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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我国国际贸易学阐述体系的若干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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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最近10年来,在我国逐渐融入国际经济体系的过程中,我国国际贸易阐述体系需要予以显著改进。特别是它们存在着具有一定普遍性的五种主要缺失: (1)未能确立恰当适时的经济理念;(2)没有合理构筑贸易理论的阐述框架;(3)存有不少违悖国际规范的知识点;(4)忽视国际贸易外部环境的深刻变动;(5)缺少重要经济实践急需的理论思路。

关键词:国际贸易学;阐述体系;理论;政策;国际规范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594(2013)03—0101—10

所谓国际贸易学阐述体系,是指教材以及专著与普及读物传播国际贸易学知识的框架结构和基本内容。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际贸易学阐述体系为配合我国外贸发展,为探索正确经济理念,为传播国际经贸知识,为普及国际经贸规范,都作出了卓著的成绩。但最近10年以来,在我国已经逐步融人国际经济运作体系和外贸发展方式亟待转换的现实背景下,国内涌现的众多阐述体系却显得滞后,存在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在笔者看来,其中具有一定普遍性的五种主要缺失,尤其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和深刻反思。 一、未能确立恰当适时的经济理念 一般而言,一种认真构筑的国际贸易学阐述体系总是贯穿着一定的经济理念,并以此作为其谋篇布局和深入阐述的基石。同样,读者们阅读和学习它们,不仅需要掌握大量相关的知识点和具体思路,而且应当从中接受那些正确适时的经济理念。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的时代背景下,其所催生的一些新理念拥有强大的精神生产力,更需要通过这类读物得以传播和弘扬。这表明,考察或透视一种阐述体系有否恰当适时的经济理念,是衡量其成功与否或者水平高下的一个重大标准。

或许有人会强调,教材一类阐述体系因篇幅有限而内容众多,不宜再专门用一定篇幅来阐发相关的经济理念,因而对教材是否确立适时的经济理念一事不应苛求。是否用一定篇幅专门阐发经济理念,并不应该强求一律,它是一个可以商讨的论题。关键在于,任何一部教材的字里行间总要渗透和溢散出这样那样的经济理念,一部认真编撰出来的教材甚至是以一种始终不渝的经济信条为基石或主线的。因此.它们都会以一种潜移默化的方式向其读者宣扬和灌输某些自己秉持的经济理念。而这恰恰是我们需要提出经济理念要求的基本原因。从其直接后果来看,有些国际贸易知识点掌握得很好或较好的学生,却在面对改革开放等重大问题的是非曲直时,认识模糊、立场摇摆。可见,只阐述重要知识点、不宣示基本经济理念的做法十分不可取。

就我国大多数国际贸易学阐述体系而言,在阐述和传授正确或恰当的经济理念上,它们尽管已经做了不少努力,却尚存有较大的缺憾。这主要表现在。要么只阐述重要的知识点而没有明确宣示正确恰当的基本经济理念,要么直接宣示不那么正确恰当的经济理念。比方说,在如何坚决确立和弘扬国际贸易自由化这个基本理念上,我国最近10年出版的大多数教材就存在着至少三种不同形式的明显缺憾。

一是没有明确弘扬国际贸易自由化的基本理念。在30余年的改革开放中。我国政府的对外贸易政策经历了一个逐步演进和变革的过程。具体地说,先是直接主张过保护贸易做法,接着不再公开声言保护贸易政策,然后又采取了回避自由贸易政策的提法而努力行其实的策略,直至加入WTO之后,则明确承诺要全面履行以贸易自由化为目标的WTO规则。因此,自1980年代至1990年代中期所出版的相关教材一般都在凸显保护贸易的理念。主张这种经济理念虽属不甚妥当或存有偏差.却是可以理解和不应苛求的。可是,最近这些年里所出版的教材如果还对国际贸易自由化这个基本理念不置一词或态度暖昧,甚至继续有意无意地把保护贸易作为核心理念加以凸显,则是一种明显滞后于时代步伐的严重缺失。这是因为。不仅经济学理论已经充分证明贸易自由化可以带来更高的效率和更大的福利.而且我国已经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步伐,这本身就包含着贸易逐步自由化的要求,更何况我国这些年来还是全球贸易自由化的最大受益者(巴格沃蒂,2004)。

