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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司法警察使用警械的注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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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司法警察鉴于执行公务和警察队伍管理的需要,依据相关法律配备了一定数量的警械,但如何规范司法警察警械的使用及对警械使用的风险进行控制却一直是困扰司法警察界的一个问题。本文通过笔者的实际工作,结合相关的研究资料探析了司法警察使用警械中的问题,旨在规范司法警察对警械的使用,降低警察使用警械的风险,在保证使用警械的安全和合法的基础上将警械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关键词:警械 警械使用原则 使用风险

警械是司法机关或检查机关为司法警察执行公务的需要和保障检查机关各项司法活动进行而依法配置的警用器械装备,依据的相关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同时国家还规定了警察依法使用警械的法定程序和使用警械的根本目的。

一、警械的使用原则

1.警械使用的法定原则

警械使用的法定原则是指司法警察必须依法配置警械,依法使用警械,掌握法定原则既能防止司法警察在使用警械使产生过激行为,又能控制司法警察使用警械的尺度,同时纠正司法警察偏离法定原则的使用警械的行为。因此法定原则是司法警察使用警械的根本标尺和根本依据。

警械使用的法定原则要求司法警察和警械使用警察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配备警械的类型和根据需要配备警械的数量,《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中对司法警察的警械装备的出去和装备类型都进行了严格要求,因此司法警察的上级部门检察机关应当依照警械使用的法定原则,从配备数量、装备类型和配备来源上把好源头关,确保司法警察警械配备的合法性[1]。

遵守警械使用的法定原则不仅要对警械硬件要求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同时要根据法定原则对警械使用把好软件关。检察机关应当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完善司法警察对警械的管理,必须对警械装备的种类、数量、型号、来源进行台账登记记录。警械的领用、出库、入库、借用等必须有相应的手续和严格的领用归还记录。如有特殊的用途和因工作需要,需要使用警械的情况,需相关部门和领导审批后方可准许使用。警械如果损坏或丢失必须立即向上级和警械管理部门如实汇报,并记录在案,和进行详细说明。

2.警械使用的责任制原则

警械的使用和管理必须实行责任制原则,警械的使用者、管理者、监督者都承担相应的责任,通过层层责任落实是警械的每一个环节都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通过权力义务和责任相结合的原则使警械的使用者、管理者、监督者都提高责任心。

警械管理者的责任。警械管理者对警械负有日常管理、登记、保养的责任。管理者对警械的数量、型号和性能应当熟练掌握,对警械承担保养责任,对警械的出入库承担责任,必须严格出入登记检查的制度,严格执行出入库警械完好性检查记录,并按规定做好交接手续,履行管理责任。

警械监督者的责任。警械监督者一般指司法警察的上级管理部门和直接领导,还包括对警械使用、配置具有审批、管理、监督权力的部门和个人。监督者应当遵循审批监督制、管理责任制和逐层监督责任。

警械使用者的责任。警械使用者的责任是司法警察使用警械的首要责任,使用者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警械使用者应爱护警械器具,充分了解警械的性能,按照警械的使用规程操作、使用警械器具,在法律法规的合理范围内充分发挥警械的作用,制止犯罪和执行司法任务,保障人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二、警械的使用范围

在什么情况下能够使用警械器具,什么情况下必须使用警械,何种情况下使用什么类型的警械,什么情况下使用警械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这些问题,尽管相关法律规范中规定了警械的使用范围,由于警情和实际情况千变万化,法律法规不可能面面俱到,不可能全面考虑实际情况,因此警械的使用范围和使用程度都存在许多主观因素,因此警械的使用范围是我们应当研究和应当重视的对象。

1.警械的适用情节

警械的使用情节通常指司法警察使用警械的法定事由。警械使用的法定事由是司法警察使用警械的目的,通常的法定的事由是司法警察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公民合法财产而使用警械阻止犯罪行为的发生。使用警械的最根本的目的是制止犯罪活动的发生和保证法律的公正、严肃,给犯罪分子以威慑和打击。警械的使用情节是司法警察使用警械的合法的、正当的、合理的范畴,如果司法警察因担心使用警械中存在的使用过当、不当或造成较严重的后果而不使用警械,或应当使用时而未及时使用警械,这都不符合警械使用原则,不符合保护人民财产和人身安全及司法公正性、严肃性的原则,因此只要违法犯罪行为发生且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及财产和社会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都符合警械的适用情节[2]。

