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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探讨了长三角与韩国贸易的现状和结构,发现长三角对韩贸易是中韩贸易逆差主要来源;对长三角地区与韩国产业内贸易水平展开实证分析,绝大部分类别商品的双边产业内贸易水平稳中有升,但是长三角对韩国的比较劣势还相当明显,实际获得的贸易利益有限,长三角需促进规模经济发展和产业空间集聚,培育技术优势优化产品贸易结构。
关键词:长三角 韩国 GL指数 TSC系数
一、长三角与韩国贸易发展变迁
自1992年中韩建交以来,两国经贸合作取突飞猛进。据海关统计,2010年中韩贸易额2071亿美元,中国对韩国贸易逆差达696亿美元,韩国是我国的第二大贸易逆差来源国。同期,长三角与韩国的贸易往来也随着中韩贸易发展而得到快速发展。2008年长三角对韩贸易总额约占中韩贸易总额的40%,长三角对韩贸易逆差占了中韩贸易逆差的65%,长三角对韩贸易成中韩贸易逆差最重要的来源。
长三角地区与韩国的贸易总额呈快速上升的格局。双边经贸总额从2002年到2008年的7年时间内增长了5.91倍,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29%,2008年受金融危机影响仅增长了13.56%。出口总量增长了5.95倍,进口增长率呈单边下降趋势,从2003年的85.41%回落到2008年的8.14%。
长三角对韩贸易在中韩贸易的比重呈上升趋势。从2002年的28.09%上升到了2007年的40.29%,近年来一直保持在40%左右,长三角与韩国贸易占长三角总贸易量的比重由2002年的6.4%上升到了2008年的7.4%。长三角与韩国贸易越来越紧密,这主要因为中韩建交初期韩国对华投资主要集中在东北和环渤海地区,随着2001年中国入世后韩国对于长三角的投资规模大幅上升,投资项目金额更大且主要集中在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
二、产业内贸易的理论及相关文献
产业内贸易被称为“双向贸易”或“交叉贸易”,它是指特定产品类别上一国在出口该商品的同时也进口该商品的活动。从产品差异的角度来看,产业内贸易可以分为同质产品的产业内贸易和异质产品的产业内贸易。
韩国学者李准哗、金洪起(2002)利用产业内贸易理论分析得到以下结论:两国贸易总量在建交后的10年中快速增长,工业产品贸易起到了主导作用,其中工业产品的产业内贸易的比重持续增加,在工业产品的产业内贸易中,质量和价格有所差别的垂直产业内贸易起了主导作用。范爱军、李丽丽(2006)对中韩产业内贸易进行了实证研究,认为中国与韩国的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的产业内贸易指数多数年份大于0.5,属于产业内贸易,而化学类产品属于产业间贸易,而机器设备类产品的产业内贸易特征比较明显,中韩两国在国际分工中的差距逐渐缩小,但仍是以技术差距导致的垂直型产业内贸易为主要形式。李盾(2007年)研究显示韩国对华直接投资是推动中韩产业内贸易的关键因素,中韩间地缘优势及不断发展的区域经济合作也促进了两国产业内贸易的发展。
目前测度产业内贸易水平的方法主要是格鲁贝尔―劳埃德(Grubel-Lloyld,1975)度量法,阿奎诺(Aquino,1978)和伯格斯特朗德(Bergsrand,1983)分别提出了自己的产业内贸易修正指数,但是在所有的度量方法中,最为全面适合的研究使用最广的仍是格鲁贝尔―劳埃德法(Grubel-Lloyld),所以本文主要采用格鲁贝尔―劳埃德法进行分析,其公式为,其中GL表示一国i产业的产业内贸易指数,表示一国出口量,表示一国进口量。贸易专业化系数,由巴拉萨(Balassa)提出,用于计算和解释产业间贸易的专业化和比较优势状况,其公式为:,TSC的取值范围为。一般认为指数为正,表示具有比较优势;指数为负,表示具有比较劣势。如果可认为该产品极具比较优势,如果可认为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但不很明显。如果,可认为该产品具有明显比较劣势,如果,可认为具有一定的的比较劣势。GL指数与TSC系数的计算公式进行比较,可以得到GL指数与TSC系数之间的关系:当某类产品出现贸易顺差时,TSC=1-GL;当某类产品出现贸易逆差时,TSC=GL-1。
三、长三角与韩国产业内贸易发展和变迁
根据相应GL指数和TSC系数的计算公式能够得到反映长三角地区与韩国的产业内贸易发展变迁的测度数据。
表2:2002―2008年部分类别商品的GL指数
资料来源:国研网
表3:2002―2008年部分类别商品的TSC系数
资料来源:国研网
本文数据采用HS分类方法(共有21类97章),并以HS2位代码为基础。首先上表列出了2002年―2008年长三角与韩国贸易比重最大的十类产品的GL指数和TSC系数,根据2008年贸易数据这十类产品的贸易额占到了长三角与韩国贸易额的97.99%,由上述表格可知以产业内贸易为主的有第十一类(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第十类(木浆等;废纸;纸、纸板及其制品)、第十三类(矿物材料制品;陶瓷品;玻璃及制品)、第十五类(贱金属及其制品)、第十六类(机电、音像设备及其零件、附件)、第十七类(车辆、航空器、船舶及运输设备)等六大类,占全部贸易总额的57.24%,属于产业间贸易的有第五类(矿产品)、第六类(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第七类(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和第十八类(光学、医疗等仪器;钟表;乐器),占全部贸易总额的40.75%,这几类产品无一例外,可认为这几类产品具有明显比较劣势。