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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魔还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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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李尔王》是莎翁的四大悲剧之一,作者从创作背景,剧本细节的透露和莎翁写作意图的透露三个角度的解读重新界定了剧中人物埃蒙德的存在意义。

关键词: 反叛 长子继承制度

《李尔王》是莎翁的代表作之一,对于李尔王中众多角色的评论当然也数不胜数。笔者认为,埃蒙德在剧中的任务不是为观众扮演可以泄愤的反面角色,而是表达反抗精神的核心。

首先,我们聚焦于当时流行于世的继承制度。长子继承制度,是十六世纪英国主要的继承方式,根据这项法律,贵族的财产仅可传予直系亲属,除非长子死亡,次子才有希望获得家族的继承权,可见这项法规基本排除了次子享有财产的权利。英格兰的长子继承制度起源于十四世纪,在莎士比亚时期,“贵族的长子们几乎包揽了他们祖先所有的财产, 而同一家族的其他孩子只好在政府部门从事服务性的工作,甚至在街上抢劫”。贵族高贵的血统,家族的荣耀以及在政治领域享有的特权都与其社会地位密不可分。长子继承制度的目的就在于集中父辈的财力来支持自己的儿子,而儿子也会以武装来效力于父亲。其他的儿子则需要考虑别的方式来争取自己的权利和贵族的名号,刺杀他们的兄长就是方式之一”,因此,父亲的决定和众多儿子产生了分歧,父亲们都想要集中全力于土地,让后代的实力增强,而儿子们却都想分一杯羹以持续自己贵族式的生活,《李尔王》就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了。

在《李尔王》中,埃蒙德是葛罗斯特伯爵的私生子,同时也是这个家族的次子。在戏剧的最初,葛罗斯特对肯特的回答反映了埃蒙德所处的境地。“我还有一个合法的儿子,年纪比他大一岁,然而我还是喜欢他。”可以看出,虽然埃蒙德赢得了父亲的偏爱,但是,因为埃德加才是使家族的高贵血统得以传递的人,埃蒙德的优点被长子的特权笼上一片阴霾,长子继承制度无情地降低了他的身份和才能,所以他必须接受一个平凡的名号和不平等的待遇。可以说在一开始,莎翁就让埃蒙德成为一个长子继承制度的受害者,也正是这种制度使得埃蒙德成为恶魔的奴仆。埃蒙德曾在这样的压抑下透露自己的不满和自己将要进行的对命运的反叛:“大自然,你是我的女神,我愿意在你的法律之前俯首听命。为什么我要受世俗的排挤,让世人的歧视剥夺我的应享的权利,只因为我比一个哥哥迟生了一年或是十四个月?”

虽然不得不承认在《李尔王》中埃蒙德是被权利和利益所腐化的角色,但是,这些可以被世袭的权利和利益让埃蒙德饱经嫉妒和不平等待遇的折磨。如果没有长子继承制度的限制,他也就没有必要策划一个阴谋把自己的哥哥逼入绝境,更没有必要伤害自己的父亲。引发李尔王的悲剧的部分原因之一可以归结为长子继承制度,而埃蒙德,这个被一贯看作《李尔王》中的主要恶棍也可以被更加客观的评价了。根据历史记录,当时许多有着同样尴尬境地的次子做出了同样的选择。

作者认为,鉴别一个角色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不仅要考虑这个角色的行为,同时也应该试着了解原著作者的意图。埃蒙德的行为中,有冷酷的决断,但也不乏有人情味的矛盾。反叛:我的父亲将要因此而丧失他所有的一切,也许他的全部家产都要落在我的手里;老的一代没落了,年轻的一代才会兴起。矛盾:忠心和孝道在我的灵魂里发生剧烈的争战,可是大义所在,只好把私恩抛弃不顾。

在《李尔王》的结局部分,埃蒙德说:“我快要断气了,倒想做一件违反我的本性的好事。”这样的独白让我们更难限定埃蒙德究竟是一个恶徒还是一个在追求权利和地位中迷失自己的可悲者。有些分析认为莎翁对于埃蒙德自我矛盾的行为的描写是为了人物的立体性,但作者认为莎翁细微的表达了自己对张子继承制度的不满,埃蒙德正是他刺向这种制度的锋利匕首,通过这种写作方式,莎翁表现出对埃蒙德怜悯甚至颂扬的态度,既然原著作者的目的不是谴责而是歌颂,我们又怎能把埃蒙德禁锢在恶魔的牢笼里呢?

在一般情况下,读者会把李尔王和克罗蒂亚定位为悲剧的中心,但是,通过以上的证实,埃蒙德这个 “邪恶”人物也是一个悲剧角色。埃蒙德的悲剧性不仅归因于他的时代环境―长子继承制度的重压,同时,也是莎士比亚创作所隐含的目的赐给他的命运。虽然埃蒙德不是《李尔王》中的英雄,但他对于长子继承制度的反叛精神和勇气仍然值得赞扬,也正因为这种反抗精神,我们不能武断的给埃蒙德定义为恶徒,这种不公平的定义无异于在《李尔王》剧中对于次子(或私生子)的偏见,而又是偏见燃起了剧中的复仇之火。莎翁的真正目的除了颂扬孝道和抨击那些不人性的行为之外,也包含了坚定的反叛之心。这种坚定就是由埃蒙德对长子继承制的反抗行为中表现出来的。

参考文献:

[1].李自更:《英国长子继承制及其对社会经济政治的影响》,《肇庆学院学报》,2005.3。

[2].梅因:《古代法》,商务印书馆,1984。

[3].莎士比亚:《莎士比亚戏剧悲剧集》,朱生豪译,译林出版社,2002。

侯 博:上海理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