。

就在奖励措施出台当日,亿房信息等9家成功完成股改的企业,就分别获得20万元奖励。也就是说,企业从股改到上市,所需的100多万元的成本,政府奖励可基本弥补。

目前,东湖高新区“新三板”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已有40家企业与券商签订“新三板”辅导协议,并储备200多家后备企业梯队。东湖高新区获批“新三板”之后,预计首批挂牌企业不少于10家,签订正式辅导协议的企业不少于50家,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将通过资本市场筹集资金。

中小企业迎来“撑杆跳”

6月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的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股票转让和定向发行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与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核准及上市公司监管等有关规定相比,在核准内容、监管方式等方面都有较大区别,进一步体现了简化行政许可、放松行政管制,促进市场主体归位尽责的市场化原则。

“征求意见稿的,实际上是为‘新三板’提供一个发行、转让与监管的运行规则。这将有利于规范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在‘新三板’的挂牌、定价、转让、发行或再融资,这是打通高科技非上市公众公司进军‘新三板’的法定通道,‘新三板’的推出,将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更广泛的融资平台。”董登新表示。

值得指出的是,征求意见稿还将会对非上市公众公司建立快速融资豁免制度。对定向发行后股东累积不足200人或在12个月内发行的股票累计融资额低于1000万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不要求其向监管部门申请核准,可自办发行、事后备案,真正为企业小额快速融资建立绿色通道。

“中小板和创业板就是中小企业融资非常好的平台和通道。支持小微企业上市融资,最好的办法就是扩容新三板。为中小板和创业板孵化更多的企业。”董登新说

目前中国创业板挂牌公司仅200多家,急需扩容,而能上市融资的中小企业都是优质企业,很少存在融资的问题,往往真正需要融资的企业往往又不能达到上市要求。因此,新三板作为场外市场能充分发挥融资功能。

据了解,不同于主板、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股票上市发行所采用的审核制,“新三板”挂牌实行备案制,其特点是地方政府向中国证券业协会进行推荐,挂牌过程中主办券商享有主导权和判断权,挂牌流程时间短、效率高。

“湖北有不少企业想到创业板上市,这给了他们一个很重要的机遇。现在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期待着比较好的准入机制。”董登新表示,无论如何,对于湖北的民营企业来讲,“新三板”获批都是重大的利好。

据武汉市金融办的最新披露,目前,“新三板”运行规则、操作程序均已成型,只待宣布开板时间。

此外,董登新还提醒:“东湖高新的‘创业板’一定要有针对性,切勿搞成大杂烩。要有产业政策导向,要发挥高新技术导向作用并整合地方优势产业,重点扶持高新企业,使“新三板”主体与创业板对接,才能真正实现产业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