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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出,其实是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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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志强先生是一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当年,为了实现人生理想,他放弃政府公务员的工作,毅然选择入行当律师;作为业界精英人士,十余年来成绩斐然。他还热心公益和乐于奉献,在他的心中,服务社会,既是在付出,也是在收获;正因如此,他素来坚信,任何人,于任何时间、空间里,只要虔诚付出,就一定能奉献社会,从而有所收获。

【丘志强律师,顾张文菊、叶成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丘志强先生荣获国家司法部委托公证人、婚姻监礼人资格、是香港仲裁司学会会员、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律师、一般及家事调解员。他同时担任苗圃行动董事、中国高等院校香港校友会联合会法律协会理事、中国人民大学香港校友会副会长等职务。】

半路改行,让生命更精彩

当内地的“公务员热”一浪高过一浪时,人们不禁会问,难道只有“仕途”才是实现人生价值的最佳平台吗?

当年,从学校毕业后的他顺利进入政府部门,成为一名令很多人羡慕的公务员。本来,他可以于此勤勤恳恳,平步青云,然而在工作中,他逐渐对法律产生了兴趣,更主要的是,他在参加香港和内地之间的交流活动,前往内地做义工时,意识到整个中国经济发展对于法律人才的需求十分迫切。“那个时候,正值‘回归’前不久,我第一次真正意识到自己是中国人,看到内地改革开放后,经济发展那么快,对外交流日益频繁,大量需要既懂得大陆法系,又懂英美法系的法律人才。”有一次,在内地以义工身份进行工作时,有幸认识深圳大学的一位朋友,和他做了很多的交流,也让我对中国的整体发展有了较深入的理解,我和这个深大学生现在还是很要好的朋友。”就这样,丘志强先生离开了政府部门,开始“半路出家”研修法律。经过努力,不久,他顺利拿到了法律学位,于1998年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律师。

虽然之前有过多年的工作经验,但是在律师行业,他无疑是新人,要想在律师这个精英林立的行业做出成绩并非易事,于是他决心接受基层的锻炼,从见习律师开始起步。如今,回忆这段过程,他坦言心理落差在所难免,“做了十几年的公务员,入行时已过而立之年,却和刚刚毕业的学生一样,做着事务所里最基层的琐事。”突然从管理层到普通实习律师,无论工作方式,还是生活习惯都得调整。“当时,对于自己到底适合不适合做律师也很迷茫,可以说是带着患得患失的心情入行的。”他回忆说,“幸好,由于我是基督徒,认识了一个基督徒律师团队,认识了一些资深的律师,他们给我树立了优秀律师的典范,也给了我许多很好的建议,谢谢我所敬重的这批资深律师,是他们帮助和鼓励我坚定了从业的信心。同时,更让我学到了一个道理,不要在乎起点低,只要肯踏实努力,就一定可以做出好的成绩。”

调整好了心态,丘志强先生找准了定位,一点一点积累,历经多家事务所的磨练,很快进入了角色。他感慨地说:“我很幸运,能够到好的律师事务所实习,而且经历了多个不同的律师行,学到了很多东西,因为每个事务所的案源都不尽相同,会有不同的收获,对于我的提高极有裨益。”2004年,他正式加入顾张文菊、叶成庆律师事务所,并成为合伙人,事业揭开崭新的一页。如今的他,透过持续地进修,已是国家司法部委托公证人、婚姻监礼人、香港仲裁司学会会员、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律师、一般及家事调解员。

见证和解,让职业更丰富

入行以来,丘志强先生的业务一直以诉讼为主,其后,逐渐多元化,现如今更是囊括诉讼、国家司法部委托公证,家事及一般调解等。与此同时,他还担任婚姻监礼人,是一位幸福时刻的见证者,“这也是我喜欢的工作,不像打官司总会有输的一方,这是一件非常惬意,让人倍感温暖的工作。”

能够见证婚姻的幸福时刻,自然让人倍感温暖,同样,能够和解婚姻或者调解离婚,也是欣慰不已。他说:“在以前,婚姻出了问题,人们往往都是直接选择离婚,我们律师也是代表一方。而现在,则有了和解和调解的余地了。” 众所周知,“和解”是在不离婚的前提下,通过和解人进行双方的交流,从而重修于好;而“调解”,则是离婚后如何就财产分配、子女赡养等问题进行很好的协商,达到“和平”分手。显然,无论通过和解,还是调解,相对从前,都是利大于弊的。

