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安徽就业和社会保障基本情况及对策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1、 就业和再就业
就业总量和城镇就业岗位有所增加;下岗失业人员逐步实现再就业,再就业政策进一步得到落实;全省组织起来就业工作初显成效;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状况有所缓解,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稳中有升;退伍转业军人安置就业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就业工作也取得了积极进展。
全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42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0万人,其中“4050”人员实现再就业4.8万人,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105%、100%和12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左右,比全年预期控制目标低0.3个百分点。就业方式日趋多样化,尤其是灵活就业者、自由职业者、非正规就业者近几年逐渐增多。今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9万人,毕业生就业率达79%,同比提高14个百分点,超出全国平均水平6个百分点。全年全省农村劳务输出人数达到900多万人,同比增长5%以上,外出劳动力占总劳动力的25%以上,比全国平均水平高6.1个百分点。
2、社会保障
“两个确保”继续得到巩固,社会保险制度进一步健全。养老保险取得积极进展,失业保险作用进一步增强,医疗保险运行平稳,生育保险稳步推进,工伤保险逐步推开,农村社会保险和农民工维权等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城市低保制度和农村五保供养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互助等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
到2004年6月底,全省累计有78.87万国企职工按时出中心。至此,全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出中心工作基本结束;到年底,全省共有企业离退休人员115万人,全年累计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81亿元,确保了按时足额发放,没有发现新的拖欠。全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到92.2%,其中社区管理服务率达到57.5%。到年底,全省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职工人数分别达到345万人、372万人、362万人、102万人、28万人,分别完成或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同时,各项社会保险费征缴率达到90%以上。全年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扩面任务也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全年全省城市低保累计保障1223.07万人次,月平均保障102万人,支出低保资金6.54亿元,人均月补差54元,保障覆盖面7.8%(其中省部属企业和地方企业困难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占保障人数近70%);目前,全省各类农村五保供养对象45.7万人,其中,集中供养3万人,年人均供养标准1500元左右;分散供养42.7万人,年人均供养标准800多元。省级财政每年列支1.83亿元,对五保对象实行年人均400元专项补助。基本上实现应保尽保。
二、安徽省就业和社会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人力资源总量过剩,劳动力市场一直处在供大于求状态
受劳动力自然供给、大中专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转业复员军人安置,以及就业弹性水平较低等因素的影响,全省正面临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三方面矛盾交织的压力。2005年就业压力依然较大。尤其是在农村,还有1000多万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任务十分艰巨。
2、人力资源结构失衡,有的人无业可就,有些职业无合适的人
一方面,传统行业出现大批下岗失业人员,许多人再就业困难;另一方面,新兴产业、行业和技术性职业所需素质较高的人员供不应求。据调查,2004年,在全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60.9%,初级技术等级的占61.7%,这种状况已经很难满足当前用工单位的需要;全省输出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具有小学、初中和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各占总人数的比例为26:60:14。有一定技术特长的占外出就业劳动力的25.9%,比全国平均水平高5.1个百分点;但外出劳动力中受过职业技能培训的只占13.7%,比全国平均水平低6.2个百分点。出现了主要劳务输入地劳力型民工过剩、技能型民工严重短缺的新矛盾。
3、统筹全方位就业工作薄弱,就业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
全省对大量非国有企业下岗人员、失地无业农民、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各类弱势群体就业工作尚未形成统筹协调、全面考虑的总体就业规划和就业政策。没有统一的就业政策指导,整个就业工作很难得到有效全面推进。
4、第三产业吸纳就业的潜力尚未充分开发
2004年,全省三次产业比重分别为19.4:45.1:35.5,而三次产业劳动力构成为50.7:20.5:28.8。第三次产业吸纳劳动力就业还有一定潜力。
5、就业统计工作滞后,统计指标模糊,影响工作决策
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失地农民就业,基本缺乏科学统计,劳动力调查制度未建立,影响了对整个就业形势的判断。同时,统计指标体系不明确、不健全,“城镇登记失业率”不能准确反映失业状况,而调查失业率指标目前还不对外公布,影响了对就业工作的宏观调控。
6、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与就业形势和就业特点不相适应
目前社保工作的覆盖面仍限制在城镇和国有部门,使促进就业工作受到影响。社会保障体系面临较大压力,“两个确保”的基础还比较脆弱,稍一松懈,就可能出现拖欠,失业保险基金面临较大支付压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难度增大,困难企业参加医疗保险的问题越来越显现,低保存在着月人均补差偏低,社会救助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等等。社会保障深层次的问题日渐显现,人口老龄化将进一步加大养老金和医疗费用支付压力,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将使建立健全城乡衔接的社会保障制度更为迫切,就业形式多样化将使更多的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被纳入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收入分配差距进一步扩大,困难群体和低收入人群生活保障压力继续存在并逐渐加大等等。
