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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礼仪文化有着深厚的知识积累,已具备成为一门学科的基本条件。礼仪文化学是以人类社会的文化现象为对象,研究礼仪文化的本质、结构、功能以及发展规律的学科。礼仪通过社群关系来规范人的行为和社会秩序,由礼仪观念、礼仪行为、礼仪习惯和礼仪制度组成,是以礼仪观念的共同取向调控人们行为的发生、修正和人格完善的文化体系,有着自身形成、发展和发生作用的规律。礼仪文化学的体系应该在总结和概括礼仪文化主要内容的基础上,沿着一定的逻辑思路形成礼仪文化学的基本框架。在按照某种特定的范式对礼仪文化进行研究和概括时,既要继承和利用传统经学和史学的研究成果,又要在方法上有所创新。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717(2013)03- 0113-05
收稿日期:2013-02-05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礼仪文化的社会控制功能及其在社会管理中的运用”(12YJAZH041);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委托项目“礼仪的社会学分析”(12JD34)。
作者简介:蒋璟萍(1964-),女,湖南道县人,湖南女子学院教授、博士、礼仪教育研究所所长,湖南省公民礼仪素质研究基地首席专家,湖南省企业管理重点建设学科方向带头人,主要从事礼仪文化理论研究。
所谓“学科”就是知识的学术分类。通过学科分类可以确定各门学科在人类知识体系中的位置,并为总结和概括人类知识积累提供不同范式和框架。我国学者普遍认为,独立成为一门学科的基本条件,应该是具备特殊的研究对象、知识体系及研究方法。笔者长期研究中国礼仪文化,认为礼仪文化已有深厚的知识积累,具备了成为一门学科的基本条件。本文试图对礼仪文化学的学科性质、研究对象、内容体系及研究方法进行初步探讨,从而为创建礼仪文化学提供依据和思路。
一、礼仪文化学的学科性质
笔者给礼仪文化学下个简单明确的定义,它是研究礼仪文化的本质、结构、功能以及发展规律的学科。礼仪属于文化的范畴,礼仪文化学属于文化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它是人们从文化的视角研究礼仪,以文化学的范式总结礼仪知识积累、概括礼仪发展规律而形成的学术类别。
所谓文化学,就是以人类社会的文化现象为研究对象,专门探讨人类文化的本质及发展规律的学科。“文化学”或“文化科学”的概念源于德国,1838年德国学者列维·皮格亨首次提出“文化科学”的术语,主张建立专门的学科;1845年C·E·克莱姆出版《普通文化学》一书,首次使用“文化学”的概念。1871年,英国著名人类学家泰勒将“文化学”的概念从德语世界引入到英语世界,并给文化下了经典性的定义:“文化,或文明,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说,是包括全部的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掌握和接受的任何其他的才能和习惯的复合体。”[1](P355)被誉为文化学的奠基之作,它标志着文化学学科的形成。泰勒眼中的“文化”有两个显著的特点:其一,它是从狭义的范畴来定义的,主要指人们的精神生活领域,而不包括物质文化;其二,它是从民族的范畴来定义的,主要指具有民族风格的精神生活,即民族特色的文化。这种概念非常明晰,比起那些包罗万象的概念,更有利于揭示文化的本质和发展规律,更有利于形成独特的研究范式和知识体系。同时,文化本身又可以进行分类,从而形成文化学的各个分支,如风俗文化学、宗教文化学、艺术文化学等,构成文化学的庞大内容体系。