二是把贸易自由化与保护贸易的关系绝对对立起来。自由贸易与保护贸易作为两种不同的基本贸易政策,自然有相对立的一面。从历史发展进程来看,它们各自都在某些国家获取过辉煌的经济成就。然而,在经济全球化的现实背景下,贸易自由化已经成为大多数国家的共识和前进目标,即便经济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也不再片面强调保护贸易政策。更令人瞩目的是,国际经贸规范在追求贸易自由化这个基本目标的同时,更是充分认可了适度贸易保护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甚至还把有些重要保护贸易理论(如保护幼稚工业论)吸收进自身的规则体系之内。这一切都表明,贸易自由化这个基本理念包含着对于适度贸易保护的认可,两者并不是绝对排斥的。可是,有些国内教材对这类经济理念的理解和阐述显然有失偏颇。

三是无视贸易自由化建立在规则导向的基础上。必须看到。当今世界普遍追求的贸易自由化,是以国际经贸规范为导向和约束的。以WTO规则为代表的国际经贸规范。既要体现现代市场经济运作的基本要求,又须凸显经济全球化时代潮流所涌现的新理念与新机制,还得考虑各国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所带来的利益相对平衡问题,从而才能有效推进贸易自由化的实际进程。其实,经济全球化所呼唤的新理念与新机制。可能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一般要求所无法企及的,如“让渡”的理念与实践等。因此,公正制定和认真遵循这类国际经贸规范,当是主张和推动贸易自由化的应有之义。可以认为,这种国际贸易自由化的理念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于亚当.斯密当年所建自由贸易理论的一种引申和发展。曾经长期高举自由贸易大旗的美国.这些年来居然不遗余力地易帜为“公平贸易”,多少无视了贸易自由化与公平贸易一致性的做法,同样反映出其贸易自由化理念的某种缺陷。殊不知,它们两者是相辅相成的。 二、没有合理构筑贸易理论的阐述框架 国际贸易学说作为各种国际经贸分析的理论基石和指导性思路,是相关阐述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如何合理安排这类贸易理论的具体分析,既取决于其所采用的阐述框架,又受制于其内在的理论逻辑主线,同时还折射出进行这些论述的深切用意。所以,它颇可窥见阐述体系构筑者的学术功底和深层思考,显得十分要紧。从这个高度来看,多数的国内教材恐怕还有待努力,这是又一个需要认真对待的重要缺憾。

例如.有些所谓非主流的重要贸易学说没有得到应有的阐述。 “竞争优势”的提法及思路在国际贸易分析中的使用频率非常高,可是,其创立者波特的贸易学说却被西方主流学者视为没有成熟的分析框架而不能称之为“理论”。于是,大多数西方国际经济学教材基本上不会专门提及他的学说,而我国国内不少教材好像也照搬了这种处置方式。其实,波特关于以创新机制与能力为基础的“竞争优势”是一国财富之源泉的思想,关于相关决定因素的深入分析(即所谓的钻石体系),关于国家竞争优势在四个阶段演进的阐发,关于政府政策对竞争优势特殊作用的剖析,都能给许多国家的外贸运作提供不少有启迪意义的理论思路(波特,2002)。

再如。有些应用主流分析工具的贸易理论也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比方说,国际贸易的政治经济学分析就是一种较有特点的理论阐述,它对于既得利益集团比较犀利而透彻的剖析,显然有助于人们细致观察不同阶层围绕自由贸易所采取的立场和态度.深入研究发达国家不同集团围绕贸易政策所展开的较量和恶斗,深刻前瞻不同国家围绕多边贸易体制所进行的博弈和较量。平心而论,其现实针对性和实用价值是比较显著的(格林纳韦,2000)。该种理论应用的基本上都是“正统”的分析工具,可是,或者是因为其框架结构还不够完美,或者是因为其多少带有一些非数理化倾向的特征,或者是因为其阐释的现象还相对狭窄有限,一些西方国际经济学者仍旧不太青睐它。而对我国相关学者而言,除了受到西方著述上述态度的影响之外,还可能是由于熟悉西方贸易理论的滞后性,自然也就较少有教材会具体阐发该种理论了。

