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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阻断药物为何如此难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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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辉是一名男同性恋者(以下简称“男同”),2013年5月31日晚上,他与在网络上相识的男友相约吃饭,不料却被强迫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并且对方宣称自己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这让王辉感到万分恐惧,此前,他曾听当地的男同组织宣传过,如果能在高危行为发生后的2~24小时内服用阻断药物,则会大大降低感染风险。但寻求帮助过程的艰难,却是他始料未及的。

来到当地疾控中心的门诊部,满怀希望的王辉却得到了这样的回答:“这里没有这种药,你可以到性病艾滋病防治所去问问。”到了性病艾滋病防治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他,这种药物国家只对职业暴露人员免费发放。如果想要,只能去传染病医院开处方,然后自费购买。

王辉又赶往传染病医院,找到艾滋病科主任,告诉对方自己的情况,希望可以得到阻断药物。但该主任明确回答“没有”。“我当时真的快绝望了。”王辉说,绝望中他想起了当地的男同组织。“志愿者接待了我。经过商议,大家决定陪着我去卫生局试试看。”王辉说。来到卫生局,在来访登记处,工作人员一脸茫然地看着他,完全不懂他在说什么。最后保安告诉他“去大厅”。

办的一位工作人员接待了王辉。“我去了疾控中心和传染病医院,却得不到阻断药物。我不想坐等感染。”王辉急切地说。对方听后,与疾控中心和传染病医院进行了电话沟通。随后告诉王辉:“疾控中心只是负责药品保管,没有处方权。只有去传染病医院,而传染病医院还没有回复。”

又等了一会儿,这位工作人员告诉王辉:“可以去传染病医院了,那边已经在联系处理此事。”路上,王辉接到了传染病医院的电话,告诉他到院后如何挂号,并叮嘱带好身份证。

“我觉得终于有救了。”王辉回忆说。在距24小时时效期不到两个小时的时候,他终于吃上了药。“我们这样的性暴露人群用上阻断药物为什么这么难?”王辉对此很不解。

“从保护生命的角度看,性暴露者也应同样用上阻断药物。”中国疾控中心预防干预室副主任徐杰说,目前,我国艾滋病的传播途径以性传播为主,占90%。从预防的角度来看,当前主要的手段是推广使用安全套,较为单一。“从实际效果看,男同中坚持使用安全套的比例不到40%,明显低于异性中安全套的使用率。因此,服用阻断药物应该作为一种补充手段。”

从王辉的遭遇看,问题到底出在哪儿?

“这实际上暴露出我国艾滋病药物管理体制中存在的‘双轨制’问题。一边是药品基本上由政府采购并严格按计划和要求免费发放,另一边则是个人用药不像其他药品一样容易买到。”徐杰说,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妇以及职业暴露人员所服用的阻断药物,是按照“四免一关怀”政策和职业暴露处理的要求由国家全额买单的,国家对这两类人群有着明确规定。而“计划外”的群体就很难顾及,因而成为“被遗忘的角落”。

将性暴露者纳入免费发放范畴面临着诸多问题。

青岛大学医学院张北川教授说:“高危者的数量远远高于职业暴露和母婴阻断人群,如果纳入免费发放,国家财政势必要承受很大负担。”在他看来,相比职业暴露,性暴露的真实性更难确定。如果仅凭个人声称自己有了高危行为,疾控部门就对其发放阻断药物,将很难避免有人借机出售免费药从中牟利。

张北川介绍,在这方面,欧美发达国家主要是通过医疗保险的形式,让有需求的性暴露者有渠道购买阻断药物。“但在我国的保险条例中,艾滋病患者属于免赔对象。所以,目前可行的方案是对这类人群收取一定的费用,并在一些地区开展试点工作。”张北川说,最重要的是国家要尽快对这些人群的用药渠道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和说明。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疾控人员也表达了同样的心声:“由于没有明确的规定,对于性暴露者,我们只能按照为感染者发放抗病毒药物的流程来操作。在这个流程中,疾控部门负责确诊,但没有处方权,感染者要拿着确诊报告到传染病医院,由医生开具抗病毒药物。”

张北川表示,在人们出现高危行为并意识到风险,急需通过用药消除风险时,卫生部门是应该给予帮助的。

(摘自《健康报》)