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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历史街区类景区发展现状及策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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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就我国历史街区景区进行集中概括,分析现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健全法律体制及管理体制、多层次格局开发、“链接式”保护与“生长型”发展等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探索适合我国历史街区类景区的发展方向。

Abstract: China's historic district scenic spot was summarized,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problems were analyzed. Proposed to practicable measures such as perfecting legal system and management system, multi-level pattern of development, "link" protection and

"growth" development etc., and explored the development direction of adapting to China's historic district scenic spot.

关键词: 历史街区类景区;发展现状;策略研究;发展方向

Key words: historic district scenic spot;development status;strategy;development direction

中图分类号:TU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11-03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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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刘凤娇(1984-),女,山东潍坊人,助教,本科,研究方向为旅游管理。

0 引言

历史街区类景区是城市文化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一个城市深厚的文化底蕴。目前,我国很多历史街区被开发成景区,从而历史街区类景区得到广泛的开发和发展,形成一定的规模和影响力。但是,我国历史街区类景区的发展现状不容乐观,存在很多问题亟待解决。本文对我国历史街区类景区进行集中概括,分析现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探索适合我国历史街区类景区的发展方向。

1 历史街区类景区概述

1.1 历史街区类景区概念 在我国,历史街区的概念首次出现在1986年《国务院批转建设部、文化部关于申请公布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单报告的通知》中,提出“作为历史文化名城,不仅要看城市的历史,及其保存的文物古迹,还要看其现状格局和风貌是否保留着历史特色,并具有一定的代表城市传统风貌的街区”。[1]而历史街区类景区是指对文物古迹比较集中,或能较完整地体现出某一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民族、地方特色,具有非常丰富的历史文化类旅游资源的历史街区进行开发,使其具有景区的性质,属于资源保护性景区。

1.2 历史街区类景区构成元素 历史街区类景区不同于一般的观光型景区,它主要有四大元素构成,包括:历史文化、建筑和街区景观、交通和相应的步行系统、管理和营销。历史文化主要是指历史街区的历史文化作用及影响、特点,相关历史名人和传说故事以及老街在历史上的政治、经济作用,相关重要历史事件等,它是历史街区类景区的精神文化载体。建筑和街区景观指历史街区类景区具有独特的建筑风格和街区景观,它是历史街区类景区的物质载体。交通和相应的步行系统是历史街区类景区的空间载体,它既方便游客游览又能起到疏散游客的作用。管理和营销是历史街区类景区必备的运营机构,主要负责历史街区类景区的保护、建设、产品宣传及销售。

2 历史街区类景区的发展现状

2.1 获得初步发展 历史街区类景区得到广泛的开发和发展。近年来,随着旅游资源研究和旅游市场开发的深入,历史文化名城及古镇旅游渐成气候。同时,有关这方面的理论研究和法律支持也有效地促进了历史街区类景区的开发和发展。同济大学建筑城规学院教授阮仪三作了题为《迈向永续发展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主题报告,从中国城市遗产保护的形势、保护中存在的误区、编制保护规划的重点等方面进行了阐述。2002年国务院修订颁布《文物保护法》、2003年建设部颁布《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等立法举措,更进一步确立了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法定地位。历史街区类景区在全国各地,得到广泛的开发和发展,如丽江,第一批接受国家资助的历史街区;黄山市屯溪老街,在清华大学朱自煊教授的具体指导下进行规划和整治,1995年被定为建设部试点保护的历史街区;济南的芙蓉街经过整修,近几年来已成功对游人开放,又体现出济南“家家泉水,户户垂柳”的泉城古韵。

2.2 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历史街区类景区法律建设滞后。国家对历史街区类景区的开发、保护、利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跟不上历史街区类景区发展的步伐,导致历史街区类景区在发展中缺乏规范,责任不清,严重影响历史街区类景区发展速度及开发利用的质量。