此外,有些处于交叉性学科的重要理论也难以处置。就拿约翰·邓宁的国际生产折中理论来说,在贸易与投资一体化趋势越来越强烈的现实背景下,它对于跨国公司的经济行为给出了一个比较经典的理论说明,指明了它们的国际直接投资取决于所有权特定优势、内部化优势和区位特定优势三大基本因素,阐发了它们分别选择对外贸易、技术转让和对外直接投资等国际竞争参与方式的条件。试想,跨国公司早已是当今世界经贸活动的最大载体和推动力,这个理论对于相关贸易现象的阐释和预测自然颇具启迪意义。然而,可能是考虑学科交叉(如认为它更应该在国际投资学或跨国公司经济学里被具体阐述)以及篇幅受限等因素,我国国际贸易学教材多数对此还是存而不论。

严格讲来,一些处于交叉学科的重要经济理论没有被纳入国际贸易学阐述体系.实际上都算不得什么缺陷或失误。不过,这些学说毕竟已是形成国际经贸活动某些重要思路的理论基石,因而如能够把它们融合进国内教材,还是会受到人们的欢迎和称道。至于竞争优势理论和贸易的政治经济学分析等内容不能进入国内教材.对于读者们全面把握各种贸易理论或学说以形成系统的理论分析思路来说,显然会带来较大的缺陷和损失。应该说,这明显是一种必须认真思考的重要缺失。

必须看到,国内有些教材已经对此作了一定的努力,把上述提及的有些重要贸易理论补充了进去。这当然值得肯定。但是,倘若要进一步探究是怎样把它们与所谓的西方主流理论统一起来时,便可发现这里出现了一个经济理论阐述十分忌讳的致命伤,即这种安排的逻辑思路似乎还模糊不清甚至较为混乱。换言之,补充这些理论内容的用意是好的,可安排的合理性问题依然没有根本解决。可见,用一个统一的阐述框架来逻辑顺畅地阐述那些重要贸易理论,当是编撰者们今后殚精竭虑的一大主题。 三、存有不少违悖国际规范的知识点 国际贸易学作为应用经济学的一门重要分支学科,其传授许多重要知识点的目的在于提升读者们分析与解决国际经贸问题的能力。这样,被传授的应用性知识点必须具备一个显著的特点,即它们应当符合实际和切实可行。众所周知,当今全球贸易活动是在以WTO规则为代表的国际经贸规范的导向和制约下运作和发展的。这意味着,一切有悖国际经贸规范的应用性知识点都是一种空泛虚幻的东西,非但丝毫无助于读者们的能力提升,反而还可能起着误导社会、为害实践的不良作用。所以,国际贸易学阐述体系传授的应用性知识点,尤其是涉及国际贸易政策的相关内容,务必要与直接统领全球贸易活动的国际规范相吻合。

令人吃惊的是,我国不少近年来出版的教材在这方面居然问题突出、谬误甚多,阐述的一些重要知识点竟然直接同国际经贸规范相悖逆,有的甚至到了让人难以置信的程度。比方说,在我国已经加入WTO(2001年12月)和必须全面遵循其规则体系(2006年12月)之后,我国公开出版的国际贸易学教材还在传授不少反对抑或有悖WTO基本规则的所谓知识点,且还有一定的普遍性,这就值得深入反思。要知道,这类教材可在专门阐发那些直接相关WTO基本规则的知识内容。

这首先突出表现在非关税壁垒的阐述上。国内教材通常都会对非关税壁垒十余种主要形式予以概要的述评。这本无可非议。可问题在于,它们常常没有得到正确和完整地阐述,无法体现出WTO规则等国际经贸规范的相关约束。其具体表现为,不少国内教材阐述非关税壁垒时根本没有明确贯彻如下的重要思路。

第一,没有强调禁止数量限制原则的基本精神。这是指:在一般情况下,不要随意用数量限制手段来阻挡外国商品进口;在需要实施适度的保护贸易措施时,应优先考虑采取关税手段而不是非关税手段。必须看到,这个基本原则是对待非关税壁垒贯穿始终的指导思路,它在整体上决定了非关税措施的一定局限性。所以,其基本精神应该是阐述非关税壁垒时予以明确且重点强调的内容之一(石广生,2002A)。

第二.没有指出有些非关税手段的非法性。一定要看到,同样是非关税壁垒的具体形式,导致社会经济福利的损害程度却是各不相同的。②由此而论,分析非关税手段的经济效应还宜进一步分类展开,如此才能获得比较正确和到位的结果。按照这样的分析思路,那类严重损害经济福利的非关税措施,自然有必要列入禁止使用的行列。事实上,自动出口限额作为一种“灰色区域措施”,就已经被WTO明令禁止实施(石广生,2002A)。

