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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廷诏与《理学宗传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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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廷诏字虞卿,河南永城人,道光元年科试入学,嗣由廪贡报捐教职,历任考城、孟津两县学官,后以忧归。《清史列传》记载:“廷诏为诸生时读朱子书,恍然曰:‘吾所学乃记诵词章之末……覃精经史及儒先性理,于阳儒阴释之书不肯假借。以孙奇逢《理学宗传》正宗列十一子,登陆王于周程张朱之后,谓道统之传不宜轻议于五子外,乃退诸儒于列传,屏陆王及其门人于附录,著《理学宗传辨正》十六卷。倭仁见其书序之曰:‘夏峰调停两可归于一家,而特病其混,然而无以别也。夫学必合于天理之正,即乎人心之安,乃可以信今而传后。廷诏此书统绪分明、厘然不紊,可谓趋向端而取舍审矣。’其推重如此。他著有《五经默记》,乱后佚不传。”(《清史列传》卷六十七)从中可以知悉,刘廷诏官职不高,且不重视入仕为官,以研习性理之学为主要人生志向,尤其对于陆王之阳儒阴释之学坚决不予宽容,表明了鲜明的程朱学偏好。因此刘廷诏对孙奇逢作《理学宗传》列正宗时将陆王置于周程张朱之后的做法十分不满,从而作《理学宗传辨正》十六卷,特别将诸儒放于列传,而将陆王及其门人放于附录,以示正统之学。此书是综合了晚清理学家程朱陆王之辨的学术观点的著作,具有较大的学术影响。现在可见的《理学宗传辨正》十六卷是清同治十一年六安求我斋刊行的单行本,由倭仁、吴廷栋校订,不仅包涵了刘廷诏的理学思想,亦反映了倭仁、吴廷栋的理学学术观点。他们对刘廷诏的学术观点作了较充分的阐释,在单行本中两人的“按语”处处可见,这不仅成为此书的特色,而且使此书成为反映晚清时期理学学术思想总体发展水平的代表作之一。

《理学宗传辨正》据《理学宗传》而作,而孙奇逢及其《理学宗传》在理学史中亦居重要位置。孙奇逢处于明清两朝交替之际,其《理学宗传》历时三十年编纂而成,论述了宋明时期有较大影响的理学派别。但此书简略,只是理学家传记的汇编,并未对理学发展过程作出清晰说明。此书共分二十六卷,列一百六十一人,其中列十一人为大宗,依次是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邵雍、朱熹、陆九渊、薛碹、王守仁、罗洪先、顾宪成。孙奇逢并没有说明为什么要选此十一人为大宗,可他将程朱、陆王并列于大宗的做法,得到了当时理学家们的广泛赞同,认为这一做法既标明了学统,又避免了朱陆异同、互相水火的无谓纷争。但是刘廷诏对此并不认可。他认为:

“呜呼,学术同异之辨难矣哉!顷读钟元孙先生《理学宗传》一书,见其自宋儒濂溪以下平列十一子为正宗,而自汉唐以迄宋元明诸儒,载其本传及其语录为诸儒考,合之补遗,共二十六卷,详哉其言之矣。顾理无二致,学只一途,理学之所宗所传而不取极于一正,恐其以异学乱正学,而宗失其宗,传失其传,裂道术而二之也。是安可以弗辨乎?兹于历代诸儒以正传、列传分之,于其学术之异于诸儒者,以附录别之,大抵一仍宗传之旧,而稍有所增损焉。正传则只载濂洛关闽诸子,以上接邹鲁之传,列传则本历代名儒传补人数人,附录则只陆氏王氏及其门人等十余人而止。总若干卷,名曰《理学宗传辨正》,只以自抒一时鄙见,非敢与前辈相柢牾也。呜呼!学术同异之辨难矣哉!”(刘廷诏《理学宗传辨正-原叙》)

前后两个“学术同异之辨难矣哉”的感叹,表明了刘廷诏进行学术异同之辨的决心。在他看来,理无二致,学只一途,所以必须纠正《理学宗传》之误,确立正宗,以防异学乱正学,而致使道术一分为二。刘廷诏指出正宗传者只有濂洛关闽诸子,陆氏王门只能归入附录。因此,他的《理学宗传辨正》从卷一到卷五是对濂洛关闽诸子的论述。卷一为周子,收录了《太极图叙》、《朱子太极图解》等文;卷二为程子,收录了《定性书》、《论道体》等文;卷三为二程子,收录了《近思录》、《论学》等文;卷四为张子,收录了《正蒙》、《易说及礼乐诸说》等文;卷五为朱子,收录了《答陆子静书》、《观心书》等文。而卷六为汉儒传;卷七为晋、梁、隋、唐儒传;卷八至卷十二为宋儒传;卷十三为元儒传;卷十四至卷十五为明儒传;卷十六为宋明时期的心学家,此卷中还加入了罗泽南的《姚江学辨》。

