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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交通运输部发出的《关于促进手机软件召车等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有序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正式与大家见面了。令人惊喜的是,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最终稿听取各方意见,择善而从,做出了促进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有序发展的明智选择。原来对租车市场上的互联网竞争力被美国甩开的担心一扫而光。此事让互联网业大大增强了对政府的信心。
我以前一直在跟人们讲,中国政府有一个与各国政府都不一样的优点。有的国家,政府缺乏对经济的敏感性,政策明明错了也不改,一条道走到黑,直到掉沟里为止。而中国的政府不然,把一条道细分为许多石头,摸着石头过河,每块石头都是一个纠错点,反复试错,知错就改,最后往往顺利过河。
《通知》的修改就是一个例子。《通知》征求意见稿与最终稿相比,政策改动核心要点在于,原来是:“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应当最终实现统一平台、统一终端、统一调度和统一管理。乘客通过人工电话召车、手机召车、网络约车等各种方式提出的召车需求信息,应当通过统一的城市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平台运转,并推送至统一车载服务终端播报,但应同时播报召车需求信息的来源渠道;驾驶员通过统一车载终端应答成功后,可通过手机召车软件或统一车载终端与乘客进行联系。”最终稿改为:“手机软件召车需求信息可在城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平台运转后推送至驾驶员手机终端播报,但平台运转不得影响手机召车软件正当功能和良性竞争。”
对征求意见稿中的原议,在一次发改委的会上,北京大学一位教授辛辣讽刺为:把两个小汽车拴在马车上了。如果是这样,在这个领域,市场经济也别搞了。直接由政府指定谁赚钱就完了。但这样一来,本来可以同美国并立双雄的中国互联网企业,在这个领域就彻底熊瞎瞎了。而《通知》在广泛听取意见的过程中,做了方向性的修正,实在明智至极。
任何一项创新业务在初始阶段都会有不确定性,不完善之处在所难免。当前移动互联网正处于创新密集期和关键发展期,随着新技术、新商业模式的融合,各种类似的移动互联网对于传统产业的跨界创新会越来越多。这需要有关部门各方预留一定时期的观察期,以发展为主体,以包容的开放心态,处理好创新和监管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让移动互联网与传统产业更好的相互融合促进,这不仅有利于让新兴业态在健康的生态环境中发展,同时能更好地促进传统行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改善服务贡献于经济和社会发展。
其实政府纠错(更何况还只是在征求意见阶段),无损于他的权威,反而让人加强对他在“对”上的信心。中国企业经常得益于政府这种精明和灵活,有理讲得清,而不是有理讲不清,有利其发展;政府也没有丧失原则,而是让原则更符合实际,更符合治理规律。
今年是中国互联网20周年。在这20年里,互联网企业取得的成就,许多都来自规划之外,甚至是按旧法“捆绑不得法”取得的。举例来说,官方认为“互联网是电信增值业务”,就属于“捆绑不得法”。捆绑得法应该是“互联网是XX基础业务”,这就相当于把双脚捆住了,因为基础业务的外商投资比例不能超过50%,则所有互联网境外上市公司都会被扼杀在摇篮之中。正由于政府没有采取先规范后发展的办法,而且不断调整规范(例如VIE变通),中国互联网企业才有今天超越欧洲和日本的佳绩,反过来也给政府的经济成绩加上了重重一笔。
我担心的是,政府过去不太重视的时候,互联网企业大发展;但政府现在重视起来之后,互联网企业的日子会不会反而变得难受起来。因为规范一旦落后于发展,就会阻碍生产力,殃及企业。交通部的做法体现了现代治理的精神,让人们对政府抱有的希望进一步增强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