第三,没有提示有些非关税手段的严重缺陷。例如,外汇管制这种做法严重损害着市场经济机制的资源配置功能,各国应该尽量避免使用。而歧视性政府采购的做法,又受到了WTO《政府采购协议》的明显制约。尽管该协议只是一个诸边协议,并不是所有WTO成员都需要遵守的,可对中国则又当别论。这是因为,按照我国人世的相关协议,我国在2007年底之前必须提交签署该协议的申请书。虽然这项事宜至今没有定夺,我国不能随意实施歧视性政府采购,恐怕基本上已是大局已定。换言之,这类措施对我国来讲并无什么应用价值(石广生,2002B)。

第四,没有阐明不少非关税手段的受制性。这就是说,大多数非关税壁垒的实施受到了WTO的诸多限制,并不是可以随意实施的。这类的重要规定并不少,如海关估价必须严格按照6个衡量标准进行运作等等(石广生,2002A)。

总之.非关税措施不是可以随心所欲加以使用的贸易政策,也不是实施贸易保护的最佳工具。可惜的是,这些原本用寥寥数语便可交代清楚的重要思路,在一些国内教材里偏偏就是难觅踪迹、不置一词。或者,更多的教材也只是予以零星的提及,从而很少会引起读者们的认真对待。但是,这些重要思路恰恰是WTO对待非关税壁垒的关键内容。其实,有些教材通过非关税手段多种形式的经济效应分析,已经揭示了其中一些重要思路,可惜的是,它们没有用简要语言点明相关的政策含义,从而多少有点功亏一篑的意味。

另外,涉及出口限制政策的阐述也常常出现明显缺失。2011年,我国政府因保护生态环境需要而对9种矿产品出口作了一定限制,先后被WTO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判为“违规”。其唯一理由是,中国人世文件允许实施出口限制(包括出口税和出口数量限制)的清单里没有列入这些商品种类。可见,按照WTO的规定。出口限制手段能够使用的范围和商品种类实际上非常有限。但是,国内教材中又有多少能明确指出出口限制做法的局限性呢?反之,与国际经贸活动的实际需求相比。它们关于出口管制的阐述篇幅倒是显得太过浪费了。 四、忽视国际贸易外部环境的深刻变动 一国对外贸易的外部环境,如全球经贸基本格局及其特点、多边贸易体制、主要贸易对手的政策取向等,是其非常重大的决定或制约因素。而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这种外部环境必然会出现种种新动向与新现象,它们更在深刻影响着全球经贸活动的方方面面。一种阐述体系如果无视或忽略国际贸易外部环境的这些深刻变动,自然无法积极呼应国际贸易实践的新动向新要求,则根本担当不了服务于经济实践的重任。可见,面对瞬息万变的外部贸易环境,国内相关著作如何与时俱进的问题似乎具有特别显著的现实意义。然而,在这块试金石面前,多数国内教材的表现可能还难以差强人意。

例如,国内教材关于关税种类的阐述就明显滞后。随着外部环境的深刻变动.国内教材一般提及的关税种类在实际应用上已经呈现出大相径庭的境况。一方面.或者有的关税种类(如转口税)实际上已只是一种理论上的说法,通常各国并不真正实施,或者有的关税种类(如出口税)适用的范围和商品类别已经相当有限。或者有的关税种类(如差价税)的提法本身就存有争议,并不被普遍认可,所以,对它们仅作简明扼要的叙述已足矣。国内教材对此的处置一般并无不当。另一方面.还有一些关税种类则继续在被广泛应用,且具明显扩大的趋势,它们就远远不宜只作简要叙述。不少国内教材对于进口附加税的阐述,就是这样一个典型例证。