从文化的视角研究礼仪,可以构建礼仪文化学的知识体系。礼仪文化学即从文化视角研究礼仪的学问,它属于文化学的分支。礼仪文化同泰勒的文化概念有着惊人的契合,因为礼仪是一种精神文化,而且是一种民族文化。在西方国家,礼仪主要是生活习俗和生活规则;在中国社会,礼仪是拥有深刻内涵的民族文化。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曾精辟地指出:中国政体的特殊性在于中国的立法者“把宗教、法律、道德、礼仪都混在一起,这一切都是行善,都是美德。有关这四方面的箴规就是礼教。正是由于严格遵循这些礼教,中国的统治者取得了胜利。中国人把整个青年时代都用在学习这些礼教上,并用终身来实践这些礼教。文人用之于育人,官吏用之于说教,生活中的一切细小的举动都包罗在这些礼教里边。当人们找到使他们严格遵守的办法时,中国便得到很好的治理”[2](P355)。应该说,孟德斯鸠对中国礼仪的认识是非常深刻的。具体来说,中国礼仪有以下几个鲜明的特点:第一,中国礼仪的内涵特别丰富,涉及到社会生活的许多领域。著名礼学家钱玄先生说,礼的范围之广,与今日“文化”之概念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礼学实际上就是“上古文化史之学”[3]。的确,中国的“礼”可以说是儒家文化体系的主体内容,它是综合性的概念,礼仪反映了中国社会的观念形态和行为规范,它与风俗、法律、道德、政治融合,成为传统社会制度的重要维系,遵守礼仪就能把社会生活纳入有序轨道。其二,礼仪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特色现象,在传统文化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虽然对礼的概念与功能的论述往往因为具体的语境不同而有所不同,但礼仪在协调社会关系、保持稳定秩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各种礼仪礼节被整合为具体的礼制,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与精髓。杨志刚先生认为:“正是由于在礼俗的复合系统和矛盾运动中,中国人形成了自己民族独特的价值观念和心理素质,形成了独特的思维方式、抒情方式、行为方式,形成了独特的创造力,使中国的历史和文化表现出有别于异邦的特点。”[4](P566)其三,礼仪是中国传统教育的主要内容,人们终身都在学习和实践这些礼教。孟德斯鸠指出:“礼教没有什么涉及心灵深处的东西,只是一些普通的实用规则而已,所以比精神上的东西更容易使人信服,更容易感动人。”[1](P356)在儒家看来,礼仪在维护社会秩序方面比刑罚具有更加有效的作用,所以将礼作为修身之本和教化的重点,特别强调礼仪的学习和实践,并将其贯穿于人们的全部学习和实践之中。总之,礼仪是一种有中国特色的传统文化,而且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和精髓。中国的礼仪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礼学,使礼仪成为人们日常行为的规范与准则,把礼仪推向全体民众。从周公制礼开始,到《周礼》、《仪礼》、《礼记》等礼书的出现,再到民俗礼仪和西方礼仪的传播,确实具备了完整的知识体系。创建一门礼仪文化学,不仅有助于中国礼仪文化的知识积累,而且有助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发扬光大。
二、礼仪文化学的研究对象
礼仪文化学有自已特殊的研究对象,即礼仪文化现象。构建礼仪文化学的基础,就是通过对礼仪文化现象的深入剖析,探讨礼仪的本质、结构、功能及其发展规律。
