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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与概念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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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有了人类,也就开始了人类认识世界的历程。但人类对世界的认识并非一个绝对客观的过程,人类既不能脱离自己生存的环境,视域难免受到种种遮蔽,人类又有自己独特的思维,他们眼中的世界是一个构建的影像。而世界的本然状态是不可以被描述的,任何一种表达只能是对这种本然状态的切割和歪曲,老子所言“道可道,非恒道;名可名,非恒名”,正表达了这种旨趣。

但人类对世界的认识仍在继续。他们借助自己独特的思维发展了一套概念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建构了一个他们意识中的世界。这个体系是如此严密和庞大,以致遮蔽了人类的双眼,使他们越来越感觉到,他们描述的正是世界的本来面貌。本然与应然,存在和思维,这似乎是一个天然的悖论。人类处在这个悖论的漩涡,时间一久,渐渐迷失了方向。他们无暇思考这个问题,思维世界也具有了不言自明的合法性。

思维世界一旦独立,便迅速深入到人类生活,各种概念也逐渐成为人类的话语。概念,即公孙龙所说的“名”。为什么需要这种“名”呢?世界万物,形态各殊,如果任凭个人思维的泛滥,任凭每个人对万物做出自己的判断,势必造成语言上的混乱,人类的秩序更无从谈起。“名”的出现,给了我们“依类判物”的可能性。“名”的背后,体现着人类的智慧,体现着人类用思维为世界规划秩序的努力。“名”,不仅是对万物的一个称谓,更是对具有一定共相的事物的指认和确定。但“名”的含义还不限于此,它虽由万物而来,但一旦确定,就有了独立于任何事物的自在性和超越性,概念世界有了和现实世界分庭抗礼的可能性。

“名”的这一独特性质,归根结底,还是由它要承担的作用决定。万物总是处在一定时间和空间中,这种时空无时无刻不在变动,万物随之呈现不同的形态,惠施“历物十意”中“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今日适越而昔来”,“南方无穷而有穷”等诸多命题,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展开的。惠施的命题的确为我们展示了思维的另一重向度,但如果完全依照这种思维来认识万物,就必须对事物每时每地的状态做出准确描述,这在现实中是不可能的,即使能做到也劳而少功,不会有太大的现实意义。为了摆脱这种困境,我们需要寻找事物的稳定性,寻找能将事物确定为某一事物的本质性特征,这一特征在语言上的表现,即为公孙龙的“名”。也就是说,惠施是在时空的变化中寻找“名”,这种“名”附在万物之上,随时空的变化展现出不同的形态,对“物”具有极强的依赖性,是一种“有待”之名;与此相对,公孙龙跳出了具体的时空限制,寻找“元待”的自在之“名”。这种“名”虽也来自万物,但一旦从万物中剥离出来,就与承载它的万物脱离,成为该类事物本质特征的代名词。这类事物的形态可以千殊万别,甚至这类事物可以完全消失,但这都无碍于这种自在之“名”的存在。因此,公孙龙与惠施所论之“名”,是在两个层面展开的,标志着概念的两个向度,“合同异”与“离坚白”的分际也就由此而来。

公孙龙的“名”,除具有自在性外,还有一个典型特征,即圆满性。“名”一旦确立,就代表了某类事物基本属性,这种属性在“名”这里达到了一种极致和圆满的境界。这种境界无法被人类经验体认,就和人类思维无法描述世界的本然状态一样。它只存在于概念之中,存在于思维之中,一旦人类用具体语言将其表达出来,或一旦这种基本属性附着在具体事物之中,这种圆满性就已经被打破了。正是这种圆满性,使公孙龙的“名”具有了绝对性和权威性,也成为他确定物之所以为物的基本标准和依据。

“名”的自在性与圆满性是公孙龙对“名”的两个基本设定,也是公孙龙名学体系赖以存在和发生的基本前提。《公孙龙子》中,主客围绕“白”与“马”、“坚”与“白”、“指”与“物指”等多重概念展开数次交锋,公孙龙基本都是在这两个层次上展开论述,充分展现了自己对“名”的独特认识。“名”的自在性与圆满性,其实也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也只有如此,“名”才能在繁杂的时空变幻中把握万物的本质属性,而不为这种变化所累。