必须看到,这些年来进口附加税的实际应用显露出越来越频繁和广泛的动向。目前一般认可的进口附加税主要有五种表现形式,即:反倾销税、反补贴税、紧急关税、惩罚关税和报复关税。③为什么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会改变以往的做法向中国产品征收反补贴税?为此,它甚至不惜修改了原先对所谓非市场经济国家出口产品只收反倾销税而不收反补贴税的国内法规。究其主要原因,无非是反补贴税与反倾销税相比,其针对的是对方的政府行为因而可以冲击其贸易政策的实际运作。同时能够波及更多的进口贸易额而有效发挥贸易保护主义功能。显然,进口附加税这种具体形式所涉及的影响范围和严重后果,可能是国际贸易发展史上前所未有的。同样,2002年美国对进口钢材实施保障措施而加征8%-30%的紧急关税.直接显著改变了世界钢材市场的商品流向与规模,并萌发了不少贸易纠纷。另外,WTO授权欧盟可以利用惩罚关税来逼迫美国取消违规的国内反倾销法并最终获得成功一事,也从一个侧面印证了进口附加税在全球经贸活动中的实际作用和运作前景。请问,在林林总总的国内教材中间.有多少种对此作了一定或简明的阐发?或者再退一步说,又有多少能够比较全面地提及进口附加税的多种具体形式?

关于区域经济一体化政策的阐述则是另一个较为明显的例子。国内教材几乎都会论述到这个题目,这当然应予基本肯定,不过具体论述内容当需进一步讨论。在这里,适当概述相关经典理论的基本思路与论断,恰当运用贸易创造与贸易转移类分析工具展开具体阐发,概要分析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利弊得失,无疑都是相当必要的。可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具体实践已经历半个多世纪,其中涌现出不少新动向新问题,并已被学者们予以一定的探究和阐释。在这种情势下,旨在为经济实践服务的国际贸易学教材还能一仍其旧,照搬数十年基本不变的理论内容吗?答案自然是否定的。

事实上,这些年来相关实践遭遇的重要难题.都是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各国必须认真直面的。比方说,如何解决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化带来的负面效应,如世界贸易体系中的不稳定因素增加、贸易的交易成本提高、多边贸易自由化的推动更加困难和无法保证对多边领域的足够投入与关注等(WTO顾问委员会,2005);如何有效解决区域一体化组织内部与外部相关利益明显不平衡的问题。如某些区域外成员就可能面临负和博弈的结果;如何看待和处置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运作不当给予自身及全球经济的严重冲击,如欧盟目前因债务危机而引发的经济困境;如何警惕和防止有些国家利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做法去阻碍和损害多边贸易体制的发展,如美国近年来热衷于双边贸易协定而冷落WTO多哈谈判的显著表现等。不能不遗憾地指出,相当数量的国内教材在这方面的必要提示或实际阐述未免明显滞后了。 五、缺少重要经济实践急需的理论思路 国际贸易学阐述体系的根本职责,讲到底就是为了提高人们分析与解决国际经贸问题的实际能力。要切实有效地做到这一点,它们的阐述内容就必须善于围绕重大的国际经贸实践问题,提供和阐发相关的知识点,进而再积极地引申和发挥有用的理论分析思路。倘若以这个要求来衡量我国的国际贸易学教材,那么,它们的大多数还存有比较明显的欠缺和不足。其中一个突出表现则是,针对这些年来的不少国际经贸热点论题,它们还不能予以比较积极的理论呼应.去明确阐述发挥一些相关的知识点,甚至连必要的关注和提示都显得相当不够。这里且举两例。

一个是本币汇率变动问题。国内教材通常都具体论述了本币贬值的经济效应.指明这种外汇倾销对于本国出口贸易的积极作用,阐述外汇倾销效应发挥作用所需具备的若干条件,强调这类效应的短期性和J曲线效应的表现等。这些知识点的系统阐述,无疑有助于人们比较完整地把握本币贬值给予进出口贸易的各种影响.也可以深化对于美国近年来推行“弱势美元政策”的理论认识。

但是,不能不看到的是,这些年来我国自身面对的却是另一个汇率难题.即人民币对美元不断升值。在这种情势之下,我国广大人士迫切需要树立的分析思路主要是:如何判定今后人民币汇率变动的走向?如何对待人民币对美元升值的国际压力?人民币对美元升值会带来哪些正面与负面的贸易效应?可是,国内教材一般都很少涉及这方面的具体阐述。这样一来,只接触过本币贬值会推动出口贸易理论阐述的人们,往往会对人民币对美元升值的贸易效应产生比较负面甚至相当消极的判断,从而多少陷入了认识误区。