“在法律上,主张离婚只有在双方感情实在破裂到无法挽回的情况下才成立。”丘志强先生说,“我亦这样认为,毕竟一个家庭的建立,需要很长时间去培育,去维护,能建成已经不易了;但是要破坏,只需要很短的时间就做到了。所以,我希望双方都能尽量保持理性,深思熟虑,是否可以和解;如果,实在无法挽回了,也希望双方能很好地调解,不要对下一代造成不良的影响。”

在丘志强先生众多调解离婚的案例上,成功地调解了一段跨国婚姻,让他最记忆深刻,通过此次案件,让他更加体会到了作为一个律师调解员不但要精于业务,还要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我在开始调解时,在财产分配和孩子归属等问题上,双方还能保持理性,但由于问题的复杂性,调解一直持续了很久。”他介绍说,“后来,女方因为男方的一句话突然失去理智,反应极大。原来女方觉得虽然男方一直在忙碌,自己照顾家庭也一样付出了很多,不应将感情破裂的责任推给她,所以一下子就崩溃了。我就这样试着问她,是不是因为这些,她说是的。结果,因为这个,她觉得有人理解她的感受和她的付出获得认同了,于是双方在自愿下,及以孩子的行益放在首要考虑的前提下,很好地调解了,没有在法庭上争议,避免了打官司庞大的诉讼费和时间。”

透过丘志强先生的回忆,可以得出一名好的律师的标准:不仅在业务精通法律程序,秉承法律精神,更体现在对当事人的关心,人性化关怀上。因为,对于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他将守法、诚实、品德放在了首位。他说:“律师是法庭任命的,我们也有一套自己的专业守则,社会上对我们期望很高。我个人觉得能力通过实践可以培养,但是一个人的品格和价值观,却需要自己去锻炼,坚守,它们可以影响一个人最后做什么事和下什么决定,对一个人的专业成功很关键。”

涟漪效应,让付出更光彩

作为一名专业律师,丘志强先生将良好的品格放在首位了,在品格中,莫过于具有一颗爱心,一颗奉献的热心。多年来,他一直坚信,任何人,在任何时间和任何地点,只要有心,都可以或多或少地为社会做出贡献,更主要的是,他将付出和收获当做一个整体看待,他说:“有时看似付出了,其实是收获了,因为于中学习到了很多知识,接触到不同阶层的人,有舍得,才有收获,对我来说,付出就是收获。”

目前,丘志强先生是苗圃行动的董事,据他介绍,该组织就要致力于在山区建希望小学、培训老师、资助贫困学生等方面。“当年,经过一个朋友的介绍,我得以断断续续地参与一些活动中来,但由于忙于工作,我很少参与到具体的事务上。”他说,“多年来,我也见证了该组织的发展,看到她从二十来人,慢慢发展到一定的规模,也有了一定的归属感。后来,他们邀请我做董事,觉得自己做了那么多年的会员,是应该加入董事了。目前,我们决定今年将该活动志愿团体更上一层楼,希望申请注册成为有限公司。”

在参加爱心活动中,丘志强先生一直以来非常关注青少年的成长,他说:“青少年的发展是社会问题,永远是热点,如今社会家庭结构发生了变化,以前都是男主外,女主内,孩子的成长都有母亲的陪伴指导。也许,每个家庭的情况不一样,但是子女的教育一定不能忽视,尤其是在几个重要阶段,一定要为孩子创建良好的教育环境。”为此,他跟随律师会,参加组织了一个“有出路计划”的活动,即几个律师相应配对几个孩子,组织一个半年计划,让律师有机会去接触学生,了解孩子们的心理,对青少年进行很好的辅导。他说:“青少年是社会的资源,我们每个人除了关心自己的孩子外,还有关心别的孩子的义务。我始终认为青年是我们社会的问题,还是我们社会的答案,这在于我们社会是否愿意花时间去关心培养他们。

无疑,丘志强先生的愿望是美好的,同样也是具有可行性,该计划推出第一期后,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目前正在计划第二期。他兴奋地介绍说:“当然,除了我们律师会外,还有很多其它的团队组织参与了进来。我一直希望,任何活动和组织,都可以发挥‘涟漪效益’,扔出一个石头,引发一层一层涟漪,每个人、每个组织,做一点善事,也能引起涟漪,带动更多人和组织参与进来,促进社会和谐。”

作为一名虔诚的基督教徒,丘志强先生在《圣经》里找到了信仰,尤其是里面的一个人物约瑟,他愿意经历磨难,通过依靠上帝和坚毅的努力,克服种种超乎人力所能达到的困难,最终达到成功的彼岸,但他仍可以宽恕当年害他的兄长,给了他的人生以奋斗动力。因而在服务社会上,丘志强先生将“施比受更有福”作为座右铭,勉励自己不断去帮助别人,不断地耕耘精神园地,铸就丰盛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