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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克利福德.格尔茨的宗教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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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克利福德格尔茨是著名的美国人类学家,在美国及世界学术界都有着较高的地位,不仅在人类学领域,而且是在所有的社会科学领域都有一定地位。克利福德・格尔茨对宗教也有着同样浓厚的兴趣,并且在他的著作中占有一席之地,研究其宗教观非常有必要,不仅有助于我们从整体上把握克利福德・格尔茨的思想,而且对深入研究与阐释宗教有较大帮助。

关键词:克利福德・格尔茨;宗教理论;宗教观

把宗教作为一种文化体系,越来越被各方学者所接受,而作为这一理论代表的克利福德・格尔茨在伊利亚德和埃文斯-普里查德所涉及的试图通过宗教实践者的角度和观念来审视所有宗教的“阐释”的立场的道路上走的更远,并且在他的努力下极大地推动了宗教研究的发展。了解克利福德・格尔茨的宗教理论有助于加深对宗教研究的把握。

一、克利夫德・格尔茨简介

克利夫德・格尔茨(1926~2006),是美国当代著名的人类学家、宗教学家。在他的研究生涯中,几乎涉猎了社会学科得所有领域,特别是在哲学、美学、文学艺术理论等方面,当然也包括极为重要的宗教领域都有着重要贡献。正是因此,他也被誉为当代美国社科界“文艺复兴”式的人物,这不仅是因为他广泛的研究领域和兴趣, 还因为他提出了很多不同寻常的反思,他认为:人类学家要避免用科学家们所惯用的那种研究去研究文化,因为人类是完全不同于自然科学所研究的对象的,他们生活在人类学家们所称的“文化”中,而宗教又是文化中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对此, 他提倡只有用“阐释”的方法去解释理解宗教才能为宗教学领域带来了一个全新的研究视角。他强调人们要远离功能主义和化约主义的视角而去关注人类的理念、态度及精神目的等人文的方面,也正是因为他做出的诸多努力使他在学界享有极高的声望。

克利夫德・格尔茨形成的宗教观观点与他所处的教育环境有极大关系。从德国人本主义和哲学阐释学,到人类学先驱博厄斯的文化相对主义,重视围观的文化研究,到功能主义学派马林诺夫斯基的功能论,再到列维・施特劳斯的结构主义,再到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思韦伯,再到后来20世纪60年代的象征理论,再到马克思韦伯的社会学与比较宗教学中的许多观点,真是海纳百川的学习最终形成了了他自己独特的文化体系的宗教观点。①

克利夫德・格尔茨一生写了大量的著作,既包括了理论类的,也有民族志的。在巴厘岛调查后,克利夫德・格尔茨于1960年出版了《爪哇的宗教》一书。在随后的几年里,克利夫德・格尔茨又陆续的出版了其他几部著作例如考察印尼经济情况的《农业的退化》(1963),《商贩和王子》(1963),《一个印度尼西亚城镇的社会历史》(1965)。《观察中的伊斯兰教:摩洛哥与印尼的宗教发展》(1968)《摩洛哥社会中的意义和秩序》(1980)。1973年克利夫德・格尔茨出版了收录他许多重要文章的论文集《文化的诠释》。1983年有出版了享有赞誉的论文集《地方知识:诠释人类学论文集》以上这些著作无一不是克利夫德・格尔茨最重要的研究成果。

三、理论观点与方法论

克利夫德・格尔茨有扎实的人类学功底,并将其运用到宗教学的研究中,得出了他自己的宗教理论――宗教的阐释。克利夫德・尔茨认为阐释观的根本出发点就是认为人类社会行为是有意义的并可阐释的,而这些有意义的社会行为就是文化。

