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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部队分忧,为职工解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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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如今当兵的人,大多服役二年退伍,超期服役三年五年也都要脱下军装离开部队,哪怕是军官到了一定年限,一样转业到地方工作。然而,在部队就有这样一群人,不穿军装却在部队工作了一辈子,老了退下来,由于政策的因素,退休后需要回地方安度晚年,他们就是那些默默为国防建设奉献一生的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福建省军区后勤部人事劳动办公室正是担负驻闽部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移交安置的使者。

驻闽部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简称军退职工,下同)移交安置工作是在全国军退职工移交安置工作统一安排下开展的。全国移交安置工作自1982年开始,到现在近30年时间,这项工作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1982年到1987年,这五年全国接收了近3万人,因当时移交的人数不多,各地克服困难,不讲条件接了下来。随着时间的推移,军队职工工作的不断拓展,移交人数越来越多,加之当时移交范围不够清晰,不少问题需要从政策上加以明确,不少困难需要从安置条件上加以解决,1987年后暂停了移交安置工作。直到1992年23号文件下发前,实际上接收安置是“关大闸,开小口”,算是第二个阶段。从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总后勤部联合下发民安发〔1992〕23号文件后,政策上明确了移交安置的范围、生活待遇、医疗保障及安置办法,移交安置工作进入了有计划、成批次的第三阶段。第四阶段从民政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总后勤部联合下发民发〔2005〕135号文件开始,移交安置工作进入了由分批次安置将逐步改为实行按年度交接安置的新阶段。

在四个阶段移交安置过程中,驻闽部队军退职工移交安置工作,第一到二阶段共移交安置289人;第三阶段的1993年8月、1995年6月和2002年3月,国家民政部、总后勤部相继下达给福建省一至三批军退职工移交安置计划共616人;2005年10月下达给福建省第四批军退职工移交安置计划共506人。截至2007年,均完成了移交安置任务,完成率达97.8%。

军退职工移交安置工作开展是否顺利,不仅关系每个退休退职的军队无军籍职工,还直接影响部队的战备管理和安全稳定,这些年来都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关注。驻闽部队军退职工几个阶段移交安置工作同样是在驻闽部队及地方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顺利开展,尤其在福建省军区后勤部首长和福建省民政厅领导的亲自指导下,在军地双方工作人员的精心筹划下,在地方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在驻闽部队各兄弟单位有力配合下,人事劳动办公室具体承办的张军荣同志,本着替职工办好事、办实事为出发,以求真务实的态度,积极推进移交安置工作,使工作进展走在了全区前列,多次受到上级的表扬和赞誉。

地方政府不遗余力的支持,使移交安置工作稳步推进。福建省民政厅安置办在各地市移交安置进展及其艰难的情况下,他们主动开展工作,加班加点为军退职工审档,先后多次就军退职工移交安置问题,与部队联合下发文件,提出明确要求,指导各地市落实移交安置政策,在移交安置进入低谷,来回徘徊的情况下,他们积极为省委、省政府出谋献策,使移交安置工作不断向前推进。特别是《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关于下达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退休金补助经费的通知》[闽财(社)指〔2006〕31号]文件的出台,凝聚了民政厅安置办全体人员的智慧和汗水,彻底解决了移交安置经费不足的瓶颈问题,使长期困扰移交安置工作经费差额问题有了政策上的支撑,为驻闽部队移交安置工作进入快车道奠定了基础。

人事劳动的工作性质决定我们长期跟部队职工打交道,每一项工作和每一件细微的事,都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移交安置工作中,我们不仅要考虑到减少军队用工单位负担,更要稳定军退职工的情绪,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切切实实做好移交前档案的整理核准,以及落实好他们移交后生活保障,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让他们安度晚年。

为确保每位军退职工移交与否都有一份工资待遇和医疗保障,我们与福建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多次协调,省社保局取消了对我区职工参加省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在政策上的限制,将处于关闭状态的参保大门打开,同意由我部牵头,把全区尚未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职工,全部纳入省社保局参保范围。在我们不懈努力下,各单位积极响应,并从有限的经费中挤出一部分,为大部分军退职工办理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据统计,驻闽部队军退职工58%已办理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其中省军区军退职工87%已办理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2005年在军地双方共同努力下,全部军退职工均参加了当地的医疗保险,医疗费纳入社会统筹范围,与地方职工享受同等的医疗待遇,这样做,既解决了军退职工移交安置地方经费不足的问题,加速了移交安置工作的进程;又解决了未纳入移交地方安置军退职工退休费的问题,使每位军退职工退休待遇都有着落。

随着民政部优抚安置局、财政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总后勤部司令部联合发的《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移交政府安置交接工作办法》(即司人〔2010〕48号文件)的出台,第五批军退职工移交安置工作已全面启动,福建省军区人事劳动办公室全力以赴,总结吸取前四批驻闽部队军退职工移交安置工作成败的经验教训,主动靠上去开展工作,对文件内容进行逐条逐句把握理解,尤其是对48号文件第七、八条关于军退职工档案中的缺件少件及怎样补充完善部分,进行了反复学习研究,基本达到了吃透、弄懂并运用其精神指导驻闽部队军退职工档案补充完善具体实际工作。第五批军退职工共审定合格507人,其中厦门市86人,其他地区421人(就地安置416人,易地安置5人)。目前正在按计划和程序组织移交,计划2012年年内完成,我们深信,在军地双方领导的有力指导和各级的大力支持下,一定会园满完成第五批军退职工的移交安置任务。

(作者单位:福建省军区后勤部人事劳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