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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定价法深度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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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比两个陌生人穿一样的衣服挤同一个电梯,更让人感觉糟糕的事情了。所以上海滩的小美女们愿意为这个感觉多付两三百块钱,去买那些设计工作室从不打折的夏季单品。

销售过程中,价格对销量的贡献非常微妙:有时它会价量齐升,譬如高端白酒,一面涨价频频,另一面销量却仍年年飙升;有时它会价跌量升,譬如休闲服装行业,打折促销的销售贡献甚至占到全年销量的六成以上;而有时候,销量似乎不为价格所动,价格涨一点跌一点,对销量没有大的影响,譬如服务行业,还有米面油等产品。

利润最大化是企业最重要的使命之一,但利润不是简单的成本加成,无论是成本定价法、竞争定价法、撇脂定价法还是渗透定价法,都是基于企业本位的。这时,所谓定价法往往只是一场简单的数字游戏。

那么,到底价格应该由谁来定?或者说,企业应该以什么立场和角度来思考、制定价格政策?

价格谁来定

广告打得震天响的美邦,一件T恤不超过两百块,而我们却仍然等着它打五折六折时才买。

一个GUCCI的包包,价格五位数,但仍有许多小白领勒断裤带往前冲。尽管她们也知道,或许包包本来的成本可能还不及标价的零头。

显然,价格不是企业说了算,不是广告说了算,更不是代言人说了算。

《资本论》中这么阐述价格: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而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我一直很纳闷,难道一件美邦T恤的人类劳动,和一个GUCCI包包的人类劳动能相差上百倍?

如果把一件商品上的人类劳动,分成产品制造的人类劳动和品牌制造的人类劳动,那么可口可乐绝对不应该和非常可乐一个价,怎么着也该卖个千儿八百的吧?

所以,只能有一个猜测,价格是消费者说了算。

对于企业而言,价格是成本、是利润、是策略。对于消费者而言,价格只是一个交换工具,交换这件商品能够为他提供的某种利益。所以当他想买某件商品时,对于价格,永远只有两种态度:值,或者不值!

马克思说,商品的二重性是价值和使用价值。可消费者拿价格交换的,只是使用价值,使用价值的高低,决定了消费者为之愿意付出的价格高低。

一件美邦的T恤,对消费者而言只是一件衣服,质量不算差、设计不算难看,仅此而已。不会因为你广告砸得狠,我就觉得穿美邦很体面,也不会因为你找了周董做代言,我就觉得穿美邦很吊。所以消费者允许它比超市里同样面料的T恤贵个20%,但要是贵上一倍,得,我还是等等吧,等它打折再说。

而上海长乐路上的许多标榜着设计工作室的小店,一件夏季单品就要好几百块钱,不打折,生意好像也不错。毫无疑问,消费者买的已不再是一件衣服,而是比商场里的流水线成衣更个性化一些的设计,更多一些的同事夸奖,更良好一些的自我感觉,以及更少一些的撞衫―一没有比两个陌生人穿一样的衣服挤同一个电梯,更让人感觉糟糕的事情了。所以她们愿意为这个感觉多付两三百块钱。

至于恒隆广场或者新光天地里那些让人手心冒汗的名牌,它们所提供的使用价值,则已经完全超越了传统的服装概念,那个LOGO,那个款式,意味着羡慕、意味着体面、意味着虚荣、意味着身份……有个女孩子告诉我,她第一次挎着花了她三个月薪水的LV包包进电梯的时候,感觉整个电梯的人都用“垂涎三尺”的目光盯着她看。你别笑,就这个感觉,值一万块钱。

所以说,价格不是价值的货币表现,而是使用价值的货币表现。使用价值分为基本使用价值和附加使用价值,基本使用价值由产品的基本使用属性决定,譬如服装的基本使用价值就是充当夏娃腰间的那片叶子,卖场的服装只能提供这个基本使用价值,所以它就值100块;美邦的服装除了这,还能提供一点点的漂亮、质量也更加好一些,这就是附加使用价值。但这个附加使用价值可能对一部分人而言只值20块,于是在这些消费者的心目中,这件衣服的价格就值120块。如果你标个200块,得,等打折再来买吧。

至于那些在GUCCI或者FENDI专卖店里的服装,如果把标签撕下来,放到太平洋或者百盛某个不知名的专柜里,我相信或许你只愿意掏几百块钱,那另外的95%以上的钱,就属于这件服装的附加使用价值:体面、羡慕、虚荣、自我感觉等等。

