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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邮箱
有事请发邮:
反映问题的
申诉书该怎么写
Q:我是广西的一名司机,现有一份《民事申诉书》,希望广西三级法院对我与南宁市中医院医疗损害赔偿一案,赔偿因法院在该案件办理过程中由于存在适用实体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和案件事实认定错误而给我及家人造成的损失。请您帮我主持公平正义。
A:读者您好,您的《民事申诉书》属于司法文书,应该向您希望提出申诉的法院提交,而且由于并没有清楚地讲明您遭遇了什么样的法律问题,很遗憾我们无法解决您的问题。
我们经常会接到有些读者来信提供一些新闻线索,甚至一些人直接将司法文书发送到小编邮箱,认为存在司法不公等现象,希望我们予以关注。对此,希望读者们的邮件能够简洁、清晰、客观地描述事实经过,尽量少泄愤之语,以方便我们了解基本事实,对新闻线索作出判断。
拖欠的工资
该向谁讨还
Q:我们所在的单位是一家小学课程培训机构,实习期就3——6个月。实习期内没有保险,并且没有与任何员工签合同。但是这家单位根本就没有注册,或者说是非法的。现在拖欠我们的工资,应该找什么部门告他呢?我们工服、工牌、课时记录倒是都有。还有一点,当时给我们办入职体检的时候用的是一家注册的网络公司的名字。法人就是我们这个单位的领导。我们每个人手里都有体检报告。但是网络公司的账上没有钱。像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A: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中第四条规定,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当将用人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列为当事人。而第五条规定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以挂靠等方式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营业执照出借方列为当事人。
据此,您可以直接将你们所在单位和网络公司作为共同当事人,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如果仲裁不立案,可以凭不立案证明向法院提讼。
三八节来了
检察官教你防狼攻略
Q:提到犯罪,不仅对被害人的身体造成伤害,还会对被害人的精神、心理带来严重的创伤,人们深恶痛绝。三八节来临,广东省东莞市第二市区检察院对2012年的案件的特点和规律进行调研,提出防“狼”攻略,希望大家远离“狼爪”。
一是交友要谨慎,熟人之间容易导致警惕性下降;二是喝酒要适量,容易因为醉酒而失去反抗能力;三是夜行要小心,有67%的案件是发生在晚上22时到凌晨3时这段时间;四是门窗要锁好,被害人住所也是犯罪的高发地;五是孩子要看好,某些家长对孩子的性安全教育不到位,致使孩子不懂得对自己身体的保护,容易遭到犯罪分子的“毒手”。
A:谢谢检察官的提醒。三八节,祝所有女性读者们都能健康幸福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