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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商用车坛政策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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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草案出台了,但规定只针对国家标准规定的家用乘用车,商用车并不在其范围之列。《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开始实行了,也未把商用车列入汽车召回的范围。商用车相关政策的出台似乎总要比乘用车晚上一步甚至几步。且不论这些商用车的“落后”,我们还是先来看看2007年哪些商用车政策可能出台,有希望的“画饼”总比遥遥无期的要好。

1.《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将实施

自从2005年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国家标准委的工作安排,正式启动了《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制定工作后,早就有消息说在2006年《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会出台,虽然未能如期而至,但记者从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了解到,该标准该走的程序已经走了,并已上交相关部门,相信在2007年这项标准很快就会出台。

据了解,标准以“最大设计总质量+发动机排量”作为车辆油耗限值标准的评价体系,按照车辆用途和燃料的不同,对汽油客车、汽油货车、柴油客车和柴油货车分别设定限值要求。

的确,《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出台没有什么悬念,与《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一样,出台的是为了从源头上控制能源消耗,引导商用车企业产品开发和技术进步。而且,重型商用车的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也有望尽快出台。

2.新《客车结构安全要求》可能公布

点击当今客车行业的关键词,“安全、环保、节能”成为理所当然的首选。由于营运型客车所载乘客数目多,一次伤亡率高,客车安全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问题,也是国家交通管理和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随着技术的提升和道路条件的变化,客车安全标准不断提高成为必然。《客车结构安全要求》自1997年12月1日开始实施,已不能满足现今需求。有权威消息来源称,新《客车结构安全要求》将在2007年实施。

据了解,新的《客车结构安全要求》中加入了《客车上部结构强度的规定》的相关要求,对客车翻滚时,顶盖的强度、刚度以及保证乘车人生存空间的车身结构等进行研究,要求采用强度高,抗变形且质量小的新材料,以提高整车的抗碰撞能力。之前,《客车上部结构强度的规定》在我国只是一项推荐标准,只有少数企业实现。

中国客车在制造技术水平要落后于国家先进水平,在客车安全性能上走的也比较慢,欧洲2001年的标准到我国参照制定并实施,已经是五、六年以后的事。看来要改变我国是世界上交通事故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的情况,政府和企业都还要做很多工作。

3.《营运货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有望颁布

1999年,交通部了新的《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并于2002年和2004年进行了两次修订,但此期间关于《营运货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的标准却一直没有出台。

近日,有消息称,《营运货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即将于2007年出台。此标准将用做交运管理部门评级依据,不符合道路等级的车辆将被限制上路行驶。标准内容包括货车新产品定级、强制性检验等。据参与标准制定的权威人士透露,货车将被分为三个类型,每一类各有初、中、高三个等级,达不到相应技术要求的车辆将不能上等级公路和高速公路。

有了国家标准,就是给了企业设立了“标杆”。积极参与标准认定,朝着标杆努力的过程,也使企业自身获得了商机与发展前景。想到桂林大宇在客车等级评定上“输入一步”的惨痛教训,货车生产企业不得不对即将到来的货车分级保持高度的警觉,积极准备,随时待命。

4.货车召回遥遥无期

M1类车辆2004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缺陷产品召回管理,M2和M3类汽车(9座以上客车)也于2006年8月1日起被纳入召回管理范围的规定,仅剩下载货车未列入召回范围,何时出台相关政策受到关注。

其实,货车召回在2006年偶有耳闻,相关部门也放出风声,要对载货车实施召回。2006年,国家质检总局针对给交通安全和交通设施带来重大威胁的“大吨小标”与未加装安全护栏的在用载货车辆展开调查,这可以看作是货车召回的前期准备工作,但真正实施仍有不少困难。在载货车普遍超载的情况下,用户与厂家的责任如何区分是个难题,而且相关环节也没有理顺,这些问题不是一朝一夕能解决的。这让人联想到“汽车三包”草案里,商用车并不其范围之列,不能不说这是对商用车用户权益的漠视。由此看来,要想在2007年对载货车实施召回,似乎是不太可能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