三、2005年促进安徽省就业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措施
1、以发展经济为根本途径,多渠道多层次促进就业
(1)以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为重点,着力抓好城镇职工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一是继续保持经济较快增长,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制定经济增长和产业调整政策时,突出创造就业岗位和扩大就业的战略目标,把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作为重要发展目标,并积极体现到制定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产业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上来,体现到安徽省“十一五”规划中,实现安徽省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促进充分就业的双重目标。二是经济结构调整与就业结构改善协调推进,扩大就业容量。注重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将第三产业作为今后扩大就业的主攻方向,特别是利用服务业的社会需求大和发展前景广阔的优势,进一步发挥其扩大就业的作用。继续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贯彻落实鼓励中小企业和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支持它们在促进就业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积极促进就业方式多样化,鼓励灵活就业、非正规就业和组织起来就业。三是继续抓好政策落实,重点做好困难行业和困难群体的再就业工作。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确保再就业政策落实。有针对性地解决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重点问题,特别是解决好目前政策操作层面上的问题。重点帮助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切实落实扶持政策,依托街道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逐步推进再就业援助制度化、长期化,帮助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加强分类指导,统筹兼顾,重点做好困难行业的再就业工作。
(2)以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为突破口,促进城乡统一就业。一是加快“三个转移”增加就业。积极促进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农业内部就业。加快县域经济发展,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县域城镇转移就业。努力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扩大劳务输出规模和水平,立足省内,力争省外,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省内大中城市和省外经济发达地区转移就业。二是开发岗位扩大就业。各类用地单位都要积极吸纳安置被征地的失地无业农民,凡适合他们的岗位要优先用于安置失地无业农民。引导和鼓励失地无业农民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积极帮助他们在社区服务业实现再就业。积极组织开发适合失地无业农民的创业项目,大力改善创业环境,为失地无业农民自主创业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三是实现“四个转变”提升就业。实现劳力型输出向技能型输出转变就业、低层次就业向高层次转变就业、盲目流动向有序转移转变就业和农民向市民转变就业。四是建立“专项资金”促进就业。为确保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有效实施,有必要设立“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专项资金”。把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作为一个工程来实施,在“861”计划中,列入“转移培训基地、转移就业基地”和“转移就业服务平台”,积极探索一条适合安徽省省情的农村就业和社会保障新路子。
(3)以高校毕业生和退伍转业军人为切入点,统筹协调各类群体就业。把高校毕业生和退伍转业军人就业纳入就业整体规划,组织高校毕业生和退伍转业军人开展职业资格培训和创业培训,积极开展见习活动,提高职业能力和创业能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和退伍转业军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加强对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引导他们转变就业观念,鼓励到基层和艰巨地区工作,加大资金投入,重点帮扶特殊群体(低收入劳动者、妇女、残疾人等)实现就业,适时开展“促进特殊群体就业活动”。共同促进全社会各类群体充分就业。
(4)强化就业服务,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加快建立和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进就业服务的专业化、制度化和社会化。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拓展服务功能,改进服务方式,推行个、贴心服务、诚信服务。把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增强劳动者就业和创业能力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部署、来落实。积极推行政府再就业培训补贴与再就业效果挂钩的工作机制,建立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加强对新成长劳动力的职业培训,提升他们的就业能力。狠抓特色培训,努力打造“安徽务工”诚信品牌。同时与外地、本地企业集团建立长期合作的关系,大力推行“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提高培训规模,提升整体素质,形成“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良性机制。
(5)研究做好失业调控和预警工作。一是加强失业调控。注意把握改革调整的力度和节奏,切实做好失业调控工作,抓紧制定和组织实施失业调控工作的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业过于集中,把失业率控制在社会可承受的限度内。二是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加强对失业率、长期失业人员比例、失业人员增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数、失业保险基金收支、就业形势等的综合分析,确定失业预警线,制定预案,在进入预警状态时启动相应措施,探索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努力缓解失业增加可能带来的各种问题。