2.警械的适用限度

司法警察使用警械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阻止犯罪行为的发生,减少因犯罪行为导致的人员伤亡和公民及公众财产损失。警械的使用时有限度的,关于警械适用的限度,相关法律对其中进行了十分详尽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中规定:“人民警察依法使用警械不得故意造成人身伤害,除特殊情况外,人民警察对实施犯罪的怀孕妇女、儿童以及处于群众聚集场所或存放危险物品场所的犯罪嫌疑人不得使用武器” [3]。同时,该条例也规定了人民警察在司法过程中使用警械应当是保护利益的大小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如果违法行为不使用警械就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应当立即使用规定武器,该条例对使用警械的不同的法定情形做了详尽的规定。

三、警械使用中应注意问题

1.从制度上完善警械使用规章制度

检察机关和警械使用部门应当完善警械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的警械使用规章制度、警械领用规章制度、警械定期检察与保养规章制度、警械领用和入库检察规章制度,通过严格的制度确立警械管理的流程,避免警械管理中出现的漏洞,发挥警械的实际作用,降低警械使用过程中的风险。2011年贵州出现了警察在下班后未按照警械入库的规章制度,未及时将警用枪支入库,导致枪支走火伤人的恶性事件值得我们深思与引以为鉴。

2.建立监督机制落实警械管理责任制

在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的同时还应当建立监督机制,保证相关规章制度能够有效实施,而不是形同虚设。同时要加强警械使用者如司法警察的法制教育,使司法警察在使用警械中做到有法可依,心中有数。针对使用警械中存在的风险因素,因提高法律意识,要求司法警察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合理使用警械,在法律、法规授权外的活动中不得使用警械,严谨使用警械从事非警务活动,严禁使用警械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和人身财产安全。防止在使用警械的过程中滥用司法权力,给公民和社会带来不良影响和不利后果。对违规使用警械的,甚至违规使用警械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批评、教育、处分,情节严重者还应当追求相应法律责任[4]。

3.严格实施警械管理,树立依法管理警械的观念

对警械的管理必须从严管理,对司法机关的警械必须做到账、物两清,警械的数量、型号、类型必须与台账一一对应,应建立不定期检查制度,切实落实警械管理的出入库等级制度,落实警械管理的责任制度,发现问题必须一追到底,追求责任人的相应责任,提高警械管理者的责任感。警械管理者和警械使用者应当树立起依法管理警械、依法使用警械的观念,各级警务人员应当定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并对条例中的相关条文进行深入研究、学习,对司法过程中遇到与条例不相符的实际情况应当及时请示汇报后再执行,各级警务人员应当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学习和领会条例中的法规,深刻体会条例的宗旨和原则,熟练掌握条例的相关内容,才能在实际工作中做到依法使用、管理警械,提高执法水平。

4.落实培训学习制度,提高警械管理使用水平

应当建立定期培训制度,提高《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认识和理解,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能力。各级检察机关及司法警察部门应当经常组织警械使用的业务培训,提高司法警察使用警械的水平。警械管理部门应当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的警械管理经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落实管理政策,并通过参观学习和实际演练提高应对发杂情况的处置能力。

四、总结

本文通过探讨司法警察使用警械的原则、使用警械的范围,评议了司法警察使用警械时应注意的问题,指出了规范警械管理、使用制度的途径,在警械的使用安全和合法的基础上发挥警械的作用,保障社会安全和谐稳定。

参考文献:

[1] 周广斌.警械使用相关制度[J].法制与经济,2011(3),78.

[2] 李建兰,司法警察使用警械的风险评估[J].金卡工程.经济与法,2010(8),380.

[3] 贾永平.司法警察使用警械中应当注意的问题研究[J].法制与社会,2009(11),57.

[4] 薛国骏.警械使用中的法律法规制度研究[J].河北法学,2008(11),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