充分竞争型商品的定价策略

充分竞争型领域,往往意味着高度同质化的商品、更多的品牌选择、更惨烈的终端搏杀。于是许多新品牌往往会采用渗透定价法,或者竞争定价法。如果产品和第一竞争对手没什么区别的话,那就定个差不多的价格,或者再定得稍微低一些。产品没有竞争力,就让价格具有竞争力嘛。

如果产品能有所创新,增加了新功能新卖点,多数营销总监则会采用所谓的价值定价法,或者撇脂定价法。有了新功能新卖点,理应比竞争品牌卖得贵一点嘛,消费者能理解。

但这样的定价方式,往往是企业的一厢情愿,忽视了消费者在产品交换过程中的价值评判标准。于是许多新品牌在热闹了一年半载以后,都不得不销声匿迹了。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市场新品牌的成活率仅为8%,在充分竞争领域,我想这个数字还要更低。其中的原因肯定有很多,譬如供应链的稳定性、推广的持续性、渠道的控制力等等,但最根本的还是在于价格――消费者愿不愿意花这个钱来交换你的使用价值?

充分竞争型的商品,由于市场高度成熟,产品教育相对普及,消费者普遍已经建立起独立的价格评判标准,譬如讲一瓶矿泉水一块来钱,一只牙膏三四块钱,一件全棉T恤一百来块钱等等。

面对新品牌,消费者往往会有一个相对可量化参考价值,而新品牌和标杆品牌之间,由于商品的差异性,所带来的使用价值差异,称之为差异价值,消费者会通过对差异价值的评判,以最终确定该件商品的交换价值:新品牌价格=标杆品牌价格+差异价格(在这里,差异价格可以为正数,也可以为负数)。

以矿泉水为例,这两年来市场上陆续出现过许多神头鬼脑的新品牌,基本上都在打地域牌,有来自天山的,有来自的,还有来自谁都不知道的山旮旯,基本上价格都定得不低,基本上也都死得差不多了。

为什么会死?消费者不买。为什么不买?价格有问题。

根据传统的定价思路,营销总监们会这么想:普通矿泉水卖一块来钱,我的矿泉水比普通矿泉水富含更多的矿物质,所以我的水就更健康,现在的消费者生活水平上去了,健康的意识也上去的,多花一两块钱来享受更健康的水,这不是问题。所以,我的水定个三四块钱的价格,这也没有问题。但是消费者不这么认为,要是消费者都这么认为的话,家乐福的货架早摆不下了。

对于矿泉水,消费者的标杆品牌是农夫山泉,标杆价格是一块来钱,标杆的使用价值是健康的水。面对这个山那个洞来的新品牌,需要说服消费者的第一项工作就是:你的使用价值,比标杆使用价值更高――因为你的产地的特殊性,所以你的矿物质含量就比别人高,因为矿物质含量高,所以你的水就更健康;需要说服消费者的第二项工作是:要想得到这个附加的使用价值,需要比标杆价格多掏多少钱。

许多企业死在了第一步,越是充分竞争的行业,消费者就越感性,你不能指望消费者去拿着两个瓶子细细对比谁的矿物质含量更高,这时候就需要广告的力量,去教育去说服,甚至是压迫式填鸭。

许多新品牌铺完市后,就开始勒紧裤带过苦日子了,广告费上不去,说服工作肯定没效果。充分竞争领域的市场,别相信什么“最好的广告就是产品的包装”之类的鬼话。 “非油炸更健康”的五谷道场最初大获成功,就是因为很好地处理了这一步。

但更多的企业死在了第二步上,所谓敝帚自珍,企业往往会把自己产品的卖点无限放大,并想当然认为这个卖点能带来相应的溢价回报,但有时候卖点不一定就能带来差异价值,差异价值也不一定能支撑差异价格。

还记得十年前的那场水仗吧,三块钱的矿泉水之所以能打败两块钱的纯净水,是因为在三块钱的健康,和两块钱的不健康之间作选择,消费者很容易被引导。可一旦标杆价值已经形成相对较为稳定的市场领导地位的时候,甚至已经成为消费者心目中默认的价值标准时,新品牌的差异价值往往就很难体现。

通过近十年的积淀,农夫山泉已经成为矿泉水的代名词,就好像太太乐是鸡精的代名词一样,这时候再跳出一个A矿泉水、B鸡精,和农夫山泉PK健康,和太太乐PK鲜美,或许它在产地上有优势,在用料上更讲究,但消费者已经对目前标杆品牌所提供的使用价值比较满意了,无意再为这一项使用价值的提高而支付额外的费用。

所以,针对充分竞争型市场,新品牌应该走一个倒推的定价策略:先寻找标杆品牌,通过和标杆品牌的比较,确认新品牌的差异价值,通过消费者调研量化差异价值,推断出消费者愿意为差异价值所支付的费用,再结合标杆价格,最终确定新品价格。

