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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模式 完美方程式:人气=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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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的商业价值究竟几何?奥普拉用哈普娱乐,李连杰用“壹基金”,贝克汉姆夫妇用自创品牌DVB给出了各自的答案。他们不甘于仅仅充当娱乐工业流水线上生产出来的商品,而是反客为主,打造属于自己的商业体系,将人气资本转化为归属于自己的商业利益。他们既是各自商业体系的领导者,是品牌,同时也是“被开发”的产品,这与以名气为噱头开餐馆、办学校有着本质的区别。

尽管成名之路各不相同,但通过扫描这些明星的个人品牌的商业化模式,我们发现,从美国脱口秀女王奥普拉到中国的名主持李静,从功夫王李连杰到才女徐静蕾,从贝克汉姆夫妻档到文学青年韩寒,这些头顶明星光环的当事人以个人品牌为号召力,搭建公司化平台,将个人品牌与商业捆绑运作,并在商业化的过程中让自己的名气不断积累、提升,形成良性互动,最终构建以个人品牌为核心的商业价值链。奥普拉的哈普娱乐,李静的东方风行传媒,提拉的班克宝制作中心,徐静蕾的鲜花盛开网络科技,甚至李连杰的慈善组织“壹基金”,无一不是。

在搭建完最初的商业平台后,明星们并非一劳永逸。他们以受众的需求为出发点,实现业务多元化,规避单一产品结构导致的低抗风险能力与增长天花板。身为“名嘴”的奥普拉以自己的脱口秀节目为平台,在培养了一队脱口秀明星之余,也弥补了核心节目收视率下滑的不足。奥尔森姐妹则随着年龄的增长,一面拓宽授权产品类型,一面调整重点,将个人品牌对受众消费行为的引导作用发挥到极致。

为了进一步深挖个人品牌的商业价值,除了非盈利性的“壹基金”,一众明星均不断探求新的盈利点,不断创新跃进。李静以电视节目制作之名,行电子商务之实,独创性地构建了两者互哺的电视购物另类模式,打开了电视节目制作商盈利模式创新的无限想象空间。而韩寒则从最初单纯的作家变身为集赛车手、网店店主、形象代言和杂志出品人于一身。

不过,万变不离其宗。提升名气的最终目的在于实现商业利益,而明星的个人品牌也在商业运作的过程中得以延续和提升。在明星的个人商业模式中,名气既是起点,也是贯穿始终的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