历史街区类景区发展模式化严重。自北京琉璃厂拆除原有传统建筑建新的仿古建筑开始,陆续出现了沛县的“汉街”,开封的“宋街”,使得许多历史街区沦为仿古一条街,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旅游开发都误入歧途。实际上,任何一个古街区类景区由于文化环境、资源存赋、肌理结构、功能特征、开发条件、客群消费认知、城市建设导向等多方面的不同,都不具备现成的、可从其它地区直接移植的规划模版和开发模式。许多历史街区类景区在开发中模式化,使优秀的历史文化街区渐渐失去光彩,许多传统街区的空间个性越来越模糊,城市历史文脉难以延续。

历史街区类景区利用与保护的不协调性。很多历史街区类景区存在没有把保护和利用两者等同对待,保护规划往往在“保”的方面做得兢兢业业,但在“用”的方面却往往过于原则、笼统,与社会经济发展结合不够紧密、方法不多,致使保护与利用的政策、运作方法相互脱节,许多历史街区类景区无法为合理利用找到合适的出路。另外,历史街区类景区的旅游业开发正面临着商业化、现代化、时尚化、公园化、人造化的冲击,形成了后人工景观与古街原生态景观之间巨大的差异,成为保持历史街区类景区风貌的核心矛盾,从而使历史街区类景区在开发和保护中呈现不协调性。

3 历史街区类景区发展策略

3.1 健全法律体制及管理体制 完善立法建设,进行管理体制改革。尽快完善立法建设,各地应根据自身资源的特点,制定符合本地发展的法规规划,由相关规划部门、文物保管部门统筹落实,保证立法建设的科学、可行,法律落实的有效、到位。同时,历史街区类景区的管理机构要尽可能的小,尽量利用现有的管理机管理景区,防止造成机构臃肿[2]。政府应当对历史街区类景区发展方向和规划制定标准,防止出现危害景区的事件发生。

3.2 多层次格局开发 突出精神层面的开发。在旅游开发中,我们审视其包容兼顾的精神格局,将不拘泥于静态的时间和空间段,即打造成是历史文化的“活本”,而非“标本”。因此,必须充分挖掘和提炼其中的文化内涵,通过文化的差异性来吸引和满足旅游者求知、求特、求新、求奇的消费心理,才能保障景区拥有最大的市场吸引力――活着的历史、永远的城市[3]。

保证生活功能区的合理开发。现今人们在游览过程中,除了对历史街区的建筑遗产的兴趣外,更愿意看到街区中保存的原住居民的人文文化。如云南的丽江古城只保留原有历史文化景观的物质形态,而不再保留其居住方式,这种开发模式使当地人的人文环境、民俗民风不再存在。所以,生活功能区的合理开发至关重要,生活功能区在开发中要体现“生活真实性”。

3.3 “链接式”保护与“生长型”发展 针对目前我国历史街区类景区保护与利用的不协调性,提出“链接式”保护与“生长型”发展的策略。所谓“链接式”保护是指不能孤立地去考虑历史街区的某一个要素而忽视其周围存在的空间环境,应当充分考虑每个街巷的有机联系、每个建筑在环境中的融合等。 “生长型”发展应在保持原有的居民生活习惯的同时,充分挖掘其内部蕴含的文化社会等发展潜力,融会到当今现代化的发展中去[4]。在对历史街区的发展中,在着眼于近期发展建设的同时,对远期目标仅提供一些具有弹性的控制指标,并在规划方案实施过程中不断加以修正与补充,以实现生长型发展。

参考文献:

[1]风潇潇.历史街区保护规划初步研究[J].旅游研究与规划,2006,11(20),17-20.

[2]姜艳华.城市历史文化保护运动的实质[J].经济研究导刊,2008(9).

[3]Ashworth GJ, Tunbridge J E. The tourist2historic city [M]. London:Belhaven Press,1990:35.

[4]赵亮,娄淑娟等.历史街区的链接式保护及生长型发展[J].城市问题,20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