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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休闲 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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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休闲一事逐渐被人们搬上了生活日程中。而在这开放的社会里,各种因素的影响,使得刚刚富裕起来的人们还未弄清“休闲”是什么时,就已经被卷入其波涛之中。使得休闲的本意模糊不清。尤其在商业经济的冲击下,有时甚至面目全非。我们应该知道而且必须知道:什么是休闲?休闲有什么功效?等基本的问题。这样,我们才能真正拥有休闲,享受休闲。

关键词:休闲;休闲之美;休闲之功能;休闲与消费

中图分类号:H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2)09-0106-02

一、休闲是什么

字源演变:

清代段玉裁《文解字注》休:“息止也。周南曰。南有木。不可休思。人依木。尢切。”由此可以得知“休”:会意字,从人,从木。人依傍大树休息。本义:休息。《说文・门部》解:“,也。从门中有木。户切”有防、止、法度限制之义。闲同,有防止、限制、约束之意。闲又同时,有缝隙、空隙之意,后引申出“闲暇、自由、悠闲、空闲、安静”等意思。而“休闲”一词犹有“悠闲、空闲、平静”之义。既有时间维度,又涉及到人的精神状态!“休闲在希腊语中为schole,意为休闲和教育,认为发展娱乐,从中得益,并与文化水平的提高相辅相成。在拉丁语中为otium,意为休闲,闲逸。”休闲一词沿用到现在,已经不能用如此简单的意义来概括,它随着时间的积淀,具有了非常广阔的外延,而这一外延达到我们几乎可以用任何社会科学的门类来解释它。以下是人们普遍认可的一些定义:法国罗歇・苏在《休闲》一书中认为:“当休闲(leisure)作为复数时,是指根据个人的愿望和爱好所选择的活动。用作单数时,有两种含义:第一、是将休闲与休闲的时间等同起来;第二、休闲首先甚至是独立于可以填补这一可自由支配时间的活动的空闲时间,比如懒散、无所事事等都可以当作休闲度过”。最后他总结到:“任何活动,只要是自由选择,并为个人在进行这一活动的过程中能谋得自由这样一种感受的都属于休闲的范围。”在马克思眼中:休闲一是指“用于娱乐和休息的余暇时间”;二是“非劳动时间”中使自己得到自由全面发展的活动,它包括“个人受教育的时间、发展智力的时间、履行社会职能的时间、进行社交活动的时间、自由运用体力和智力的时间。”而克里斯多夫・爱丁顿与陈彼得著的《休闲:一种转变的力量》一书中将休闲从三个不同的角度来定义它,即:时间、行动和精神状态。从时间上把休闲看作“一段不受外在约束的或是说是自由支配的闲暇时间”。他是基于把人的生活分为生存时间、维生时间和闲暇时间这样一个界定之上的。把休闲视为一种行为活动,是由于“休闲是由于某些特性的特定的活动构成。休闲活动有很多不同的类型:体育活动、户外游戏、业余爱好、文学活动、艺术活动、表演艺术(音乐、舞蹈、喜剧)、水上运动、社交活动、康体健身、旅游观光及志愿者活动等。而上述这些休闲活动的组织形式也不同:各种友谊比赛、自愿参加、培训班、俱乐部、工作坊、兴趣小组等,即可以个人参加也可以团体参加。但有些活动,对于一些人来讲是休闲活动,而对另一些人来说是一种职业”。比如篮球运动,我们在业余时间去参加,有利于身心健康。可对于姚明这样的篮球运动员,这是他的一项职业。从精神状态来看,休闲是对更高层次的需要的追求。而且通过休闲,人们能获得心灵上的轻松、快适。还有人根据人在休闲时做出自由选择的行为,而这种行为更精确的讲是由两种力组成的:“一种是推力,一种是拉力。当我们决定去做某件事时,而因避免做其它事时,主要是推力在起作用。比如人们可以选择出去约会,而避免呆在家里;也可以呆在家里,避免另一种约会。在某种意义上,人们不是被强迫,而是被“驱动”;不是被拉着去做某件事,而是被“驱动”做出另一种选择。”并总结为 “休闲是从文化环境和物质环境的外在压力中解脱出来的一种相对自由的生活,它使个体能以自己所喜爱的、本能地感到有价值的方式,在内心之爱的驱动下,并为信仰提供一个基础”这一定义没有涉及到时间和人的精神状态方面的界定,仅仅注意到了人们根据兴趣所发出的自由选择行为。

通过这些定义我们可以知道,要定义休闲实为难事,它本身形式多样,涉及学科丰富,再加上它的主体――人,这样一个本身就复杂的生物,又要在各种客观的外在环境中以各种各样的有意或者无意识的行为活动来达到心神气畅的调节,增加人本身的生命感、历史感、宇宙感。

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休闲观,休闲的意义因地而异,因人而异。因为休闲首先代表了每个个体在相对自由的时间与空间里,做出合乎自己愿望的选择。所起到的功能也是不一样的。J.杜马兹迪埃提出了三功能的说法,它们是放松的功能、消遣的功能和发展的功能。

人们在工作劳动之后,肯定会有生理与精神上的疲劳,这就需要通过休闲活动进行放松以得到身心机能的恢复。尤其在现代社会中,出现的机械化劳动对人带来的人的“异化”,以及社会中职业被专业化所分割成块状,并向纵深延展,使得人们成为“单一向度”的人。重复的劳动和劳动岗位固定对人的生理和心理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再加上全球化的影响,使得世界似乎变小了一样,信息化及交通运输条件的改善无不在不知不觉中加快人们的步伐。毫不夸张的说,现代人用三分钟或者更少的时间做过去人三年或者更多时间所做的事。这必然导致人们不得不承受着生理和心理上的压力,休闲也正是在这种广泛需求下渐渐变成一种全社会所关注的问题。

