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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费力不从心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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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费一年一年地交上去,有没有一天,你突然觉得保费交得有些力不从心了?

理论上讲,一份科学的家庭保障计划是在综合考虑家庭保障需求和保险费预算的情况下制定的,一般不会出现交不起保费的情况。而在现实保险生活中,往往由于投保人家庭收支状况的改变、保险人的私利性或投保人对保险意义的误解,造成实际保费支出超过投保人的支付能力,出现交不起保费的情况。究其原因,交不起保费的情况主要分为3大类。

分红少就退保

北京的小吴就有过这样的经历,“我目前交纳的保费并没有超过原来的预算,我家里现在也没有什么重大保障的遗漏,可是保险公司承诺的分红收益我至今一个子儿都没有见到呢,不想交了。”像小吴这样仅因为保险公司没有实现预期分红收益,想停止或减少交纳保费的情况是最常见的。

此种情况不是真正交纳不起保费,一般建议继续交纳。

其一,保险产品属长期投资,长期的投资过程可分散其投资风险,淡化其投资收益,使之更接近于实体经济状况,就保值功能看,是目前保值理财方式的首选。

其二,保险产品本身是客观的,保险公司或人的夸大宣传不会更改产品的本质属性,不要拿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

其三,各保险公司的产品差异不是很大,退保将面临巨大经济损失,且退掉之后也不可能购买到比此款产品有明显优越性的新产品。

保障需求与保费预算设计不匹配

目前交纳保费并未超过家庭实际保费预算,但家庭保障存在重大保障遗漏,剩余保费预算无法满足遗漏保障需求,这种情况下也很多。怎么解决呢?

若家庭拥有同类或同款产品2张以上的保单,则可考虑退掉其中一张保单。遵循的原则是先小额后大额,先孩子后家长,先家庭次要收入者,后家庭主要收入者。

若购买的同类或同款保单少于2张,则可以考虑着暂时以消费型保险替代储蓄型保险,在原有保单上附加遗漏的重大保障,待家庭收入增加后,重新购买储蓄型保险,同时删除该保险附加的保障功能。

当目前交纳的保费已超过实际保费预算,且还存在重大保障遗漏,对于此类情况,则只能忍痛割爱,在遵循小额后大额,先孩子后家长,先家庭次要收入者,后家庭主要收入者原则基础上退掉保单,直至可以采用前两种解决方案为止。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目前交纳的保费已经过实际保费预算,但不存在重大保障遗漏。这就要根据超过实际保费预算程度而定,理论上保险费预算小于家庭收入或可支配收入20%,均可视为正常。可以通过调整家庭财务结构,尤其是减少不必要的支出来满足保费预算的要求。如果超过这个数字,则可考虑按照以上退保原则退保。

投保人家庭收支有重大变化

保单的保费预算和保障需求并不存在严重背离,而是由于投保人家庭收支的重大变化造成投保人目前的保费预算不适合当前家庭经济情况,从而造成无法继续交纳保费。这种情况分为长期和短期两种。

若此收支情况的改变是长期的,几乎不可改变或改善,甚至会越来越恶劣,则应该重新核定家庭保障方案,甚至可以将部分或全部已有储蓄或养老金保险删除,转化为消费型保险。

若家庭收支情况的改变是短暂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可以慢慢改善,直至恢复正常,这种情况下,以下妙招可以帮你分忧。

利用宽限期

保险公司的保单一般提供60天交费宽限期,即投保人可以将保单本年度交费日(保单周年日)向后顺延60日而不丧失任何保单利益,且无需交纳任何额外费用。

转化分红和现金留存

若投保人购买的是分红保单或年金保单,每年都会有分红或现金利益派发给投保人,在投保人不提出申请的情况下,该利益一般留存保险公司。但是,投保人可随时以现金方式领取该部分利益或用于交纳到期保费,从而有效缓解家庭的保费交付压力。

变更交费方式

保险的交费方式分为趸交、月交、季交、半年交和年交5种。保单在购买之后,保险公司一般不提供交费年限的变更,但可提供交费方式的变更。将年交保单变更为月交保单,可有效降低家庭当前的保费交付压力,缓解家庭经济支出的压力。提醒一点是,期交方式交纳的总保费高于年交,一般为年交保险费110%左右。因此,在家庭经济状况好转后应及时更改为年交方式。

用保单贷款

储蓄型或分红型保单是有保证现金价值的,该部分利益时投保人交纳保费扣除保险公司各项成本后留存保险公司的余额,非到期领取现金利益,具体数额需要参考保单保证现金价值一栏。目前,保险公司均可提供70%~80%保证现金价值贷款,该贷款可用于现金提取,也可用于垫付保险费,无须提交任何证明,2~3工作日可到账,贷款利率等于银行同期利率,贷款之后可随时部分或全部偿还贷款,此权益可有效弥补家庭应急现金不足的状况。

保单效力中止和恢复

若超过60天仍未交纳保险费,则保单利益会暂时中止,中止期间保险公司不承担任何风险赔偿责任,若投保人在2年之内补全所有欠交保险费(保险公司会收取一定利息),经保险公司审核,保单可重新生效。

减额交清

这本质上也是一种改变交费方式的方法。不同点是该方式提供的是交费年限的变更,同时变更主险基本保额。使投保人已交纳的保险费可以满足以趸交方式(一次费)购买该保单的需求。对于已交费年限较短的保单,减额交清后保额会大幅度降低,甚至丧失该保单存在的实际意义,因此该方式更适合已交纳保费为应交保险费一半左右的时候使用。保单做减额交清后会丧失其附加险的保障利益,尤其是储蓄型重大疾病保单,做减额交清后则丧失重大疾病保障利益。因此,该类产品一般不建议做减额交清。

造成投保人无法继续交纳保险费的原因多种多样,不可一概而论。要避免因此带来经济损失,除了购买保险时选择一个专业的人,还要养成良好的保单整理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