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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转出或转进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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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保”这项保民生的工程,我们来看看读者都有些什么样的问题?

社保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转出转进吗?

问:社保现在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转出或转进吗?在资料齐全的前提下,地方社保局有权利不接受从外地转进来的社保吗?

答:根据2009年12月颁布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规定,养老保险是可以跨省转移的。符合转入条件的,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应当接受转入。《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根据该《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的程序是: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做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断了的社保是否可以续交?

问:我于去年在一家公司参加社保,后因为离职交了一个月就断了,之后新工作单位都不为我缴纳社保,直到现在可以提供社保了,我想再去补交当时断了的社保,不知道要多少钱?具体怎么办理?

答: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

因此,你的养老保险选择补交或者不补交均可,只要交足最低15年即可。但医疗保险只有三个月缓冲期,定期交纳相关待遇不会受影响,否则就需要重新累计交纳年限,且不享受医疗报销。

如果您在劳动关系中遇到难解的法律问题请联系我,届时我会集中回答大家提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