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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案四次方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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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6年6月,赵顺携款逃跑后,鑫上递全国近50名商对报案与否持不统一意见。相当一部分商对赵顺诈骗的真实面目尚未看清,对返奖仍抱有幻想。只有包括耿龙金在内的3名商坚持报案。他们随即赶写了“关于迅速将特大诈骗犯赵顺缉拿归案的紧急报告”,于2006年7月6日赶赴鑫上递公司所在地上海公安局长宁区 分局经侦支队报案。但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们遭到了拒绝。

据耿龙金讲,该局经侦支队的一名徐姓支队长看了报案材料后表示,像这种消费积分获奖模式目前市场太多了,2个月不返奖很正常,无非是资金链断裂,资金周转不灵,谈不上携款逃跑。所以建议耿龙金等商应去长宁区中院赵顺和鑫上递公司,如果法院要求配合他们可以出面配合。

耿龙金等人听后,立即又去了上海市长宁区中院,该院经济庭的一位陈姓法官却非常明确地告诉他们,这是个典型的诈骗案,长宁区公安局应当受理,按照程序应当是公安局先受理,把案件查清后,通过检察院公诉,然后由法院受理审判。

2006年7月7日, 耿龙金等人再次给公安长宁区分局经侦支队提供了报案报告书和报案信息表等资料,但得到的答复仍是不予受理和立案。

事隔半年后,2007年1月,鑫上递全国近50名商基本都放弃了返奖的幻想,他们在南京召开了商会议,并一致同意集体报案。

“我们选了15名代表于1月11日到江苏省公安厅报案,得到的答复是案情确实重大紧急,但不归江苏省管辖,应该到上海市去报案。”

“于是我们又派了5名代表第3次来到上海市长宁区分局经侦支队,但得到的答复更加令人吃惊。”耿龙金告诉记者,一位赵姓警官对他们说赵顺已因另一件传销案在江苏江阴被抓了,虽不是因为鑫上递的事情,但应当并案处理,所以应当去江阴市公安局。

耿龙金说,5名商代表随即来到江苏省江阴市公安局,该局经侦大队的高姓警官表示,抓赵顺是因为传销的事,与鑫上递无关,所以立案还应到上海去,就算要并案处理也要小案并大案。

2007年1月15日,鑫上递的商第4次来到长宁区分局经侦支队,终于得到了受理的答复。“虽然受理了,但经侦支队说立不立案还在审查中,至今我们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立案,也不知道赵顺的具体下落。”耿龙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