诚然,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提高了我国出口商品的销售价格,从而给出口贸易带来了显著的负面影响,甚至会造成一定或相当的出口困难。可是,它同时在扩大贸易规模、调整贸易结构、改善贸易条件和变革贸易政策等方面都发挥着积极的功能。这些效应实际上都不同程度地有利于推动我国贸易发展方式的转换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可见,人民币对美元升值产生的贸易效应具有两重性,并不都是消极负面的。如果作进一步的分析,在现今我国亟待转换贸易发展方式的紧迫形势下,人民币适度升值给予我国外贸发展的积极效应,要比人们想象的大得多。所以,国际贸易学教材增补本币升值的贸易效应分析,实在有其必要性。

另一个是经济特区问题。我国的经济特区是1980年代初期涌现的一种新颖做法,意在为改革开放设置一个“窗口”和一块“试验田”。同时它又直接同对外经贸活动挂钩。照理说,这个主题应该得到国际贸易学教材的高度关切和充分阐发。但是,国内教材的绝大多数要么绝口不提或基本不涉及该主题,要么阐述该主题时不联系中国实际,要么联系中国实际时作了大致有误的具体阐述,几乎三者必占其一。毫无疑问,面对同我国对外经贸运作如此紧密相连的经济特区政策。有些教材采取一种视而不见的不涉及态度,未免显得不够尽心尽责。至于另一些对此有所阐发的教材。则因提供着明显不当的知识与看法,还多少起着误导读者的不良作用。

必须指出,我国的经济特区运作绝不能与符合国际规范的特殊经济区做法相提并论。首先,两者的内涵不同。前者是我国中央政府实行地区倾斜政策的一种形式,试图通过推行特殊优惠措施来带动该地区的外贸增长与经济发展,而后者只是在遵循WTO“统一性”原则下推动国际贸易的一类经济形式。其次,两者的实质不同。后者具有“非关境”的特质,外国商品进入该区域无须向海关缴纳关税和受到数量限制,而前者依然属于中国海关管辖。再者,两者的具体形式不同。后者包括保税仓库、出口加工区、自由贸易区、高新科技园区和自由港等多种形式,而前者则有别于上述具体形式、并被视为最具特殊性的经济区域。最后,两者的实际运作不同。后者的运作仅须遵循国际经贸规范和东道国的相关法令法规即可,而前者的不断发展还需向中央政府争取更多的特殊优惠政策,并以此进一步吸引更多的外国直接投资及扩大外贸额。正因为如此,在我国经济逐步纳入国际经济体系的过程中,我国的经济特区就面临一个需要转轨与变革的任务。这首先表现为,在加入WTO之后,我国必须依据相关人世承诺,去取消或改变经济特区原先实施的许多特殊经贸政策。

可以这样说,上述这些知识点在我国国内教材中间几乎很少能够得到完整或明确的阐述发挥。其实际结果是,在国内教材熏陶下毕业的我国高校相关专业人才,在面对我国经济特区问题时,大多数或者是懵然无知、穷于应对,或者是思路混乱、难以切中要害。后果之严重,教训之深刻,实在不容低估。

必须承认.当今国际经贸实践出现的有些新现象新问题,人们还来不及展开全面而透彻的研究,由此形成的理论见解也必然是相对不成熟或不系统的。这可能正是在我国相关阐述体系中难以见到这类理论阐述影踪的主要原因。但是,它并不能够成为它们可以回避经济实践之紧迫呼唤的一种理由。

这里的关键点在于,能不能直面当前国际经贸实践急需理论回答的紧迫呼声。对此采取无视或回避的做法,无疑是非常不妥当的选择。至于如何予以呼应的具体方式,则可见仁见智、各显神通。比方说,围绕当今经济实践急需理论思路的一些热点问题.首先总结概括一些学术界已经出现的具有一定说服力的理论见解,再采用一种有别于阐述一般知识点的特殊方式(如以介绍当前若干相关理论思路的名义)提供给读者们,目的在于引发他(她)们的关注、思索和适当参考,就可能是一种比较实在可行的处置手段。这样做,既表明这类理论思路尚不具备与教材所阐述的一般知识点可以相提并论的资格与水平,又多少能够启迪或深化人们的相关思考或具体剖析,从而实现了理论阐述与国际经贸实践的有机联系。

总之,基于上述的分析,笔者不能不得出这样一个看法:现在应该是认真改革我国国际贸易学阐述体系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