有卖点,有时候不一定就能卖个好价钱。

高附加值型商品的定价策略

在前文中我们讲到,某些商品的使用价值可分为基本使用价值和附加使用价值,就通常意义而言,当消费者购买某类商品的诱因重要性排序,为附加使用价值>基本使用价值时,这类商品就被称为高附加值型商品。

高附加值型商品往往会上很多标签:个性化的服务、独特的消费体验、相对小众的市场、较高的行业准入门槛、较少的竞争对手,以及高额的利润回报。也正因为这些标签,使得企业掌握着定价的主动权。 但掌握主动权并不意味着就可以漫天要价,价格过高自然会把一部分消费者拦在门外,过低同样会失去顾客。如果哈根达斯在国内也卖光明的价格,你还会带女朋友去那儿浪漫么?

这本身就是一个两难境地。

几年前,笔者曾经操盘过一个生发品牌,最初的定价大概是一个治疗周期八百来块钱,试运营几个月后,我们大胆提价,疗程价格从八百多块一下提高到一千两百多块钱。出乎意料的是,销量并没有受影响,相反一些在高端社区周边的专卖店,销量不降反升。

这就是高附加值商品的奥妙所在!

消费者对商品价格有一个潜意识的评判标准:高价格=高品质、高价格=高疗效、高价格=高……最初在推这款生发产品的时候,我们还自作多情给消费者算经济账,以显示我们和竞争对手之间的量价优势。可消费者并不领情,因为他们用过竞争品牌的产品,一番折腾下来效果并不理想,于是他们会产生这样的直觉质疑:八百块钱的产品会比九百块钱的产品更有效么?

价格决定品质,这是高附加值型商品的定价天条,但高到什么程度才合适呢?要量化价格,我们就必须先量化商品带给消费者的附加使用价值。

一份冰激凌甜点值十块钱,但和心仪的异性厮混甜蜜的下午时光,你愿意支付多少钱?一百块?OK!这就是一份哈根达斯的价格。

所以,高附加值型商品的定价可这么推算出来:商品价格=基本价格+附加价格。基本价格由商品的基本使用价值决定,譬如一杯咖啡五块钱,而附加价格则由商品的附加使用价值决定:一个悠闲的下午时分,听听音乐、发发呆、瞄瞄美女,有人就愿意花三十块钱。加起来三十五块钱,这就是一杯星巴克咖啡的价格。

不难看出,高附加值商品的价格构成中,附加价格有时候会远远超过商品的基本价格。为了让消费者觉得物有所值,企业会不遗余力地丰满品牌的附加使用价值。还记得《大腕》里的经典台词么?

“楼里站一个英国管家,戴假发,特绅士的那种,业主一进门儿,甭管有事儿没事儿都得跟人家说‘May Ihelp you,sir?’一口地道的英国伦敦腔,倍儿有面子……你得研究业主的购物心理,愿意掏两千美金买房的业主,根本不在乎再多掏两千,什么叫成功人士你知道吗?成功人士就是:买什么东西都买最贵的,不买最好的!”

高附加值商品,要的就是这感觉。

需求创造型商品的定价策略

在企业经营领域,一直有一个悖论:中国企业的“学习”能力很强,潜台词就是说中国企业的模仿抄袭能力很强,事实上中国企业的创新能力或许更强。别的不说,看看那些保健品招商广告,再看看半夜三更的那些电视直销广告,哪件商品不都是以“新、奇、特”著称?哪件商品不是在填补需求空白?

但也正因为其没有可参考的同类产品,使得定价工作异常困难!许多企业喜欢用撇脂定价法,但问题也随之而来,撇多少脂合适呢?50%利润率?100%利润率?还是200%利润率?是不是有点瞎子摸象的味道?

也有些企业会用价值认知定价法,但这种定价法是基于消费者对商品本身的价值认知,过于理想,忽视了消费者的购买欲望、购买力和风险意识,完全把购买行为客观化。要知道营销的本质是冲动,消费是经济社会中最主观的行为。

我们经常会听到这样的话,“如果……,花多少钱我都愿意!”当然这是玩笑话,但至少说明了一点,消费行为是“钱袋”决定“脑袋”。

钱袋是什么?钱袋是消费者为某种需求的满足,而愿意支付的价格预算。脑袋是什么?脑袋是进行风险评估后的购买决策。越是新品牌、新功能,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就会越强。因此我们可以得出需求创新型商品的定价模型:价格=需求预算×A交易风险(A作为购买决策风险系数,在[0,1]之间取值,不同的商品不同的购买背景,就意味着不同的风险系数)。

