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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监管加速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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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3日,国家发改委《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通知》。《通知》中“股权投资企业备案文件指引”要求单个投资者对股权投资企业的最低出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金融处处长刘健钧表示,如果不让股权投资企业向自然人募集资本,会减少其募资的重要资金来源。但是为了防范向不具有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的个人募资,有效防范非法集资,所以将出资门槛设定为1000万元。

“第一个全国性股权投资企业规范文件的出台,标志着登记备案制度正式从三省三市向全行业铺开。新文件主要涉及了资本募集和投资领域、风险控制、管理机构、信息披露、备案管理和行业自律5个方面。可以预见,针对‘野蛮生长’的pe行业,加强监管和自律管理将是未来的必然趋势。”投中集团特约评论员邹菁表示。

根据国家发改委在官方网站上所披露的《201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已备案股权投资企业基本情况表》显示,以鼎晖、中信资本为代表的中国股权投资基金已经率先在发改委完成了备案。此外,国家发改委首次公布了已备案的多支基金出资情况,而这些已备案的以及正在备案中的新募集基金也已经更新了关于出资人至少出资1000万元的资质要求。

《通知》在股权投资企业的投资人数上增加了新的规定,而这个打通计算总人数的规定,能够使得监管过程有一定的操作性。根据《通知》的规定,投资者为集合资金信托、合伙企业等非法人机构的,应打通核查最终的自然人和法人机构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打通计算投资者总数,投资者为股权投资母基金的除外。尽管《公司法》与《合伙企业法》都对投资者人数有不超过50人的限制,但是在实际的募集过程中,拖拉机账户屡见不鲜,《通知》就针对这一漏洞进行封堵。

除了将备案登记的范围从最初的6个试点地区扩大到全国之外,《通知》还进一步加大了股权投资企业的本案范围,即资本规模在5亿元以上的股权投资企业要在国家发改委备案,资本规模在5亿元以下的在省级层面备案,向国家层级备案时地方部门还要协助进行初审。而原来在北京、上海等试点地区规定,仅要求规模在5亿以上的股权投资企业进行登记。“以往基金募集时会先设立壳企业,待募集完成后再做变更,而现在,这种传统的设立模式很可能因为时限问题而无法实现。”邹菁认为。

现在,有消息称国家发改委最早拟于2012年2月底再次举行闭门会议,进一步商讨升级版备案的落实情况。不论消息是否属实,国家加速对于股权投资企业的监管以及提高准入门槛已经势在必行。而这一次监管的加速从长远角度来看,必然会带来对于整个股权投资行业的洗牌,那些募资能力有限的基金以及出资人,会因为募资额受限而遭到市场的洗牌,而这种洗牌的扩散效应必然会影响到一些银行、信托以及资金量较小的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