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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曾经信仰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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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进入媒体工作,已经有好几次,有不曾谋面的乡亲、同学甚至老师,与我联系,诉说他们的遭遇:基层选举,强拆,还有土地纠纷。每次找到我之前,他们大多已穷尽了自己几乎所有可以想到的办法,往往没有什么结果,只好死马当活马医,希望可以有媒体介入,最不济也先在网上传播一下,抓住最后一株稻草。

故乡“沦陷”,这已不是个别人的感受。越来越多的人,被地方高歌猛进的发展甩下了战车,哭不出声,喊不出痛,也难以寻求丝毫的权利救济。可是,媒体真的有能力给所有悲观的人们以期待吗?“让无力者有力,让悲观者前行”,一句话,一篇抒情的南周新年致辞,曾经激励了不少人。但现在,还有一些无力者的悲观情绪,真的会得到安慰吗?

上个月回学校,在法学院的楼道里,遇到引我进入法学学科的老师,一位安于书斋与清贫的学者。站在楼道里,他给我讲述自己老家的遭遇。楼道里的光线很暗,有些反光,老师的面容显得很憔悴,远没了当年在课堂上给我们大段诵读陈寅恪名篇的神采飞扬,“先生之著述,或有时而不彰。先生之学说,或有时而可商。惟此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历千万祀,与天壤而同久,共三光而永光”。

老师的弟弟,在老家种地,因为是城郊,土地变得值钱了,老师弟弟的耕地被村里强行收回。两亩多地的一个小纠纷,居然真的就求告无门。学了十多年法律、在大学又教了十多年法律的哥哥,所能想到的维权途径,当然首先是诉讼,但这样的案子,在司法实务中却连立案都是奢谈。我看了老师操刀的情况反映材料,援引了不少法律的明文规定,字里行间,满是辛酸。老师说:“知道你在媒体工作,看是否能通过这一途径解决问题,或许还有一线希望……”

我不知该如何回答,因为我知道,类似的事件在媒体人看来,太小,甚至毫无新闻价值,很难寄望于媒体介入。而本地的报纸,对这些话题,是连碰都没法碰的。更何况,即便侥幸报道出来,与事情的真正解决,还有天上地下的差距。在微博上,至今还每天能看到,写奔丧日志的复旦博士“古寨村孟建伟”,依然在苦等结果;朔州强拆命案死者的儿子“吴瑞曹”,还希望能转发出奇迹。怎么办?怎么跟老师说?我踌躇了很久。

咬了咬牙,我告诉老师,我们同一届的某同学,也是老师的学生,其父是该市的实权派官员,或许一个电话,事情就可以解决了。我帮老师联络上那位同学,给老师留下联系方式,便匆匆告别。希望一个电话就能解决问题,尽管,这有违老师对我近十年的法学教诲。我知道,每一次这样的现实逆袭,都是在胁迫我们向曾经信仰法律告别。或许,曾经信仰,已然很难得。

【原载2012年5月20日 《南方都市报》】

题图∕ 投诉无门∕海 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