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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去的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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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初呆住了,他一直以为,那场情事是他一个人的,没想到还有她,他错过了良辰美景。

易初遇上小慈时是十二月。隔了多年,易初还是记得那么清楚,因为那天小慈特别扎眼,

艳红的披肩在白衣上像一团火,十八岁的少年易初,心里怦然一动,突然觉得喉咙里一阵干渴,接着就觉得浑身躁热。

那是大学的新生晚会,易初第一次看到小慈,她是主持人,清灵如书中的小龙女。而他是个羞涩的男生,甚至和女生说话都会脸红。那天做了个游戏,在新年钟声快响时,让每人写一个纸条,写什么时间、在哪里、做什么。易初写的是:在十年之后。他只写了一个时间,他想十年后自己该是个不错的男人了,有了家有了不错的事业。

而那天他的纸条竟然与小慈联系到了一起,小慈写的是:我与你相遇。他写了时间,她写了事件。她在台上问,谁写的“十年之后”,易初站了起来。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他和她遇上了,在十八岁时。夏小慈看到那个俊秀的男生正在以一种别样的眼神看她,她灿然一笑,忽然问他,“为什么是十年之后我与你再相遇?”

易初的心扑通通地跳着,恍然间听到很多笑声,好在很快下一个节目就开演了,一个人唱齐秦的歌,小慈来到台下,走到他身边,问他,“你喜欢听齐秦的歌吗?”

台上唱着《爱情宣言》,是唱给王祖贤的吧?易初转过头来,看到一张花瓣样娇嫩的脸,原来形容女人面似海棠,竟是真的了。

“当然。”易初说,“我有好多他的带子,如果爱听,我借给你。”

大一的男孩女孩,刚从高考的桥上奔下来,爱情仿佛是松驰剂,很多人几乎是怀着迫不及待的心情恋爱了。半年前还嘲笑他们的易初,在那个元旦的夜晚,忽然感觉爱情就那样明晃晃地来了,他在日记中写:为什么会想念她长发里薄荷的味道?为什么想到她的名字都会觉得有一种莫名的幸福? 易初想,这大概就是爱了吧。

接着就打听小慈的情况,结果吓了一跳,父母均是留英博士,小慈之所以没有出国读书,是想多陪几年外婆。当下心里黯然,自己不过是普通家庭的孩子,和小慈简直是天壤之别,他想他只能是变成王子之前的那只青蛙。

但还是把自己最喜欢的齐秦的带子给她送去了,小慈惊喜地看着那带子:“我找了好多日子呢,有机会,我们一起看齐秦的演唱会吧,听说他要来北京了呢。”

好啊,易初说,他是开心的,一个女孩居然想和他一起看演唱会,而且是个如此冰雪聪明的女孩。

那天晚上,易初眼前晃动着那张花瓣一样的脸,睁着眼几乎到天亮,一张演唱会的门票要几百块,他想,怎么能让这个女孩请他呢,他要在演唱会之前挣到两张票,然后请小慈去看演唱会。

为了这两张票,易初开始打工,白天在餐厅帮忙,晚上给一个初三的孩子做家教,骑车从东城跑到西城,在这之前他根本不曾想过要去打工。在认识小慈之前,他觉得自己是无聊的,但因为有了小慈,他觉得每分钟都那么喜悦。

经常会在校园里遇到她,早春,她穿着白衣,真是美丽,易初想,原来爱就是看一个人的什么都是美丽的。他约她吃过一次饭,也不多说话,只是她说得多,她说,“真没见过你这么不爱说话的男生。”但还是笑着,讲着自己班里趣事,讲着去年去英国旅行的趣闻,易初静静地听着,只觉得更喜欢,甚至她说话的样子,静静的,柔柔的,古代时用静如处子形容女子,可见是很爱很爱才说得出口的。

始终,他不曾说过爱。爱,哪能那样轻易就说出口的啊。

为了那两张演唱会的票,他瘦了好几斤,每天匆匆忙忙地去赶场一样。他准备给她一个很大的惊喜,也许那天时机合适他会表白呢。但现在,他自卑,那样出色的一个女孩。

他怎么敢开口呢?