《理学宗传辨正》大篇幅地收录先贤的文章,只在遇到某个有争议的问题时,刘廷诏或吴廷栋、倭仁才往往通过“按语”的形式表达自己的学术观点。他们或在文中用一段话表明态度,或者于页边留一二行小字阐述理由,而其对于儒释之辨的分析在《理学宗传辨正·前论》及《后论》中比较突出而且相对集中,从中可探究《理学宗传辨正》的学术思想特色。

吴廷栋在文中指出,自从佛法进入中国,其教义就大行于天下,使许多贤智之士陷于其中,当其改头换面之后,众多的阳儒阴释者更是依附于孔孟之传,以为藏身之所,而其离合出入之际,目的是要愚弄一世的耳目,使人在不知不觉中信服释氏的学说。吴廷栋以朱子早年误入释氏为例,说明朱熹“无意而至此”,所以朱熹学说未受到佛教较多的影响。朱子虽然主张吸收释氏的合理因素,但原则是必须站在儒家的立场上借鉴佛学,而对佛学必以异端辟之,明确与其的界限,使儒学思想保留其本身的实质。吴廷栋仍然秉承了朱熹的思想,以此为立场,依循程朱之言来辨儒释。

他说:“程子曰:‘圣学本天,释氏本心’。夫天者,理也,心者,载是理者也。学者全此理于心者也。理原于天,则性分之所固有也,学由于人,则职分之所当然也。尽其职分当然之功,以全其性分固有之理,斯为本天而不本心之学。”所以本天者必先知天,而知天就必须先即其物而穷其理,此即为本天之功。如果不格物穷理,只是旷其思得之官,自谓立其大,恐怕“只此心之昭昭灵灵而已。”(刘廷诏《理学宗传辨正前论》)所以判断儒者是误入释氏,还是阳儒阴释,推本于释氏,只有通过检验其所学所得,如果其所学所得为本天之学,则为大儒,如终为本心之学,就是阳儒而阴释者。

程朱之学为圣学,是“本天之学”,那么与之有明显区别的陆王之学必是“本心之学”,是阳儒阴释者。因为二者的主要学术观点之异在此。“程朱曰:性即理也。陆王曰:心即理也。此学术邪正异同之辨也。”总之,程朱陆王学术异同之辨之实,即落在一则以为性即理,一则以为心即理。以“性即理”之学,即本天之学,是圣人之学,而以“心即理”之学,是本心之学,自然是释氏之学。即使其“致良知”学说借用圣贤语言,实际上是阳儒阴释之学,实不足取。可见程朱之学与陆王之学的异同之辨就在于认性即理,还是认心为理,而且二者之邪正亦明,将理学视为圣学,视为正学,判定陆王之学为异学。所以“程朱之学,实属孔孟正脉,后学守之是也。子静以程子之言为伤我,以朱子之学为支离,于此别树一帜,师心自用”,“启其徒之猖狂妄恣诋訾先贤也”(刘廷诏《理学宗传辨正》卷十四)。而这正是《理学宗传辨正》的学术思想主旨,完全符合学术同异之辨的思路。

而且吴廷栋还总结了陆王学说的主要观点,并将其与孔孟《四书》、周程张朱的学术观点进行对比,指出其观点从未在儒家经典中出现,那么陆王之学究竟为儒学,还是为释学呢?如果以其为儒,他们的学说却只能取足于心;如果以其为释学,可他们的功业俱在,因此必须精察而明辨,以找出其真正的异同之处。吴廷栋虽然这样说,但实际上他的观点早已明确:程朱之学是圣学,是本天的,陆王之学是阳儒阴释者,只在此心。因此吴廷栋所谓“儒释之辨”的真实意图,辨的并不是儒学与释学之间的异同,而是通过分析陆王之学与释氏之学的相近相似程度,辨其与真正的儒学代表者理学之间的差异,显示阳儒阴释的危害性,从而确立理学为圣学的地位。

综上所述,《理学宗传辨正》的目的在于阐明道统,标明圣学,倡立正学,批判良知之学企图篡儒宗之正,并通过儒释之辨指陆王之学为释氏之学,从而提出要坚守圣贤循序渐进之法以斥顿悟之说,力主辨明二者的邪正异同。

说明:此文为陕西省教育厅资助项目“晚清关中理学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0Jk189)。

(作者:陕西省西安市西安理工大学副教授,邮编71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