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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侄之间的上市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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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一天的上午7点,厦门博达公司总部的所有员工已经全部到岗,大家都穿着笔挺的西装,董事长胡浩坐在会议桌的中间位置,两边坐满了公司高层。对于胡浩来说,今天是一个紧张而兴奋的日子。经证监会批准,从今天开始公司将在全国五个城市进行上市路演,这意味着公司的一只脚已经迈进了资本市场的大门,他苦苦奋斗十几年终于快修成正果了!

但凭借他在商场多年的经验,胡浩知道,越是这样的关键时刻越要谨慎,不能出现任何纰漏,尤其不能出现任何对公司不利的消息,否则轻者影响公司上市时的股价,严重的甚至会让公司上市成为泡影。所以,在正式路演之前,胡浩要对各部门的工作再进行一次检查。

各个部门的准备工作都非常完美,公司高层大部分跟随胡浩十年左右,大家也都非常兴奋,因为一旦公司上市,他们当中就会出现几十个亿万富翁,几百个千万富翁。

8点30分,就在胡浩觉得没任何问题了,准备散会的时候,总裁办公室王主任慌慌张张闯了进来,手里还拿着一张报纸。王凑到胡浩耳边说:出大事了,随后把一张报纸递到胡浩手里。胡浩一看报纸标题非常醒目——《博达公司董事长鲸吞其叔叔数亿资产,造假偷漏十几亿税款》,其爆料人不是别人,正是胡浩的亲叔叔、香港胡氏国际企业公司董事长胡林。看到这篇报道,胡浩不禁倒吸一口冷气,他意识到公司上市还是遇到了非同寻常的危机。眼前又浮现出2008年公司准备在香港上市的时候,就是因为这位亲叔叔向媒体爆料,让公司上市梦断香港。难道在香港的噩梦又要重演吗?

其实,事情比胡浩预料的还要严重……

两次上市皆冤家!

在随后几天里,叔叔胡林不仅向媒体爆料,而且向证监会实名举报,举报内容就是博达公司股权结构存在争议,且涉嫌偷税。

几天后,证监会将厦门博达公司的上市做了无限期延后处理……

胡林是胡浩的三叔,亲叔侄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会有这么大的仇恨?胡林又掌握了什么证据,能轻而易举地阻断亲侄子的两次上市之路呢?

时间回到2008年,就在胡浩完成了在香港上市的所有前期准备工作的时候,胡林突然到香港证监会实名举报,称自己拥有厦门博达公司80%的股权,自己才是博达公司真正的出资人和董事长。而胡浩手中的股权是通过诈骗等手段,从自己手中骗取的!

胡林还向香港证监会提供了一份出资凭证。这是一份香港胡氏国际企业公司向厦门博达公司汇款的凭证,凭证上用途一栏写的是“出资款”,金额是80万元港币。胡林同时出示的证据还有厦门博达公司在厦门工商局的工商登记材料,这是公司1999年成立时的档案材料,从这些资料可以看出,当时胡林的确占有80%的股份,而且担任公司的董事长。

当看到香港证监会转过来的这两份材料时,胡浩愤怒不已,大喊“这是敲诈,是抢劫!”他想不到自己的亲叔叔,作为一个长辈,居然会昧着良心说谎!

80万元出资款导火索

胡浩说,他是土生土长的厦门人,30岁时辞去了公务员职务,开始从事服装销售。1999年,他东拼西凑了100万元人民币后,决定开办属于自己的服装厂。这时候有人向他提建议,如果把企业注册成中外合资企业,不但可以提高企业的品味,还可以获得非常多的优惠政策,更重要的是可以少缴很多税。可是,怎么才能注册成合资企业呢?胡浩突然想起叔叔在香港经商而且是公司负责人。于是他请父亲带着80万元港币去香港找胡林,这个时候的胡林作为香港胡氏国际企业公司董事长,在当地已小有名气。

胡浩的父亲胡树是胡林的二哥,二人关系一直非常好,胡林毫不犹豫就答应了哥哥。3天后,胡树以香港胡氏国际企业公司的名义把钱打入了厦门博达公司的注册账户。

出资款到位后,厦门博达公司在1999年10月注册成立,香港胡氏国际企业公司占有80%的股份,厦门达达服装销售公司占20%股份——胡浩是厦门达达服装销售公司的实际控股人。为了让外人看来厦门博达公司更像一个合资公司,胡浩请叔叔胡林出任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而他只担任副董事长和副总经理。

令胡浩没有想到的是,公司发展非常顺利,到2005年,已经在全国各个省市都有了分公司。这时候胡浩开始为上市做准备。而上市辅导公司在考察之后觉得不可思议——公司的董事长虽然占有80%的股份,但居然不是实际出资人!这样的公司怎么上市呢?

