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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化程度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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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要使融资融券发挥其应有作用,现行机制还需进一步理顺,试点券商范围的扩大,转融通公司何时成立、如何运转等问题亟待解决

《财经》记者 王晓璐

市场期待四年之久的融资融券交易于3月31日正式开闸,A股市场20年的“单边市”时代宣告终结。

出于对业务风险以及交易成本偏高的考虑,融资融券业务启动首日,市场交投清淡。数据显示,首日交易中,沪深交易所合计融资买入655.09万元,当日融资余额为649.56万元;融券仅卖出7100股,当日融券余量9.5万元。

处于试点阶段的融资融券交易,价格发现和开启做空机制的功能并不显著。一位长期从事资本市场研究的人士表示,现在需要探讨的是如何保证融资融券业务平稳运行,择机扩大业务规模,并坚持市场化发展方向。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出借证券供其卖出的经营活动。融资融券被普遍认为有利于提升证券市场活跃性,促进股票的合理定价,有利于完善资本市场的功能,丰富投资者的交易策略。

上述人士指出,要使融资融券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现行机制还需要进一步理顺。试点券商范围的扩大,转融通公司何时成立、如何运转等问题亟待解决。

试点交易谨慎

3月30日,沪深交易所正式向包括国泰君安、国信证券、中信证券(600030.SH)等在内的6家试点券商发出通知,将于次日起接受券商的融资融券交易申报,这意味着经过四年准备的融资融券交易正式进入市场操作阶段。

根据4月1日沪深交易所公布的首日交易数据,沪深两市融资融券总交易量为659.06万元,其中上海证券交易所贡献584.9万元;深圳证券交易所共成交74.17万元。

据《财经》记者对多家试点券商的采访获悉,融资融券首日交易,每家券商参与该业务的客户不超过十人,交易金额由几十万元到100多万元不等。

“有一个客户当天就融资买入了100股,并在第二天就归还了融入资金,目前客户‘尝鲜’心态较为普遍。”海通证券一位内部人士介绍。

除了对新业务缺乏了解和对业务风险的警惕,交易成本偏高也是新业务首日交易不活跃的原因。

根据6家券商公布的试点方案,融资利率均为7.86%,融券费率国泰君安和海通证券为7.86%,其他券商为9.86%。此即意味着,客户的投资标的涨跌达到一定幅度后才会有盈利空间。

“融资融券的成本偏高,没有十足的把握,客户是不愿意交易的。”前述国泰君安的人士指出。

试点初期融资融券交易的另一个显著特征是融资买入额远超当日融券余额,使得融资融券开启做空机制的功能难有表现。这与试点券商自有资金和自有证券配比过高不无关系。

以光大证券为例,截至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自有资金138.75亿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仅为5.27亿元。

根据国泰君安统计,目前各券商确定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与沪深交易所公布的90只标的证券基本相同,但即便是6家试点券商中可交易标的证券最多的中信证券,也不过只提供标的证券19只。

中信证券董事总经理宋成指出,由于现阶段融券业务是用券商的自有证券来做,自营部门考虑到风险因素,不可能持有很大的股票头寸。只有等股指期货推出后,券商可以用股指期货对冲掉风险后,扩大持有自有证券的规模,届时,券商可供融出的证券才会比较多。

此外,试点券商对客户的授信额度也不尽相同。审慎者如国泰君安,对单个客户的授信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国信证券对单个客户的授信额度最高限制为1000万元;而中信证券于3月30日给江苏瑞华投资公司提供3800万元授信额度,后者为一家私募基金。

多位券商业务部门负责人表示,试点初期,授信额度基本已超出了客户的实际需求,不少客户签订协议是为了等待融资融券交易活跃后再进行交易。

“逐步推开”在即

随着融资融券交易的正式启动,按照中国证监会“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思路,扩大试点范围被提上日程。

此前,共有11家券商参与了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筹备工作。据证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申银万国、东方证券、招商证券(600999.SH)、华泰证券(601688.SH)和银河证券5家券商因信息安全事故,净资本不达标,高管人员不到位,及自有资金比例偏低等原因落选。

不过,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若融资融券试点运行正常,将分期分批扩大试点范围。届时,其他5家证券公司若符合试点条件,证监会将把它们直接作为第二批试点证券公司,核准其申请。

一位不愿具名的券商高管称,目前由于试点券商家数较少,融资融券的交易量偏低,业务保持在高度监控下开展,试点可能不能全面反映问题,因此,待时机成熟后,需要在首批试点的基础上扩大试点券商范围。

该人士介绍,5月份是一个比较好的时间窗口,试点运行一个月后,券商、“两所一司”(沪深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和证监会可以就4月交易运行情况进行总结,而未获首批试点资格的5家券商仍在进行各项测试和检查。

坊间传言,第二批试点券商共有6家至10家。有业内人士推测,由于仅有11家券商参与了多次全网测试、接受了地方监管部门的现场检查和证券业协会组织的专业评审,这些工作开展需要较长时间,第二批试点券商名额可能仅限于未获首批试点资格的5家券商。

现阶段,即便在首批6家试点券商中,能够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营业部也仅为40家至50家。上海一家试点券商融资融券部门负责人称,“逐步推开”可以用扩大已有试点资格券商的试点营业部规模的方式进行。

目前,沪深交易所用波动幅度小的蓝筹股做标的证券,便于券商和投资者管理风险。而ETF产品未被纳入标的证券的范围内,主要是由于技术原因。

前述上海券商人士称,标的证券范围的扩大可能需要等融资融券业务全面铺开后。

市场化程度不够

A股市场作为一个新兴加转轨的特殊市场,如何让市场机制发挥更大作用一直是值得探讨的问题。而这一问题同样适用于融资融券业务的开展。

有资深研究人士提出,融资融券交易的息费率不够市场化。融券的风险比融资风险高,但融券的费率却比融资的利率高,利率的确定没有反映市场对风险的评估。该人士并称,现在融资融券的息费率是“一刀切”,资信状况良好的客户和资信状况一般的客户没有区别。在将来融资融券业务推开后,监管部门可制定一个最低标准,在利率确定上给券商一定的自,这样有利于吸引优质客户参与到融资融券交易中。

从对券商可提供交易的标的证券的统计可以看出,用券商自有证券开展融券业务,使得券商和客户间存在天然的利益冲突。在券商和客户同时看空一只股票时,券商可以选择不提供该只股票融券交易,选择先行出售这只股票。

尽管目前券商都是使用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进行融券交易,自营部门和融资融券部门有严格的防火墙制度,但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和交易性的金融资产,其权益归根结底仍属券商。

目前部分试点券商采取限制自营部门交易其融出证券的方法来杜绝利益输送的可能,但自营部门在信息隔离的情况下,是否有权利根据自己的判断进行交易值得探讨。

“把信息隔离制度理解为利益隔离制度,这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券商自营部门的行动,需要监管部门明晰信息隔离制度,监管者可以要求自营部门采用留痕操作等方法实现真正的信息隔离。”一家大型机构的投资总监表示。

2008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中明确,中国将设立证券金融公司,开展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此为集中式模式。而部分欧美国家采用的由银行、券商主导的分散式融资融券模式,更偏向市场化。

上海一位券商研究部人士称,成立证券金融公司可让融券的标的物更集中,但同时风险也都集中到一个公司,如何管理风险将考验公司管理者的智慧。目前,国际上融资融券业务的集中化趋势,是通过市场竞争完成的,而不是通过行政集中。即便成立证券金融公司也应尽可能用市场化的手段,这样能保证融资融券市场持续稳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