有一段时间,“休闲”曾与“消遣”并称,消遣在英文里被解释为:“使散心,投入一项活动中,找到暂时忘记烦恼的方法,使自己感到舒适,协调身心”。在中文里“消遣”一词有些倾向贬义,一直将它于不学无术,无所事事等联系起来,被认为低俗的。这也与中国儒家正统思想是分不开的。在西方开放的社会习气中,消遣已经成为他们生活得一部分。在消遣活动中,主体得以发泄那些积郁在其内心的冲动和郁结。使自己的心灵解除紧张和获得解放。他们将游戏也看作是一种消遣的方式。而现代将消遣也看作是“休闲”的一种方式,都有着悦心畅神,使身心松弛。

发展的功能是休闲最重要的功能,它是一种以积极地心态寻找一切能够有助于生理和智力发展的活动。在现代人们富裕之后,并有了足够自由的空闲时间,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投入到有益于智力、艺术、体力及心灵的发展的活动中去。不仅仅使自我的身心得到了放松恢复,而且把自己向更高的层次提升了。比如有人参加艺术类培训班,上夜校,自愿职业培训,参加志愿者活动等等。

这几种功能并不是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有人还列出了休闲的社会功能,经济功能等等。但我们应清楚休闲最大的收益是其主体,先肯定是对人产生作用,而其社会功能只不过是对人作用的延续。

二、休闲之美

首先,休闲的美在于它可以获得一种愉悦、一种幸福。正是休闲本身所具有的那种从容、恬静而成为大多数人想获得、拥有的一种存在状态和孜孜以求的生活目标。故人云:“人莫乐于闲,非无所事事之谓也。闲则能读书,闲则能游名胜,闲则能饮酒,休闲则著书。天下之乐,熟大于是?”休闲的快乐并非是空洞时间的自由消磨,而是生机勃勃的时间中获取最大的利益,是人在有限的生命旅程中获得的那种无限的生活满足,或是愉悦的,或是有用的。有用的满足志在实用价值的最高化或物质所求的最大化,而愉悦的满足是对生理和精神状态的肯定的情感,它最大限度的发挥了人的本能和存在的需要。

其次,休闲的美在于它不仅是物质的,生理上的满足,更重要的是在于拥有一种积极地价值观和一种精神状态上的超越,即一种精神的境界。

要想休闲真正成为一项美事,主体必须懂得“什么是休闲”、了解不同的休闲所产生的功能,从而在自己相对自由的时间里做出自由的更有益于身心发展的选择。虽然从一定程度来讲,这样的休闲,主体将是心有旁骛的,而不是所谓的“自由选择”。但是不得不承认,只有主体的自我认识能力和修养境界达到一定程度时,自由选择才是可取的。

三、休闲与消费

生活中处处充满消费,正如有人所说,我们的社会现在是一种消费的社会,而在休闲行动里,我们一不小心就会成为消费为主的行为,休闲将会变成我们进行消费的幌子。有人总结出了消费与休闲的两种关系。一是休闲会屈身于消费。从某种意义上讲,休闲首先是一项消费活动,各种休闲物质的消费成为休闲得以进行的前提。而商品消费与现代娱乐不可分割,特别是商业广告的暗地渗透与“教化”,不知不觉中导向着人们的行动。而广告有某种提升人的需要层次的假象,本身只是一件衣服或是一个蛋糕之类的,但在广告中,只要你穿了这件衣服或是吃了这个蛋糕,那么你不仅仅得到的是物质上的享受,而是能满足你更高层次的需要,比如名誉,地位身份等等。正如鲍德里亚在其《消费社会》中提到的:“消费系统并非建立在对需求和享受的迫切要求之下,而是建立在某种符号和区分的编码上。”在传统里,人们的消费是建立在对物的使用价值的需求的基础上,而在现代,需求是物质极大丰盛,人们的消费不再停留在对物使用价值的追求,而在于物背后所代表的符号。这使得个人的发展和创造成为次要的,休闲时间简化为从来不用的物质积累,乐趣更多的是来自于休闲物质或器械的获得,而不是它们的有效时间,休闲成为异化。第二是休闲会保持自己的独立性,并与消费相抗衡。因为休闲中确实还保存着一些坚持休闲本来样子的主体,他们使休闲成为休闲,。

对于休闲最终会发展成什么样,笔者认为在主体意识没有达到一定程度时,必须要有相关政策的规范作为引导,为它能走上正确的道路而保驾护航。另外就要大力倡导休闲美育,是休闲主体能够自觉做出更有利于身心发展的适度选择。这样,休闲才能成为美的休闲。

参考文献:

[1][法]罗歇・苏.姜依群译.我知道什么?休闲.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3]克里斯多夫・爱丁顿,陈彼得.李一译.休闲:一种转变的力量.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

[4][美]托马斯・古德尔,杰弗瑞・戈比.成素梅、马惠娣、季斌、冯世梅译.人类思想史中的休闲.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0.

[5]涨潮著,史念林、李竹君注.幽梦影.北京:华夏出版社,2006.

[6][法]鲍德里亚著.刘成富、全志刚译.消费社会.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