于是只好写诗,发在校刊上,写的是《十二月之恋》,用的是笔名,但那字字句句,全是写给小慈的。

一个月之后.他偷偷买了票,到演唱会那天,他用剩下的钱给自己买了件衣服,他想,他要帅气地出现在小慈的面前,以前看中了一件米色外衣,一直没舍得买,这次一定要穿给小慈看。

但在商场里,他看到了小慈。正拿着一件流苏边的裙子试,他正欣喜地想叫她,却发现她身边还有一个高高帅帅的男孩儿,是他们的学生会主席,他心灰了,觉得自己真是傻啊,还梦想着与她在一起如何,是啊,人家也没说过什么,只不过想和他看一场演唱会,是他自傲多情了啊。

那天,他没有去看演唱会,一个人去操场上坐到很晚,回到宿舍里有人告诉他,小慈来找过你啊。他淡淡地哦了一句,也没再多想,他想,她来告诉他什么,是说和那个帅男孩儿一起去看演唱会,让他不要等了?!

那两张票,他一直留着,在后面写着:一次远行,孤独了一颗心。

自始至终,他没有说过演唱会和票的事,就当是自己一个人的远行吧,就像一开始就是一个人的爱情一样,那么就一个人自生自灭吧。

那以后,他一个月没有去找小慈。再去找,人家告诉她,她走了,去英国了。

他呆呆地站在一棵法国梧桐树下,眼泪忽然下来了,为什么要哭呢?从开始,就是一场没有温度的相思,他一个人的相思。

易初一年后有了女友桑,漂亮的女孩眉眼间像小慈,只是眼角上有颗小小的痣。她喜欢黑色,易初送她的生日礼物却是一条红披肩,他说,“女孩子,还是围红色披肩更美丽吧?”没人知道他的心思,但一样的红披肩,围在桑颈上竟然是那样不妥贴,最终,那条披肩被压在了箱底。

两年后易初毕业,毕业前接了个电话,跑到楼下嚷了半天,那边是细细的女孩声音,像是小慈,易初想,怎么可能是小慈呢?桑说,“快点啊,晚了就赶不上电影了”,他拿着听筒想再问,电话断了,可能是信号不好吧。

毕业后,易初留在北京,桑说等有了房子就结婚吧。

再三年,易初结了婚,和桑过起日子,一天天,没有什么不同,偶尔从箱子里翻出那条红披肩,还是那样鲜艳夺目,仿佛,一切还在昨天。婚后第三年,易初有去英国出差的机会。

听到英国两个字时。易初心里沉沉的像被击中了,收拾东西时他忽然想起那条披肩。易初想,如果能见到小慈,一定把这条披肩给她,然后告诉她,这样的红色只适合她。

费了许多周折找到小慈时,以为她也一样是有了家室的,但她好像还是一个人,屋里没有男性的气息。

“为什么还独身?”易初问,“你这样美的女孩一定会有许多人爱的,是不是挑花了眼?”

小慈淡淡笑着,摇着头,“十年前,记得那年元旦我们曾写过的纸条吗?”

他当然记得。

十年后,我与你相遇。

果真是十年。他与她相遇,她说,“我想每个人心中都有秘密,就像我的秘密是曾经爱过你,爱过你的羞涩。你的情诗,和你忧郁的眼神。”

易初呆住了,他一直以为,那场情事是他一个人的,没想到还有她,他错过了良辰美景。

“怎么可能?”他呆呆地问着,“我以为你爱的,是那个学生会主席。”

小慈笑着,“为什么?”易初说了那次商场的相遇。小慈说,“他只是我的好友,那天我让他一起去,因为我买了两张票,想请你去看齐秦的演唱会。而拉他去无非是想看看男生喜欢女生穿什么样的衣裙而已,没想到你却误会了。那天我去找你看演唱会,却一直找不到你,后来我也没去,那两张票,一直夹到我日记本里。”

易初静静地听着,站在十二月的伦敦窗前,外面弥漫着雾气,他想,有时候,上帝是喜欢开一些玩笑的。

“那后来到了英国,为什么不联系我?”

小慈笑着,看面前一杯红茶渐渐冷下去,“刚来英国我就出了车祸,之后是漫长的康复,康复后给你打过电话,但那时,你有了女友。”

易初忽然想起了那个电话,是的,那是小慈曾经打给他的电话,只是他那么轻易地就挂掉了,然后去和桑看了一场无聊的电影。

而一切,那么轻易就错过了,甚至连一个拥抱都不曾有过。走时,易初轻轻地抱了一下小慈,说,“十年后我与你相遇,然后,自此别过爱情。”

那条红披肩,他不曾拿出来,而自己买的那两张演唱会门票,他也不曾说出来。

他只对小慈说,我梦到过那两张票,细长条,淡淡的蓝色,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