2、积极推进与新形势就业特点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1)巩固成果。继续加大社会保险的工作力度,认真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巩固已有成效。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稳步推进扩面工作,加大各项保险基金征缴力度,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和社保关系接续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保险工作。
(2)拓展范围。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要求,加快把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范围拓展到农村、各类企业、所有人群。提高非公有制企业的参保率。适应多种形式和多种经济成分协调发展需要,进一步健全个人独立参保机制,把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险范围,为劳动者创造平等的就业环境。逐步做实个人帐户。探索建立稳定的农村养老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积极探索统筹城乡社会保障的新途径。
(3)完善政策。进一步完善各类企业特别是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各种社会保险的政策,探索建立城乡社会保险制度合理衔接机制,研究制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与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进一步深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争取列入国家试点。继续搞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试点。
(4)创新方式。合理确定各项保障标准和方式。积极推进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形成不同层次的养老保险模式,提高养老保险保障水平。完善城市低保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地区适当提高保障标准。推动企业年金制度的实施,启动年金规范运营管理。
(5)构建帮困体系。加快构建面向弱势和困难群体的社会帮困体系,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体系,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切实增强社会保障能力。
(6)进一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积极建立农民工维权服务体系。开展“春风行动”,全面清理整顿劳务市场秩序。加强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维护农民工工资权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农民工工资正常发放的长效机制;深化户籍制度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全面清理限制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政策规定;解决好进城就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子女就学、居住、计划生育等问题。从2005年起,在部分市县开展农村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试点,全省17个市都要指定学校接纳农民工子女入学。同时,继续深入研究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尽快出台全省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探索研究制定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办法。
(7)完善城市低保制度和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规范城市低保范围和低保标准,提高城镇低保标准,把全省人均月补差提高到60元以上。扩大低保对象,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制定城市低保政策与扩大就业政策的衔接配套措施。关心城乡特殊困难群众,努力帮助他们解决看病难、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加快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方案。完善并落实国家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政策。建立特殊救助项目,对特困人员尤其是大病人员实行特殊照顾。关爱低收入人群,认真落实“分类施保”。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与城市低保制度相配套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建立健全以低保为主体的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
3、加快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
(1)加快“两个基地”建设。以现有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培训机构和农村中小学为基础,以劳动力输出密集地为中心,拟在17个市和部分经济落后地区开展建立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示范带头骨干培训基地试点,加快培训网络建设,建设一批多层次的人才培训基地,为提高劳动者就业技能创造条件;把国内大中城市和沿海发达地区作为劳务输出的主攻方向,有计划地建设一批有特色的劳务输出基地。进一步加强区域劳务合作,通过政府引导,与经济发达地区建立劳务合作区,全面推进劳务合作,加快实现区域内劳动力市场的统一,以促进劳动力跨地区有序转移工作。
(2)推进“两个工程”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推进“金保工程” 和“低保工程”建设步伐,初步建成省、市社会保障信息网络框架,逐步建立省、市级两级低保数据中心,构建低保信息系统的网络平台。
(3)加强“一个市场”建设。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完善劳务输出服务体系。 加快实现省、市、县劳动力市场信息联网,逐步建立全省统一的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和中介机构在提供劳动力信息和就业服务等方面的主渠道作用。
(4)完善“一个平台”建设。完善街道、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要加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职能的完善和管理,使之能更好地发挥其在管理服务方面的作用。
(5)研究构建就业统计体系。加大对各类就业群体的统计力度,改善统计程序,整合有关部门的统计力量,研究建立全省统一的人口与就业统计信息系统,对流动人口实施实名登记制度,对从业人员、失业人员进行详细的统计分析,尤其是加强对劳动力的全程监测,建议以社区为依托的统计申报模式,及时跟踪就业人口变化和流动人口状况,摸清全省人口和就业的家底,为就业相关决策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服务。
(作者单位: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就业和社会保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