分类别来看,第五类(矿产品)的GL指数除在2002年有较高异常值外,其余年份呈现出一种产业间贸易的特征,表现为长三角在此类产品上大量逆差,存在比较劣势,进一步分析这主要是由于第五类(矿产品)下的第27章(矿物燃料、矿物油及其产品;沥青等)的长三角对韩国贸易存在近38亿美元的逆差,占该章全国逆差的63.5%,主要是由于韩国的重化工业特别是石油化工和煤化工方面存在明显的比较优势,长三角的制造业企业在生产制造过程中对于这些煤化工产品石油气、沥青、凡士林、各种芳香烃和煤焦油等需求旺盛,而自身又没有煤炭资源出口来抵消进口,所以该章产生了大量的逆差,主要发生产业间贸易。第六类(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的GL指数近十年来稳定在0.3左右,长三角在第六类(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下的第29章(有机化学品)存在着近67亿美元的逆差,占该章全国逆差的88.7%,主要是长三角已经逐渐进入重化工业中后期,大量加工制造型企业在生产上对于有机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产品如环烃、酚、醇、醚醇等有大量和稳定的需求,而这一方面国内供给有限,必须依赖进口,韩国由于其煤化工业链发达,所以能够制造生产纯度较高的工业用有机化学产品。第七类(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 )的GL指数近年来有一个缓慢提升的过程,但是产业间贸易特征依旧明显,2008年长三角地区该类产品存在26亿美元的逆差,占比不到全国逆差的三分之一,原因是塑料工业与橡胶工业主要生产化工工业的民用产品,由于长三角地区对于这类产品需求很大包括韩商在内的外商在长三角的直接投资的比重较高,相关技术传播普及较快,随着外商投资与民营企业的产业升级其产业内贸易水平会不断上升。第十八类(光学、医疗等仪器;钟表;乐器)的GL指数的均值为0.17,主要是该类的第90章(光学、照相、医疗等设备及零附件 )长三角与韩国贸易有91亿美元的逆差,也占了该章全国逆差的79.1%,这主要是由于韩国的光学产品和通讯数码产品具有比较优势,长三角地区在发展电子通讯和互联网过程中对于光纤、光缆需求旺盛,个人消费方面,对于韩国数码产品电影放映机摄像机、照相机、摄像机和其他3C产品都有需求,加上中国对韩国的医用光学用品显微镜和医疗用品的需求,导致该类产品呈现出产业间贸易特征。
第十一类(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第十类(木浆等;废纸;纸、纸板及其制品)、第十三类(矿物材料制品;陶瓷品;玻璃及制品)、第十五类(贱金属及其制品)、第十六类(机电、音像设备及其零件、附件)、第十七类(车辆、航空器、船舶及运输设备)除了一小部分生产原料属于初级产品外,基本上都属于工业产品,表明长三角与韩国产业内贸易主要发生在工业品方面,这也符合产业内贸易理论的预见。第十一类(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GL指数从2002年的0.75下降到2008年的0.58,体现出纺织品生产中的产业内分工程度出现明显下降,考虑我国纺织行业产业升级的情况,竞争优势逐渐增强,这是中国纺织工业整体提升的表现。第十类(木浆等;废纸;纸、纸板及其制品)总体贸易量较小,从2005年开始长三角地区出现少量的顺差。第十三类(矿物材料制品;陶瓷品;玻璃及制品)产业内贸易的程度变化不大。第十五类(贱金属及其制品)上长三角与韩国的产业内贸易程度稳步上升,即使在2008年金融危机韩元大幅贬值的情况下,还实现了该项上对韩贸易的顺差。第十六类(机电、音像设备及其零件、附件)上长三角与韩国产业内贸易发展水平有所提高,然而由于中韩两国发展阶段存在客观上的差距,韩国在此类产品上的比较优势依然十分明显,长三角有近76亿美元的逆差。第十七类(车辆、航空器、船舶及运输设备)产业内贸易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在全国该类产品上有17亿美元逆差的基础上,长三角取得了3.4亿美元的顺差,可见长三角在汽车、造船等运输设备制造上与韩国相比的比较劣势正在逐步消失。
由于这些产品占据了整个长三角与韩国贸易中的绝大部分份额,所以具有代表意义,我们可以得出结论,21世纪以来的双边产业内贸易水平有所增长,双边贸易质量有所改善,制成品、特别是附加值的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占贸易额比重不断上升,贸易占比最大的机电产品产业内贸易程度提高了,但是依旧摆脱不了低质量的水平型产业内贸易,化学工业及日化工业相关产品的产业内贸易水平有所提升,正在朝着高质量的水平贸易方向发展,其他类产品产业内贸易水平有小幅波动变化不大。长三角与韩国虽然都处在重化工业发展中后期,即使长三角地区的技术创新水平处于全国前列,但是韩国由于技术差距所形成的比较优势还相当明显。所以,长三角与韩国贸易中绝大多数产品特别是贸易额占比大的产品上的质量档次和附加值水平还存在差距,长三角向韩国出口技术含量和价格相对较低的同类产品向韩国进口技术含量和价格相对较低的同类产品的格局没有改变。虽然中国制造业和长三角制造业的快速崛起使得双边贸易结构和产业内贸易发展水平有了大幅度提升,但是从东亚产业转移的“雁行模式”中突围实现后发优势依然任重道远。
四、结论
长三角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的发展,成为中国经济增长和对外贸易增长的最重要的引擎之一,但是长三角与韩国的两地贸易中对韩国的比较劣势还相当明显,实际获得的贸易利益有限。所以,长三角地区必须采取一定措施,促进规模经济发展和产业空间集聚,提高产品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意,培育技术优势优化产品贸易结构,推动长三角与韩国产业内贸易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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