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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GB/T 18437.1《燃气汽车改装技术条件》的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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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通过燃气汽车改装的安装监督检验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对gb/T 18437.1燃气汽车改装技术条件》标准中有关增加质量引发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燃气汽车改装 安装检验 整备质量5%

随着城市的空气污染指数被持续关注,PM2.5已经成为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使用天然气、电等一些清洁能源的汽车越来越受到追捧,减少汽车污染也越来越引起我们政府部门的重视。

在新疆首府乌鲁木齐市,2010年政府开始允许社会车辆改装为汽油/压缩天然气的双燃料汽车,作为监督检验机构的新疆特检院气瓶检验中心要依据相关法规标准,对安装的各个环节进行把关,面临的一大问题就是对气瓶的容积大小的控制。

总局在2009年3月的GB/T 18437.1《燃气汽车改装技术条件》的7.2中规定:整车质量增加不得超过原车整备质量的5%。增加质量包括充满气后的气瓶重量加上减压器、加气阀和气瓶支架等所有配件的重量。用一辆捷达轿车来举例说明:整备质量为1100kg,符合规定的增加质量最大为1100kg×5%=55 kg,减去支架、减压器等配件的重量约10 kg,剩余45 kg为气瓶充满气后的重量,所对应的气瓶容积约为55L。由于允许安装的气瓶容积太小,频繁的排队加气无疑是一件费时又麻烦的事。 而气瓶的容积越大,优势就越明显,车主自然更愿意安装大容积的气瓶。市场需求与标准规定之间的矛盾非常突出。

我中心在严格控制增加质量的之后,那些重量偏大的气瓶变得无人问津,而质量较轻的气瓶大受追捧,为了能装上大容积气瓶,对抗标准的办法可谓是五花八门:

其一,车主和改装厂在行车证上做文章,通过办假行车证或其他手段把整备质量改大,欺瞒检验人员,以满足客户装“大瓶”的需求,给我们的检验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其二,出租车每天平均要加气三次,为了减少麻烦、不影响运营收入,他们采取“双瓶”对策,就是先安装符合规定的小容积气瓶,等到检验合格后,再自行换成大容积气瓶使用,这样做既浪费了气瓶,又埋下了安全隐患,当然也是他们的无奈之举;

其三,由于增加质量的限制,使得许多制造厂家的气瓶一时间没有了市场,为了应对这一情况,恢复销量,有一些商竟然私自涂改合格证的重量,甚至直接把空白的合格证发给改装厂任其随意填写出厂数据,检验人员难以辨认暂且不说,编造的假气瓶信息带来的责任风险不可想象;

其四,气瓶厂家从制造环节研究对策,比较普遍的办法是减薄壁厚,将钢制内胆的壁厚从5.5mm减至5.0mm以下,再通过增加缠绕层的方式来弥补壁厚减薄所损失的强度,这种气瓶型式试验数值较低,对于此类气瓶的安全状况大家都心存疑虑。

以上这些由市场需求与标准规定之间矛盾引发的问题,成了气瓶安装监督检验工作中让人头疼的事情,检验人员不仅要对各类相关资料进行真假识别,还要定期对气瓶重量进行验证性抽检,安全检验工作成了一方防守、多方进攻的“足球运动”, 这种被动防御的气瓶检验,其中暗藏的危险却是不言而喻的。

基于以上情况,笔者认为解决的最好办法就是取消对增加质量的限制。理由如下:

一、一般轿车的气瓶都是安装在车后部的行李箱内,安装了气瓶之后虽然使得汽车的质心位置后移,制动距离和离心惯性力增大,但是,正常的拉运行李也会产生这样的结果,这在汽车设计的过程中都已经计算过,且国家标准对乘客行李重量并没有明确规定,气瓶也就视为一件长期行李存在于行李箱内;

二、目前汽车上安装的都是质量较轻的缠绕气瓶,缠绕瓶的重量与体积之比约为0.7-0.8之间,比起钢瓶1.2-1.3的比值来说小得多。同时,容积越大,占据的空间也就越大,剩余的行李空间自然越小,不会导致载重过量而影响车辆的安全性。

三、取消对增加质量的限制可以减少频繁加气带来的麻烦,也就能制止造假行为、使检验工作摆脱困境;同时制造企业也不会以牺牲安全作为代价去减轻气瓶重量,盲目追求销量;从长远来看,保证了气瓶的安全性,避免不必要的检验责任。

在笔者投稿前不久,还检查出了容积与重量差值超常规的气瓶,重量造假的现象还十分严重,局面近乎失控,迫切期待通过政策手段来亡羊补牢。

上述的一些看法属于笔者个人的观点,仅供同行们参考并希望与大家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