克利夫德・尔茨认为“文化”这个词在许多以前的人类学家看来意味着很多不同的事物,但这个次的关键特征是“意义”或“重要性”。②他强调文化的独特性和差异性,认为不同文化中表面上看起来相同的要素,实际上在不同的群体中有着不同的意义或意味,因为它们是在不同的社会文化背景中产生的。如果硬是把这些表面相似的元素从它们各自原来的上下文中割裂出来妄加解释,就很可能歪曲它在原来社会文化系统中的意义。③ 如果当人类学家去做一种解释人类文化的工作, 那么他们只有一种合适的方法去进行描述, 即英国哲人格里伯特・罗兰( Gilbert Ryle) 所称的“厚度描述”。④那么文化的研究也不应再追寻建立一种关于社会文化的实证科学、寻求规律的实验科学,而是一种探讨意义的解释科学。这一探讨意义的解释科学就是要采取“深描”的方法。格尔茨同时也认为传统人类学家解释文化时所采用的“浅描”的方法是有缺陷的,必须用“深描”的方法。他提出的“深描”不是普通意义上的描述, 甚至不应该被理解为深度描述,其准确的理解应该是阐释性的描述,就是要把已经被人们描述了的有意义的行动进行再描述,对于已经描述和解释了的世界进行再解释。这就是说想要达到“理解他人的理解”,即一个理解和解释的过程,解释人类学异文化中深潜的象征及意义。它本身即包含了对文化所在的宏观和微观背景的理解和说明,并强调以全新的视角观察和阐释文化现象,除去在对田野中遭遇的现象进行忠实记录之外,更要以“文化者持有者的内部眼界”进入角色,用既不是本族人又不是外来人的眼界去进行一种非功利性的探索和评价。⑤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先要站在异文化的立场上分析清楚自己的“本文化”,然后再从异文化的角度用当地人的眼界解读他们行为所蕴含的意义。⑥

格尔茨在1966年发表了论文《作为文化体系宗教》。在文章的开头,他就给出了他对宗教的定义并在后面对定义里的每一个要素作了详细的阐释,他认为宗教就是:“一个象征的体系;其目的是确立人类强有力的、普遍的、恒久的情绪与动机;其建立方式是系统阐述关于一般存在秩序的观念;给这些观念披上实在性的外衣;使得这些情绪和动机彷佛具有独特的真实性。” ⑦

我们把他的定义分解开来理解:首先,格尔茨将宗教定义为“一系列符号体系”,是观念的承载,认为宗教包含了一切赋予人们思想的手段,如佛教徒祈祷时所用的、钉死耶稣的十字架,或者其他表示虔诚或谦卑的宗教举动等。这类理念和象征虽然进入了人们的个体心理中去,但也能与思考他们的个人心理分开而被理解。其次,当格尔茨提到这些符号象征是建立在人们的“心境和动机”中的时候,我们可以概括为宗教使人感受事物,也使人想去做些什么。人们一有动机就会有目标,而且常常被一系列持续的价值观所引导,让他们认识事物,分辨美丑等。如汉传佛教徒们面对他们眼前的一桌肉排午餐时,内心就会产生一种否定的动机,一种内疚感。对他们来说,吃肉是一种罪过,因此会牵动他们的道德动机,为了达到道德境界他们就会选择克服。另一方面, 心境则是很难被清晰界定的。例如,当印度教徒朝圣到达贝那勒斯,或基督教徒到达耶路撒冷时,他们将会感觉很好,甚至是一种无法想象的喜悦感或一种内心的平静,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不同的心境。再次,格尔茨认为宗教是关于“生存的总秩序”的概念。他认为,这些宗教使之所以能影响人类的心境和动机活动,是因为宗教内部充溢着重要的东西,它试图对世界做出最终的阐释。但宗教的理念不在于告诉我们股票、债券、运动、游戏、流行服饰和娱乐等方面的生活知识或生活经验,而是试图提供一个包括整个世界的总的生活意义和生活目标。而这种关于世界的终极解释对我们非常重要,因为人们害怕一个无序的世界,谁都无法承受世界的混乱。当人们面对理智无法解释的事物或不能承受之痛苦时,他们就意识到意识需要一个更高级的的对世界的解释去解决人们内心和现实的冲突。⑧