和传统的价值认知定价法相比,基于需求预算和风险意识的定价模型,充

分考虑了购买欲望、购买力和购买障碍,从而使得模拟价格能最大限度上吻合消费者的主观行为特征。

举个例子,一家企业开发了一款专门用于空巢老人生理机能的贴身监护设备,这个设备能每天定时测量老人的各项生理机能,并自动存档管理,对一些关键的生命指标能实时监控,一旦超过极限指标,就会在第一时间发送警示信息到监护人的移动终端。

这是一个全新的商品、全新的市场,解决了全职子女的对父母健康的牵挂问题。按照传统的定价思维,企业可能会采用撇脂定价法,根据经验先定个较高的价格,然后去尽力推市场,如果推进不利,届时再考虑逐步调整价格。或者采用价值认知定价法,拿着商品做定量调查,根据消费者对产品的反馈,以确定最后的价格。

前者的定价方法,由于缺乏横向参考标准显得很盲目,成功则罢,不成功就会让市场陷入被动。后者的定价方法,貌似比较科学,充分考虑了消费者对商品的量化价值评估,但这样得出的量化结果,是将产品孤立地置于调研对象的放大镜下,丝毫没有考虑终端、导购、广告、促销等诸多营销工具对消费行为的促进作用。也就是说,在调研室内,消费者可能只愿意花一千块钱来购买,但到了真实的市场环境里,或许三千块钱也愿意掏的。

所以像此类创新型商品,价格预测必须抛开商品本身,追根溯源到需求价值的评估上。在“价格=需求预算×A交易风险”定价方法下,我们首先量化统计目标人群,为了实现父母健康电子监护所愿意付出的费用预算,同时根据目标人群购买此类商品时的决策关键指标进行重要性排序,以及相关权重设置,测算出目标人群购买该品牌商品的交易风险系数,两者的乘积,即为目标商品的市场预期价格。

关于新功能、新品牌商品的交易风险系数如何统计,稍微赘述几句。假设目标人群在购买此类商品的决策关键指标重要性排序分别为:产品功能原理信任度、品牌知名度、价格、生产企业、售后、终端等等,每个指标根据统计数字设定百分比权重,譬如功能原理信任度占整体购买决策的40%,品牌知名度占购买决策的25%……然后每个指标再设计若干得分标准,以此对应计算出待测商品的各项指标的得分情况。这有点类似于人力资源管理中借助KPI指标的个人绩效评估系统,许多人应该都不陌生吧?

还是想再次重复一下所有商品的定价第一原则:价格不是由商品本身决定的,而是由商品的使用价值决定的,商品的使用价值所对应的,是消费者的需求。

没人会为了他不需要的商品去花钱,也没人会为了他认为不值的商品去花钱。

定价的数学模型

通过定价策略,我们会得到目标人群所反馈的一个价格带,以及在不同的价格点上,消费者的意向购买率。意向购买率和期望价格之间,是一个对冲的矛盾关系,价格高,意向购买率就低,价格低,意向购买率就高,而价格、购买率、目标市场容量的三者乘积,又直接决定了销量回报。市场容量是定量,而价格和购买率是变量,所以我们有必要建立一个定价的数学模型,以精确计算出价格和购买率之间的最佳结合点,从而实现预期销售额回报的最大化。

第一,找出价格和意向购买率之间的数理关系。我们会经常说价格跌了销量就上来了,但它们之间到底是一个怎样的比例关系?通过对一些促销活动的量价变化分析,我们发现,价格变化和销量变化之间的联动,呈指数级,而非线性级的关系,反应在数学模型上,属于一个相对典型的二元幂函数关系:y=x-a。

x是价格变量,y是意向购买率变量(它所对应的是上市后的市场渗透率),常数a是该类商品的价格敏感性,价格敏感性取决于商品的独特性、可替代性、可对比性、购买支出和收入的占比、购买风险(成本转移风险)等购买要素的综合。当价格高于或者低于某一特定区间时,消费者的意向购买率往往会呈指数级衰减或者递增。

第二,找出价格和意向购买率之间的最佳点。我们知道,销量=产品单价×渗透率×市场容量×平均购买频率×(1+忠诚度)。如果暂时抛开忠诚度不管,销量的决定性因素,就在于价格和渗透率的乘积最大化!即:f(z)=X×Y,在X(成本,∞)区间内的极限求值。在这个最大极限值所对应的X,基本可确定为新产品要定的价格了。

写到这里突然想起了读书时的一句话: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现在终于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