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遭遇假保单,天价索赔该不该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遭遇假保单,天价索赔该不该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保险无小事,是人们在受到创伤或灾难后的一种补偿及保障措施,一旦出现虚假保单的情况,所带来的危害往往是常人难以接受的。

前年,在海南度蜜月的梁先生和妻子通过携程旅行网订购了两张机票,同时购买了两份平安保险公司的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随后,梁先生发现自己所购买的保单是伪造的,在多次跟携程协商赔偿未遂后,梁玉祥将携程网告上法庭,要求赔偿80万元。

索赔何以天价

1.44亿美元保一双脚,8百万美元保一个鼻子,飞人刘翔签下亿元保单,这些新鲜奇特的“天价保单”曾令人咋舌,如今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天价索赔”又向我们走来。梁先生花了40元钱,索赔金额却达80万元,冠之以天价索赔名副其实。

问题是,索赔何以天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该法第49条规定了“双倍”赔偿规定,但这一赔偿原则仅仅是针对经营者欺诈行为而言,并不包含物质损失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更不意味着权益受侵害一方只能在“双倍”范围内索赔。

事实上,2009年12月出台的《侵权责任法》已经不设赔偿限额,“惩罚性赔偿”越来越得到法律认可。一方面,诉讼索赔本身存在着各种成本,如讼诉成本、时间成本等;另一方面,精神损害是一种无形的损害,其非财产性、主观性等特点,决定了本身具有不可度量性,很难用确切的金钱数额来表现,也不可能像财产损害那样恢复原状。综合以上考虑,索赔金额往往会远高于当事人所花费的支出。

保险无小事,是人们在受到创伤或灾难后的一种补偿及保障措施,一旦出现虚假保单的情况,所带来的危害往往是常人难以接受的。以航空意外险为例,由于其有效性往往比较短,飞机落地,保单的使命也即完成,加之航空事故率是非常低的,可能不出事故人们就发现不了保单造假的行为。而且频繁乘坐飞机的人也没有精力去一一核实自己保单的真伪。所以此类情况的危害往往是隐性的,但对个人、对社会的危害却可能是颠覆性的。更重要的是,梁先生花了40元钱为自己投的是每份40万元的最高保额,鉴于保单造假,万一出现事故,保险公司是不予理赔的。而这80万的赔偿标准正是两张保单所保的最高金额,即相当于两张保单中航空意外的保额。从这个角度看,80万是基于事故后的收益,是假保单形成的潜在损失,天价索赔符合保险索赔本身的固有特征。

天价索赔是否合法

值得注意的是,携程的律师指出,事件发生近一年的时间,携程方面与梁先生进行过多次通话,梁先生已了解到涉案假保单的开具方,并且梁先生对携程有关公司监督不力也表示过理解,但是仍然坚持提出高达80万元的索赔要求,事实上是在以携程的信誉相威胁,恶意敲诈携程。

“维权过度”、“恶意诉讼”,甚至于扣上敲诈勒索的罪名,这样的说法屡见不鲜。问题是,维权人因为提出的索赔金额远高于法定标准,到底合不合法?从索赔的起因来看,梁先生并非无事生非,故意找商家麻烦,而是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据侵害的事由提出索赔,索赔具备真凭实据,是合法索赔而非“非法占有”。

从索赔的过程来看,梁先生采取的手段也无“过火之处”。向商家索赔过程中,并没有采取威胁、要挟、恫吓等恶劣手段,强迫他人接受其不合理的要求。梁先生采用向媒体曝光的方法,该方式虽然带有要挟意味,但目的是让社会公众对商家形成压力,属于据理力争的行使监督权,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这种“温和方式”是合法正当的手段。

天价赔偿路在何方

毫无疑问,损害赔偿作为一种民事责任,不足以平衡平等主体之间失衡的社会利益,不足以维护社会安全,唯有惩罚才足以制止加害者的过分行为,求最终社会之公正。

当然了,惩罚性赔偿不以实际损失为限,其数额高于甚至大大高于实际损失,但在计算惩罚性赔偿金额时,必须有一定限度,太少的惩罚性赔偿不足以制裁和惩罚不法行为,过高的赔偿又不符合实际,对行为人打击过重,会使行为人支付不起,使判决流于形式,难于执行。在赔偿的数额设立上下限的同时,由法官依据一定的标准,根据案件的情况,在上下限范围内充分运用自由裁量权,酌情确定赔偿数额,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体现法律合法性和合理性。此外,适用惩罚性赔偿必须要有较高的证明标准。它要求原告提供清楚并极具说服力的证据,来证明被告行为的可惩罚性、主观上的蓄意和恶意,以及自身的善意性。较高的证明标准广泛使用于限制惩罚性赔偿,其主要目的是通过增加诉讼难度,避免原告的投机行为,防止诉讼激增,同时也体现了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在英美等国家,惩罚性赔偿对于培养高尚情操,健全道德风尚作用显著。我国正处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时期,对该制度的借鉴无疑有利于民事法律制度的健全,有益于培养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有利于打击惩罚恶意伤害他人的行为,从而培养诚实信用的高尚情操,对于保险业诚信建设无疑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