从礼仪的本质看,它实质上是一种通过社群关系来规范人的行为和社会秩序的文化体系。商务印书馆出版的《辞源》将“礼”解释为规定社会行为的法则、规范、仪式的总称,而“礼仪”则被解释为“行礼之仪式”。笔者曾经提出过“礼仪是指人们在社会交往中形成的、以建立和谐关系为目标的、符合‘礼’的精神的行为规范、准则和仪式的总和”[5](P94)。杨志刚先生认为,“中国传统社会不同于西方古代社会依恃宗教,也不同于西方现代社会依恃法律,而是利用礼俗进行调控。在这个意义上,中国传统社会可称之为礼俗社会”[4](P566)。在礼俗社会中,形成了一整套通过社群关系规范和调控人们行为的文化体系。所谓社群是指“基于自然意志,如情感、习惯、记忆等,以及基于血缘、地缘和心态而形成的一种社会的有机体”[6]。它的功能犹如生命有机体,其中的每一个人拥有自己的成员资格,扮演不同的角色,在社群中寻求各自的归属。社群是由于共同的价值、规范和目标的实体,社群的主要标志不是契约和利益,而是人们的出生、地位、习惯和认同。礼仪就是通过村落、城镇和国家这样的社群,形成基于血缘、地缘和心态的社会关系,各成员拥有共同的习惯和价值观念,遵守共同的行为规范和准则,从而构建维护某种社会秩序的文化体系。这种体系拥有深厚的文化根基,包括心态、观念、习惯和制度等广泛的内容,因而表现出很强的凝聚力和生命力。
从礼仪文化的结构看,它是由礼仪观念、礼仪行为、礼仪习惯和礼仪制度组成的文化体系。礼仪观念是对礼仪活动必然性的认识,它是人们在社会活动中对礼仪价值取向的各种心理过程及由此产生的群体性认识。礼仪观念的形成有不同的来源:一是源于共同的出身和地位。出生于不同的地域和阶层的人们,或者拥有不同的经济、政治、社会地位的人们,都可能形成不同的心态和价值观念。二是源于共同的生产和生活。社会群体将会通过集体生产的共同目标而逐渐形成一种“共同意志”,在社会生活中也要求属于同一群体的人们服从这种“共同意志”,并通过“模仿”而实现文化传递。三是源于对群体和人类的尊重。不同的社群通过一定的行为规范而表达对自身的认同和尊重,并通过某种行为规范来表达对人类的尊重,形成“以礼相待”的和谐关系。礼仪行为是与礼仪观念相适应的行为或者仪式,即符合礼仪观念的行为举止,它是在社会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礼仪观念的外化形态,这种行为具有群体性的共同特征。礼仪习惯是礼仪行为的固化,它使某种社群的人们产生一种完成礼仪行为的倾向和趋势,使礼仪成为一种自然的行为模式和习惯定势,并形成社群成员共有的生活和交往习惯。礼仪制度是在共同的礼仪观念、行为和习惯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非正式制度,它是某种社群的文化制度的重要特征,是维系和传递文化的制度因素。由礼仪观念、行为、习惯和制度组成的一套完整的文化系统,保障了礼仪文化的维系和传承。
从礼仪文化的功能看,它是以礼仪观念的共同取向调控人们行为的发生、修正和人格完善的文化体系。“礼仪具有两个最基本的功能:一是通过调节功能控制人的行为,即行为调控;二是通过认识功能完善人的人格,即人格完善”[5](P159)。首先,礼仪是作为基础性的行为规范,目标就是通过构建“行有礼之举”、“做有礼之事”的控制系统,使社会成员的行为符合社会所需用的秩序。礼仪具有导向的功能,它本身体现着一种价值导向,引导人们选择价值方向和目标,去做符合礼仪规范的行为和事情;礼仪具有调节的功能,它通过对人们行为的评价以及评价信息的反馈,来指导或修正人们的行为和活动,将其控制在符合礼仪要求的范围内。礼仪作为社会行为规范,其社会控制功能表现在三个层面:一是规范人们行为,促使人们以礼仪规范自己的行为;二是协调社会关系,促使社会群体建立和谐关系;三是维护社会秩序,促使符合礼仪的社会秩序的形成。其次,礼仪作为一种观念性的文化,可以帮助人们认识礼仪的意义、内容和作用,从而将礼仪的要求内化、沉淀、转变为人们的人格素质。为了使社会成员的素质符合社会所需的秩序,任何社会都将推崇相应的理想人格,礼仪素质就属于理想人格的素质。礼仪对理想人格的塑造和完善,主要通过教育和激励来实现。它既可以通过认知的方式,帮助人们理解礼仪的价值及其在塑造理想人格中的作用,从而自觉地培养礼仪人格和礼仪素质;又可以通过评价的方式,激发人们的情感和意志,引导他们追求良好的礼仪形象,塑造一种将内在的思想素质和外在的仪表素质有机结合的完善的人格形象。