在《白马论》中,客人对公孙龙的“白马非马”持有疑问,双方的论辩即由此展开。客人力主白马是马,公孙龙力主白马不是马,其实双方各自的提议本非同一层次的问题。客人的判断来自于经验世界和日常感知,白马是马的一种,自然就是马,两者分属于一个概念的内涵与外延,这是合乎日常生活规范的。而公孙龙的“白马非马”论,主要是从概念层次上展开的辨析,并非经验世界所能涵盖。在公孙龙的话语中,“白马”是“白”与“马”两个概念的结合,“白马”受着这两个概念的双重限制。而且“白”与“马”作为两个自在的概念,一旦结合在一起,都失去了原来独立存在时的那种圆满性,两者互相约束、互相限制。“白马”中的“马”有了“白”的限定,其概念和内涵的界限已经发生了变化,当然不能再等于“马”这一单一概念。

在《坚白论》中,公孙龙对“名”的自觉表现得更加充分。在客人的眼里,石头兼具“坚”、“白”、“石”三种特性,仍是基于生活经验做出的判断。而公孙龙认为三者之中,只能同时感知两种,或“白”与“石”,或“坚”与“石”。公孙龙的这个论断,乍看起来好像很费解,其实仍是从概念的自在性来考虑的。客人做出的判断,有赖于人的经验认知,或视觉,或触觉。但单纯的触觉和视觉只能得到石头的某一方面的特征,无法得到关于它的完备认识。如果只运用视觉,可以看到石头的形状与颜色,而对石头“坚”的特性无法把握。因为公孙龙认为“坚”是一种“名”,不依赖于物而存在,其与物的结合也呈现出多种形态,这些都是仅仅通过视觉无法看到的。通过视觉来认知石头,“坚”实际是逃离了被认知的过程,即公孙龙所谓“自藏”。客人在描述石头兼具“坚”、“白”、“石”三种特性的时候,实际是下意识的将单纯的视觉或触觉与人类思维能力结合起来。

因此,无论《白马论》,还是《坚白论》,公孙龙都充分展示了“名”的自在性和圆满性。就本质来看,客人的发问代表着一般人的经验性思维,是简单的就事论事。公孙龙则本着对“名”的敏感和自觉,从思辨的层面展开讨论。双方争论的问题并非一个层次,客人也从未真正进入公孙龙的语境,其对公孙龙的指责和驳斥也就成了无的放矢,无法得其要领。后世对公孙龙的诟病,或“辟言”,或“诡辩”,也是没有真正了解公孙龙“名”学思想的真正内涵。诸如此类,不值一驳。

通过对公孙龙“名”学思想的探讨,我们可以发现人类认识发展过程中的悖论现象。“名”就其缘起来讲,是由于人们要以之把握万物的本质,帮助我们廓清对世界的模糊认识。就这一点来看,“名”的出现确实发挥了巨大作用。正是有了“名”,我们才可能对繁杂无序的自然做出自己的判断,万事万物有了各归其“位”的可能性,一个条理有序的世界仿佛正在形成中。但“名”从诞生那一天起,也意味着我们对自然万物本然状态的解构,对人类经验世界的重组。“名”的繁多,反而使我们无所适从。这种困惑,几千年前的老子早已为我们指出。为了认识万物,我们必须对其有所规定,这种规定很多时候都是勉为其难的,即“强为之容”。这一用“强”的过程带来了自然圆满秩序的消遁,更多带有人为的“伪”的痕迹。公孙龙在中国历史中的孤独和寂寞,固然是由于其思辨的高度超出常人,有“曲高和寡”的意味,另一方面恐怕也与他所论辩的“名”的自在性有关。“名”确实帮助我们认识了世界,但是如果执着于“名”,也会使原本丰满的生活变成棱角分明的碎片。也许人们有一天会发现,笼罩在“名”阴影下的世界变得那么陌生,那么遥不可及。很多时候,“朦胧美”未尝不是好事,“智者弗言”也未尝不是一种高尚的智慧。

人类认识的发展就是在这样的悖论中摸索前进。如何在知识和生命的互动中寻求一种完美,应该是我们可以深入思考的课题。

(作者:北京市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博士研究生,邮编100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