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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担保作为上市公司的一种经营行为,是正常的经济现象,但是随着担保的膨胀效应日趋突出,由担保所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引发我们对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风险问题的关注。而公司治理是所有者对经营者的一种监督与制衡机制,是对外担保风险控制的根本因素。本文试图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司治理困境中,找到对外担保风险防范的根本途径。
关键词:对外风险 治理缺陷 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功效的发挥是通过公司内、外部治理机制共同作用来得以实现的。公司内部治理机制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它直接关系到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等事项的日常经营决策,关系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质量,关系到企业直接利益和价值。外部市场、政府和社会等外部治理环境,为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提供良好公正的环境和强有力的制度保证。公司治理可以监督担保决策,是对外担保风险控制的根本因素,而担保风险可以反映治理状况,这两个看似无关的因素其实却紧密结合,相互影响。这也为下文关注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中面临的公司治理困境,试图为防范和降低风险找到一条出路。
一、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中面临的公司治理困境
国内学者吴敬琏教授认为,“所谓公司治理结构,是指由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执行人员即高级经理三者组成的一种组织结构。在这种结构中,上述三者之间形成一定的制衡关系。”1
(一)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失效
1、治理结构不完善,导致担保决策机制空置。
(1)股东大会职能虚化,董事会的功能得不到应有的发挥。公司治理要解决的问题实际上是股东与董事会、董事会和经理之间的双重问题,所有者和管理者之间是委托―关系(或称关系)2。经济学理论表示,“理性人”都是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3。在信息不对称和契约不完备的条件下,人不会总以委托人的最大利益为目标,可能会利用事实上的控制权为其自身谋求效用最大化,导致道德风险的发生从而损害委托人的利益,产生巨大的成本4。
(2)监事会功能弱化,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我国《公司法》规定监事会仅有部分监督权,而无控制权和战略决策权,无权任免董事会或高级经理人员,无权参与和否决董事会与经理层的决策5。在实践中,监事会成员大多数由公司内部人员担任,在行政上置于总经理的领导之下,缺乏独立性。
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缺陷导致公司决策权缺乏制衡,经营权较少监督,少数人可能滥用决策权或经营权,使得担保的决策机制被空置。
(二)公司外部治理结构缺乏制衡
我国目前正处于转轨经济时期,有关公司外部治理的环境并不理想,对上市公司“内部人”的约束力较弱,难以有效发挥作用。
1.从外部市场治理机制看:市场各方面表现不成熟,治理效应缺省。公司控制权市场发展严重滞后,我国的经理人市场缺乏有效合理的薪酬激励机制。公司内部还缺乏有效的信息披露实施机制,严重侵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大了对外担保风险。
2.从外部政府治理机制看:法律的不完善及金融机构监管的缺失。在金融机构监督方面,金融机构监督不利,监管体系亟待完善6。在实践中,银行等金融机构并没有对公司的对外担保给予足够的监督,从而助长了公司的“道德风险”。
3.从外部社会治理机制来看:缺乏诚信的社会中介机构助长了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大多数中介机构唯利是图,为了帮助掩盖公司的财务风险,为公司做假账、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失真,加大了对外担保风险。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中面临的这些公司治理困境,加大了其对外担保的风险,使公司自身的发展遭遇“寒冬”,还可能危机整个市场,因此,找到出路是防范上市公司担保风险,维护交易安全的必然选择。
二、公司治理机制完善――走出担保风险困境的选择
公司治理是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风险控制的根本因素7,因此,面对这个风险困境,从深层次消除隐患,充分发挥担保的融资功能,完善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和加强外部治理机制建设是唯一道路选择。
(一)完善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
1.优化股权结构,形成大股东股权制衡。改善股权结构,降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的同时引入新的大股东8,这将会使公司做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决策,有利于科学的对外担保决策形成。
2.多管齐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是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与经理之间的相互制衡关系,充分考虑多数中小股东的利益。
3.加强公司自身建设,形成配套的风险防范体系。上市公司在对外提供担保时,应该有较强的防范担保风险意识,同时,上市公司内部应建立一套系统、严密的担保风险防范体系。
(二)加强公司外部治理机制建设
1.加强公司控制权市场的治理,改善经理人市场治理状况。控制权市场的治理必须从根本上改善我国目前的股票市场环境。完善经理人的选拔机制和激励机制,适度提高经理人的薪酬水平,可以采用股票期权与现金结合的动态激励模式,促使管理者更多地以公司利益来科学决策。
2.提高关联担保透明度,强化信息披露和监管。一方面,监管部门有必要引入更严格的上市公司担保信息实质性披露制度。另一方面,有建立上市公司担保信息披露质量的考核机制,构建上市公司担保信息披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9。通过一系列措施有效的保障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及时、便捷性10。
3.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构建一整套监管体系。一方面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加大处罚力度,强化决策者的个人责任,加大控股股东的违规成本。另一方面,需要将上市公司、银行、监管部门、中介机构及其他参与方的行为纳入到这个法律框架中来,使各方市场参与主体都有法可依,依法行事。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问题是公司治理问题的一个缩影,要从根本上解决担保过程中出现的风险问题,应该从公司治理结构入手,加强内部治理同时完善外部治理。只有公司治理结构得到完善,从根本上维护全体相关者的利益,才能规范上市公司的担保行为,其对外担保的风险才会比较小。
参考文献:
1《公司治理模式演变及对中国国有企业治理模式的选择》,载于中国治理网www.省略.cn/forum/disppaper.asp?id=1344,访问时间2011年4月27日。
2 刘俊海,徐海燕译:《公司法剖析:比较与功能的视角》,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版,第21页。
3Hollis, Rational Economic Man,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7), p.126.
4Roberta Romano, Foundations of corporate law second edition, Foundation Press (2010), p.17.
5田磊,孙林:《我国公司与利益相关者权利义务配置比较》决策与信息•下旬刊 2009年第10期
6《金融监管有关问题研究综述》载于:国研网www.省略/mon.web/DocView.aspx?docid=156972&chnid=16&leafid=36,访问时间:2011年4月27日。
7李先琴:《试论中国上市公司担保风险的控制》,载于《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2期。
8蔡纪雯:《从股权集中度角度看我国上市公司治理问题》,载于《商场现代化》2010年第26期。
9尚福林:《如何有效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载于人民网《信息导刊》2005年第44期。
10罗培新等著:《公司法的法律经济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版,第1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