从礼仪文化的规律来看,主要包括礼仪形成、发展和作用的规律。礼仪始于原始人类时代,它是风俗、人情、祭祀等的综合产物。首先,礼仪源于风俗。刘师培先生说“上古之时,礼源于俗”[7]。原始公社最早的社会习俗,就是为维护人际关系而约定俗成的规矩,其中某些内容演变成礼仪。其次,礼仪源于人情。司马迁认为:“缘人情而治礼,依人性而作仪”(《史记·礼书》)。人的喜怒哀乐有合理的一面,也有容易失控的一面,礼仪源于节人之欲和协调人际关系的需要,儒家制礼就是要促使人的性情得以其正。再次,礼仪源于祭祀。原始先民对大自然的风雨雷电、日月星辰、洪水猛兽以及自然界的生生死死迷惑不解,心存畏惧,认定冥冥之中有鬼神操纵,于是用食物虔诚地贡俸鬼神,由此形成了庄严而隆重的祭祀仪式。郭沫若先生认为,从礼字的结构上来说,是在一个器皿里面盛两串玉以奉事于神,“大概礼之起,起于祀神”[8]。礼仪文化在发展过程中,受到经济和政治因素的重要影响,这是一条基本规律。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从事礼仪活动的物质条件得以改善;随着政治的发展,礼仪被统治者利用而成为维护政治秩序的手段。礼仪文化的发展也有着相对的独立性和历史继承性,体现着文化的源流和进步。同时,礼仪文化还有其发生作用的基本规律,其作用的机理,一是礼仪从观念、行为到习惯的内化机理;二是从规范、风俗到秩序的外化机理。礼仪通过群体内部的文化认同形成凝聚力,通过社会角色的扮演体现群体的外部形象。礼仪具有文化控制手段的软约束特征,具有非正式制度的非直接强制性特征,礼仪控制主要通过社会评价和内心反省的途径来实现。
三、礼仪文化学的内容体系
中国传统礼仪文化可谓博大精深,而且内容非常繁杂。因此,构建礼仪文化学的内容体系,应该在总结和概括礼仪文化的主要内容的基础上,沿着一定的逻辑思路形成礼仪文化学的基本框架。
第一条思路是根据研究对象分析礼仪文化的基本问题,形成由礼仪文化的本质、结构和功能构成的内容体系。通过分析礼仪文化的涵义,揭示其本质特征;通过分析礼仪文化的要素,揭示其基本构成;通过分析礼仪文化的作用,揭示其主要功能。这些内容是礼仪文化的基础性内容,构成礼仪文化学的基础理论。
第二条思路是根据发生原理分析礼仪文化的基本规律,形成由礼仪文化的形成、发展和作用构成的内容体系。通过分析礼仪文化的形成和演变的过程,揭示制约这种过程的诸多因素及其重要程度;通过分析礼仪文化发生作用和影响的过程,揭示这种过程的实现机理。这些内容是礼仪文化的重要内容,也属于礼仪文化学的基础理论的范畴。
第三条思路是根据不同视角分析礼仪文化的具体领域,形成由礼仪文化的伦理、政治和审美领域构成的内容体系。通过分析礼仪文化在不同社会领域的意蕴及其功能,揭示其综合性的影响和作用。研究传统礼仪文化及其现代价值,可以从伦理、政治和审美的视角入手。
从最一般的意义来说,礼仪文化是道德文化。它首先是对交往对象表达善意和友好,这是一种伦理学蕴意。礼仪同道德的结合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特征。首先,“礼者,德之基也”。“人而无礼,焉以为德”。(扬雄:《法言·问道》)礼仪是道德的基础,对人友善是道德行为的源泉。其次,“礼者,所以正身也,无礼何以正身”。(《荀子·修身》)颜元曰:“身有礼则身修。”学习礼仪是培养道德人格的重要途径,遵守礼仪是道德人格的一种境界。儒家礼仪通过把“礼教”潜移默化为人们的道德观念,并成为人们的行为准则,成为一种道德秩序。