最后,格尔茨在定义中提到“给这些观念披上实在性的外衣;使得这些情绪和动机彷佛具有独特的真实性”,他所要表达的就是宗教需要在现实创造一个环境。对于这一点,他举了一个生动的例子来解释。在一个印度尼西亚人最隆重的典礼上,来自巴哩人神话传说中外畸形恐怖“朗达”巫婆和相对搞笑的“巴龙”怪兽在相互争斗,通过演这么一个仪式让观众们不由自主地进入了一种或精神抖擞或神情恍惚得自我的状态中。即通过一种投入的角色扮演,让信仰彻底的占据信众,仿佛进入了另外一个世界,就是格尔茨所描述的一个重新解释的世界,并通过反复的各种仪式来不断强化人的观念,让人相信这个世界是真实的,从而渗透进真实的生活中去。

格尔茨在解释了他的宗教定以后,也得出了他的宗教研究方法:首先要分析宗教的符号本身所蕴含的意义,然后再把各种符号与社会和个体心理的联系过程仔细考察,只有这样才能比较准确的研究宗教。

三、小结

克利夫德・格尔茨在一生的研究中都颇为严谨,因此要找出他研究上的不足非常困难,但在许多学者对其的研究后,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问题:首先,格尔茨喜欢在其著作中使用大量的词汇,喜欢用大量的隐喻、类比、引用等很多修辞手法,经常把本来清晰地内容变得模糊不清了;其次格尔茨在他的文章里曾直接的提出他的文化分析:“并非是寻求规则的经验科学, 而是一个寻求意义的阐释科学”,但在他运用到宗教阐释中去时便与实际所做的阐释的有了冲突,他认为他所说的宗教的世界观与精神特质这两个构成要素中的精神特质占主导定位,因此主力研究精神特质却忽视了世界观的研究;再次,戈尔茨强调宗教研究要是一种非功利性的探索和评价,但有一些学者认为研究者要做到非功利性,要兼顾好主位与客位位置显然是很难以把握的。最后,格尔茨的阐释思想体系中对文化符号的分析,虽然是其理论支点, 但由于其在理论表述中把符号的外延铺展得太广而导致泛符号化和浅俗化的倾向。⑨

克利夫德・格尔茨的宗教观对宗教学的研究有着重大贡献,这不仅体现于他成功的建立了人类学理论研究中的“深描”理论研究方法,特别关注与揭示行动与文化之间的关系, 由此来解释行动的意义, 这无疑是文化研究方法的又一拓展, 具有创新的意义。将其创造性的运用在宗教研究的领域中,又为我们拓展了研究的新视角,提供了一种新的研究方法,而且他揭示的所有知识都是“地方性知识”这一论断为阐释人类学与宗教学研究提供了一个很谨慎的态度。当然对克利夫德・格尔茨理论中的诸如视角、方法理论,人类学是否“科学”,不赞同普适性的理论,注重深描后提出预见性建议以及忽视宗教研究的“世界观” 等方面也提出一些质疑,但总的来说克利夫德・格尔茨的理论对人类学与宗教学都有着不可磨灭的贡献。 ■

参考文献

①Daniel L.Pal s , Seven Theories of Religion (New York , Oxford :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 1996) P.237

②Daniel L.Pal s , Seven Theories of Religion (New York , Oxford :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 1996) P.240

③陈永香,深描:人类文化研究方法的革新――谈格尔茨的《文化的解释》[J].楚雄师范学院学报,2007.12

④牛 宏,克利夫德・格尔茨“宗教文化论”述要[J].西北民族研究,2005,1

⑤刘超祥,浅述格尔茨的“深描”观点[J].宜春学院学报,2010,2

⑥刘光斌,格尔茨: 作为文化体系的意识形态[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2

⑦克利夫德・格尔茨,文化的解释[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第105页。

⑧牛 宏,克利夫德・格尔茨“宗教文化论”述要[J].西北民族研究,2005,1

⑨刘超祥,浅述格尔茨的“深描”观点[J].宜春学院学报,2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