胡浩赶紧去香港找到叔叔,希望签署协议,让叔叔把股权还给自己。可是,叔叔总是找各种借口推脱,律师告诉胡浩:从法律上来讲这个公司胡林已经占有了80%的股权,他迟迟不办理股权转让很有可能要赖账。

无奈,胡林请父亲和其他几个长辈出面和叔叔协商,叔叔终于同意转让股份,但是提出要一些“喝茶费”。考虑到叔叔也帮过自己,胡浩大方地决定给叔叔100万元作为喝茶费。就这样,叔叔才把股权转让给他。

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属实,胡浩拿出一份声明、一份股权转让协议和一份授权书。

声明上有这样的字样:1999年香港胡氏国际企业公司向厦门博达公司打入80万港币出资款,实际上胡氏国际企业公司并没有真正出款,其中所有资金全部来自厦门达达服装销售公司。

股权转让协议中的内容是:胡林作为香港胡氏国际企业公司的董事长自愿将厦门博达公司80%的股权转让给厦门达达服装销售公司。

第三份材料则是授权书,是胡林给董宾的授权,让其全权代办股权转让事宜,董宾不是别人,正是胡浩的小舅子。

在这三份文件上都有胡林的亲笔签名和香港胡氏国际企业公司的印章。既然胡林在这份文件上签署了名字,为什么还说自己占有厦门博达公司80%的股权呢?

药迷还是心迷?

看了胡浩拿出的这三份文件,胡林当场心脏病突发,被送到医院抢救。苏醒过来的胡林大骂胡浩忘恩负义。他说:1999年的时候二哥胡树带着侄子胡浩来到香港,请自己到厦门投资做生意。因为对胡浩说的服装项目胡林也很感兴趣,想帮帮二哥一家,于是,就以香港胡氏国际企业公司名义投资了80万元港币。投资以后,因为自己一直在香港没时间管理公司,所以一切事情都由胡浩来打理。可是好景不长,胡浩在外又注册了一家公司,其业务与厦门博达公司业务非常相近。胡林几次警告胡浩,但都无效,两人弄得非常不愉快。这时,胡浩父亲找到胡林,希望二人合解,同时提出把厦门博达公司股权转让给胡浩。因为胡浩父亲早年对胡林有恩,所以胡林心一软就同意了。

当时,双方约定胡浩除了还清80万元投资款以外,作为感谢再付给胡林100万元人民币喝茶费,如果将来公司上市再给5%的股份。

2005年8月,胡林从香港赶到厦门办理股权转让协议。到了宾馆后,胡浩提出,办理股权转让时间比较长,考虑到胡林的身体状况,来回奔波不方便,建议授权给小舅子董宾办理转让手续。胡林觉得有理也就同意了。但签署协议之前,董宾给胡林递上了一瓶矿泉水,他喝了以后感头晕,非常想睡觉。出于对晚辈的信任,胡林也没仔细看三份文件的内容,稀里糊涂就签了名字……

可是,股权转让以后,胡浩仅仅付给了胡林50万元人民币,剩余的50万元人民币和80万元港币迟迟不给,胡林没有办法,到法院。可是,法院开庭的时候,胡浩突然拿出了那三份文件,说他从来就没有出过资。气愤的胡林马上变更了诉讼请求,称胡浩用欺骗的手段骗取了自己在厦门博达公司80%的股份,要求撤销股权变更协议,恢复自己股东和董事长的身份。

但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从证据看,三份协议是胡林的真实意思表示,驳回了胡林的诉讼请求。胡林不服,又上诉到福建高级人民法院,但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

赢了战斗,陷入了战争

官司打了将近2年,胡浩终于胜诉了,确定了他在厦门博达公司的绝对控制权。理顺了公司的股权结构以后,胡浩集中全部精力准备到香港上市。

可是,他没想到输了官司的叔叔,开始到媒体爆料,同时向香港证监会和厦门举报,更可怕的是,叔叔还向税务部门举报胡浩十几年来偷逃了十几亿元税款!

这一招实在太厉害了,因为此时的胡浩面临着另外一个非常尴尬的境地:虽然官司打赢了,但这意味着博达公司本不是中外合资企业,而他偷逃了十几年的税款!

而上市辅导公司的说法是:对于这样一个不诚信的公司,没有什么投资者敢来投资。香港证监会也最终取消了博达公司的上市资格。

胡浩想不到,自己在香港和上海的两次上市之路,仅因为当初想获得一个外资身份就被彻底断送了!但这个责任该由谁来承担呢?

(本文出现的人名、地名、公司名全部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