传统礼仪文化也是一种政治文化。“礼教”属于统治术的范畴。它把人们分成不同的社会层级,把官员也区分成不同的等级,要求严格遵循这种层级和等级,从而形成严谨的政治秩序和社会秩序。中国礼仪文化也起源于政治,并形成为传统社会的统治策略。《左传》、《礼记》中讲到,礼是“国之干也”,“政之舆也”,认为礼是为政者“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的依据,是保持政令通畅的重要手段。儒家政治的特点是“以教化政”,其重要内容就是通过礼和礼仪的教化,达到政治稳定和社会有序的目标。
现代礼仪文化融入了审美的内涵。礼仪在其发展过程中逐渐显示出审美的功能,使礼仪变成一种审美文化。美国学者凡勃伦认为,随着经济发展而愈益受到重视的礼仪,“在容态举止上要求革新、要求精益求精的直接目的,是在于要使关于求美或关于表情方面的新方式达到更进一步的有效程度”[9]。人们所创造的符合礼仪的精细的制度、整齐的动作、多彩的服饰和有序的形象,能够带来审美的感受。在现代社会中,礼仪文化的审美价值得到提升。
从礼仪文化的发展历史和趋势看,传统社会以政治文化和道德文化为主,而现代社会则以道德文化和审美文化为主。从不同的学科视角研究礼仪文化,可以展示礼仪文化的多维性和丰富性,从而使传统礼仪文化的内容得到拓展,形成更加完善的内容体系。
四、礼仪文化学的研究方法
我国传统礼仪文化的研究方法具有鲜明特色,主要表现为经史结合的方法特征。一种是经学研究方法,即从经学意义上研究礼仪。人们把礼仪当作“金科玉律”,对其进行注解和分析,产生了“三礼”、“五经”以及徐乾学《读礼通考》、凌廷堪《礼经释例》、胡培翚《礼仪正义》、黄以周《礼书通故》、孙诒让《周礼正义》等礼经学名著。另一种是史学研究方法,即从史学意义上研究礼仪。20世纪20年代,梁启超提倡把礼仪当作史学研究,人们转向从文化史、制度史、社会史和风俗史的角度探讨礼仪及其发展历史,从更深的层次剖析中国的礼制和礼俗,揭示其中的特征和规律,取得了更有价值的研究成果。经学的方法有利于总结传统礼仪的成果,形成思想框架;史学方法有利于梳理传统礼仪的发展,揭示学术规律。这种经史结合的研究,为构建礼仪文化学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从学科的角度研究礼仪文化,目标是形成相对独立的知识体系。即按照某种特定的范式进行研究和概括,形成融传统礼仪和现代礼仪于一体的知识体系。它要求我们既要继承和利用传统经学和史学的研究成果,又要在方法上有所创新。首先,可以采用文化学的研究方法,包括调查法、文献法和比较法,更加广泛地收集礼仪文化的相关素材,并且进行科学的分类,从而使礼仪文化学建立在对礼仪文化的系统梳理的基础之上。其次,可以采用理论分析方法,运用伦理学、政治学、社会学和美学等学科原理,从不同的视角对礼仪文化的意蕴及其作用机理进行专门研究,使礼仪文化学成为综合性的交叉学科。再次,可以采用现代科学方法,如系统论、信息论和控制论方法,深入分析礼仪文化系统及其构成要素,明确各种要素的地位和作用,分析礼仪文化各种功能的实现机理,揭示礼仪文化系统内部通过信息传递和反馈调节人们的礼仪行为,从而达到以协调社会关系为目标的社会控制过程。总之,应该综合运用传统的和现代的方法,通过多学科的交叉分析,在广度和深度上推进礼仪文化的研究,使之形成由典型特征、思想原理、发展历程及应用领域等内容构成的比较规范的知识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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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美]托斯丹·邦德·凡勃伦.有闲阶级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